书画作品:于希宁玉兰图
“行业第一案” 洞石案2012开年狼烟再起
华夏陶瓷网讯(记者丁新征)记者获悉,在业界广受关注的“洞石案”近日狼烟再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今天下午审理此案,“洞石之争”成为陶瓷行业2012年的开年第一案。
2011年11月16日,广东东鹏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曾“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洞石案取得“最终胜利”,并向包括新明珠、能强、蒙娜丽莎、宏宇、冠军等十几家行业知名企业发出了“停止生产销售洞石产品”的律师函。时隔不久,东鹏又自己推翻了“最终胜利”之说,记者了解到,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1年8月15日做出的第1706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东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专利行政诉讼。这一次,被告方不单是陶瓷企业,而是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第一被告。这标志着,“洞石之争”的重心从东鹏针对企业是否侵犯东鹏的知识产权向洞石的发明专利是否有效转移与延伸,使“洞石案”狼烟再起。
2011年8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东鹏洞石发明专利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17061号),称专利权人东鹏陶瓷的第200710006801.9号发明专利“一种立体孔洞装饰陶瓷砖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因其权利要求1—5项“不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创造性”,宣告其无效。洞石的核心技术是如何形成立体孔洞,东鹏洞石方明专利的1—5项正是形成立体孔洞的核心。这也就意味着,东鹏洞石的发明专利核心技术不成立。如果东鹏洞石发明专利的核心技术无效,嘉俊等企业的侵权行为同样不存在。因此,东鹏洞石专利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在行业内受到广泛质疑,东鹏给行业内十几家知名陶瓷企业下达律师函的做法更是遭到业内人士的普遍谴责。
“洞石案”是目前为止陶瓷行业历时最长,案情最为复杂,也是行文章来自于华夏陶瓷网业影响最大的专利维权案。至今涉及企业超过20家,成为中国建陶行业有史以来的“第一大案”和点击率最高的新闻事件,“被告人”之一的嘉俊陶瓷的受关注度和知名度也因此大幅度地被提升。“洞石案”之所以复杂,是因为一直在两条路线进行斗争,一条是产品是否侵权司法维权路线,一条是专利是否有效的技术维权路线。2009年5月27日,东鹏洞石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由于市场上出现非东鹏生产的洞石产品, 2010年1月13日,东鹏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嘉俊公司停止侵犯洞石发明专利权并赔偿损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嘉俊公司在应诉的同时,于2010年11月5日,针对洞石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东鹏虽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赢了官司,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输掉了发明专利的核心发明技术。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双方可以说是旗鼓相当,数年之战也只是打成平手。因此,东鹏此次提起专利行政诉讼的用意不言而喻。
华夏陶瓷网记者从涉案单位了解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东鹏提起的专利行政诉讼,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递交应诉通知书,今天下午将正式开庭审理。目前,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答辩状,坚称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第200710006801.9号无效宣告请求作出的第17061号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理程序合法,审查结论正确,原告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请求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请求,维持专利复审委员的第1706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洞石案”的再审,标志着“洞石之争”进入了又一个新的阶段,谁将获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将拭目以待,华夏陶瓷网也将会继续追踪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