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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改编影视作品「请多包容」

时间:2022-11-20 10:13:22 来源:中工网

大家好,文学改编影视作品「请多包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部小说经“魔改”之后登上屏幕,评价两极分化,“书粉”和“剧粉”为改编是否合理争执不休,莫衷一是……近年来,文学与影视的联动一直广受讨论,一些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被改成影视剧后,却遭遇票房和收视率的“滑铁卢”,但也有一些原本小众的文学作品凭借成功的影视改编,顺利“出圈”,影响力显著上升。影视创作如何向文学借力,IP改编的边界在哪里,也因此成为值得认真探讨的话题。

前不久热播的电视剧《天才基本法》,就面临着改编“不够”忠实原著的质疑。因为同名小说口碑良好,形成了人数众多的“原著粉”,他们对该剧对情节的大量改动比较不满。与之形成对照的是,没读过小说原著的观众,则更容易接受剧情的合理改编。面对书粉的批评,导演回应:“改编成电视剧有一部分是我们的艺术创作,而文艺创作当然可以被批评,只要不是人身攻击,我都可以接受。”

文学作品是书面语言,可以尽情发挥语言文字的魅力,而影视作品是视听语言,应当满足通过画面与声音向观众传递信息的规则。两种不同语言的转化,势必牵涉到信息增减。比如,文学作品中常有的人物心理活动描写,在影视改编后只能以声音和画面替代。再比如,有的文学作品以思想性取胜,却缺乏戏剧性冲突,这就要求编剧丰富情节,加强剧本内容的冲突与矛盾。

以1987年版电视剧《红楼梦》对原著的改编为例,尽管这部电视剧整体忠于原著,但仍有不少与原著存在差异的情节变动。在《红楼梦》原著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初登场时都是不足14岁的孩子,而电视剧演员都是成年人,这更符合现代观众的接受习惯。而对于小说后40回高鹗续写的部分,电视剧也没有通盘采用,而是根据原著中的判词、图画、乐曲、暗示、伏笔等信息进行改编。尽管并非对原著的100%“复刻”,但电视剧《红楼梦》充分征求红学专家意见,进行合理适度的改编,其本身也成为我国影视史上的一座高峰。

合理且成功的影视改编,离不开对原著思想内核与表达情感的尊重。写有《司藤》等热门IP的网文作者尾鱼曾提到,他在多次对剧本提出意见后,得到的影视方反馈却是“作者不懂剧本、不了解市场”“观众就喜欢改编后的人设和故事”“剧本难看,拍出来就好看了”之类的回应。但从结果看,不少未取得原著作者认同的改编影视剧,难免在剧情逻辑上存在明显缺失,收视表现更是不尽如人意。

文学作品改编影视剧后引发种种问题,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有待进一步提升的影视工业化水平。影视改编虽然不存在万能公式,但如何把握观众的“爽点”则有规律可循。投资方、内容提供方与制作团队能否在默契配合的基础上有效分工,同样影响作品的最终呈现。如果投资方对选角、剧情走向过度干预,内容提供方的想法不切实际,制作团队又放弃对作品内核思想的遵循,那么改编后的影视剧只会成为“四不像”,再好的文学创作都会被辜负。

一些小说在影视化过程中经过大幅度改动,仅仅保留了原著的基本设定,却依然获得业内人士与市场的好评,而有些宣称“高度忠实原著”的影视剧,因为对文字的刻板还原,忽视对影视规律和视听语言的遵循,反而“味同嚼蜡”,让人看下来感觉不是一部流畅灵动的影视剧,而是一篇生涩难懂的文章,即便有个别人喜欢,也只能停留在小众的圈子里,失去了影视作品面向大众传播的意义。

在被问及如何看待自己作品被改编时,科幻作家刘慈欣曾有这番清醒的回答:“电影和小说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呈现形式,小说改编的电影在很多时候难以做到忠实原著。所以我不会在意电影剧情和小说差别大不大,但我会很在意改编的电影好不好看。”这位在科幻界屡获大奖的作家谦虚地认为,小说改编电影应当遵循电影艺术本身的规律,忠于原著并不一定是好事。不管是原著作者、影视生产者,还是广大读者与剧迷,都不妨多一些包容,从影视创作规律的角度出发看待改编,不要把原著和改编剧放在对立的位置进行评价。(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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