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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人类大脑进化的原因「脑的动脉主要来源于」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如此形容一个人成功的原因:“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强调人的“先天禀赋”和“后天努力”缺一不可。“先天”与“后天”的二元对立,似乎是人们脑中根深蒂固的一种思维习惯。不过,英国著名科普作家马特·里德利却指出,这种二分是有很大问题的,或者更准确地来说,二者之间的区分常常不那么明显。
在《红皇后效应》一书中,里德利列举了语言、视觉等多个例证用以说明,原本我们认为是属于后天教化、受文化环境影响而形成的人类技能,其实都根植于许多“先天”的本能中。一直以来被尊为人类高贵性之代表的“学习能力”,也可能只是一个一厢情愿的神话。甚至人类智能的精华——大脑的进化,本身可能也是源于性选择与性竞争。作为《万物进化简史》、《基因组》等作品的作者,里德利的观点可能多少有点生物决定论,但这些观点依旧值得成为我们思考人类本性的有益参考。
《红皇后效应:性与人性的演化》,[英]马特·里德利著,刘茉/褚一明译,华章同人 | 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2021年7月。
原文作者 | [英]马特·里德利
摘编 | 刘亚光
“先天”与“后天”对立?
学习的神话
大约1800万年前,非洲和亚洲有数十种猿类,但在之后的1500万年内,它们大都灭绝了。如果一个火星的动物学家在大约300万年前来到了非洲,他也许会认为猿类注定要被丢进历史的“垃圾堆”,因为和猴子相比,猿类显然是一个已经落伍的古老动物。即使动物学家发现有一种猿类是黑猩猩的近亲,用两条腿直立行走,也不太可能会对这种猿的未来抱有多少期望。
它的体型大小介于黑猩猩和猩猩之间,在科学界被称为南方古猿,就是世人周知的“露西”。它有一个“正常”的大脑:大约400立方厘米——比现代黑猩猩要大,但比现代猩猩小。它的姿态很像人类,但毋庸置疑的是,它的头部不像。除了它那不同寻常的四肢与人类的有些相像,其他部分还都是猿类的样子。但在接下来的300万年里,它们后代的头就飞速扩大。脑容量在前200万年里就翻了一番,在后面的100万年里又翻了一番,达到了现代人类的1400立方厘米。黑猩猩、大猩猩和普通猩猩的头都保持在一定的大小范围内,没有变化。露西种族的其他后裔——例如强壮的南方古猿,又称胡桃夹子人,专食植物——脑容量也没有变化。
脑容量激增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变化,到底原因何在?为什么它只发生在了一种猿的身上?是什么引发并且加速了这种变化?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许跟性有关。如果新理论是正确的,那么人类大脑的进化就是由同性之间的红皇后式竞争导致的。
人类学家常常认为,人类的行为特别灵活,能够适应沙漠、煤矿、苔原生活,就是因为人比动物的学习能力更强而更少地依靠直觉。通过学习了解世界,比从一开始就拥有所有的生存技能要优越得多,但这需要较大的大脑。人脑的扩容,反映出了人类摆脱本能趋向学习的证据。
就像所有思考过这些问题的人一样,在阅读由加利福尼亚大学勒达·考斯米德和约翰·图比合著的《适应性思维》(The Adapted Mind)一书之前,我都认为上面的说法是无懈可击的。他们在书中挑战了一度统治心理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很多年的传统智慧——认为本能和学习是相反的两个极端,一个依赖本能的动物不会依靠学习,反之亦然。其实事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学习意味着可塑性,而本能则意味着有准备。比如,在学习母语词汇的时候,一个孩子的可塑性几乎是无限的,他可以用“牛”这种动物的名称指代母牛、奶牛或其他的牛的。当一个球飞速接近他的脸庞时,他必须要眨眼或者低头,在这一点上孩子完全不需要任何可塑性。所以眨眼反应反映了有准备,而他大脑中所储备的词汇就是可塑性的体现。
可儿童并不知道他需要一个储备单词的地方,因为这是天生的,而且还附带着学习各种物件名称的好奇心。当他学习“杯子”这个单词的时候,不用告诉他,他就知道那是杯子的统称,不是指杯子里面装的东西、外部的手柄,也不是指他第一次看到的杯子,而是这个整体系列的物体都统称杯子。没有这两个天生的本能,即“整体预设”和“分类预设”,语言将会是一个很难学习的科目。孩子们常常会发现自己处于一个虚构的探险家的境地——探险家指着一些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动物,询问当地导游“那是什么”,导游回答“袋鼠”,而在当地语言中,这个词的意思其实是“我不知道怎么称呼它”。
换句话说,人是在必须先共享假设(有准备)的情况下进行学习(可塑性),否则这是一个很难想象的问题。传统观点中认为可塑性和有准备是相反的,这本身就是错误的。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在一个世纪以前提出来的,人类有更多的学习能力和更多的本能,而不是更多的学习能力和更少的直觉。为此他受到嘲笑,但他是对的。
诺姆·乔姆斯基
回到语言的例子,科学家越深入地研究语言,就越意识到它的重要方面——比如语法和开口说话的欲望——都不是通过模仿习得的。孩子们天生能够慢慢开口说话。这也许看似疯狂,因为一个在孤立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不会——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曾希望他能做到——随着年龄增长而自然学会希伯来语。他为什么学不会呢?孩子在学习某种语言的过程中必须先学习词汇和语言中独特的语法和声调。这毫无疑问,但几乎所有的语言学家都同意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观点,即所有语言都有“一个共同的深层结构”,它已经被程序化到大脑当中,并非后天习得。所以,所有语法遵循的共同深层结构(比如,用单词的顺序或者词形变化来表示一个名词是宾语还是主语)就是所有大脑拥有的共同的“语言器官”。
儿童已在大脑中准备好了这种语言器官,并随时准备运用这些规则。不需要任何教导,孩子们就可以推断出语法的基本规则,这是连电脑也无法完成的任务,除非它预装了相关规则。从一岁半到青春期,孩子们热衷于学习语言,同时学习起多种语言来也比成年人更容易。不管有无鼓励他们都会学习说话,并且不需要学习语法,至少对于母语来讲是这样的。他们不断归纳学到的规则,当然难免也会有错误。他们学习说话的方式和学习看东西的方式相同,即将可塑的词汇添加到准备好了的要求运用规则的大脑里。大脑必须先了解有乳房的大型动物叫奶牛,但当人看到一头奶牛站在山坡上的时候,脑海中的视觉部分运用了一系列复杂的数学过滤系统对接收到眼睛里面的图像进行分析,一切都是无意识的,与生俱来的,不用教导的。同样,大脑中的语言区不用教就知道,这种大型动物在语法上应该被用作名词而不是动词。
我想说的是,语言学习是最本能的天性,它实际上是无法教授的。它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后天习得的。这是由人类基因决定的一种能力。然而,没有什么比词汇和语法更具可塑性的了。学习语言的能力,就像其他的人类大脑功能一样,是一种学习的本能。
教养并不一定有违天性
威廉·詹姆斯认为人类有迅速学习的本能,这与我们之前所说的“二分法”不符,即包括学习和天性、本性和教养、基因和环境、人性和文化、与生俱来的和后天习得的。这些二分法自笛卡尔以来就困扰着人类对于心智的研究。因为按他们的逻辑,如果大脑中包含高度精确、设计复杂、内容灵活的机制,那么行为的灵活性就不能被视为文化行为。但运用语言的能力是先天遗传的,在某种程度上它是根据基因的指令把人体各个部分组合在一起,并使人具有一套详细的“语言习得”装置。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有“文化性”,因为语言的词汇和语法都是在后天学习获得的,并且是以周围的例子为基础。语言习得装置形成以后还会继续发展,不断接受生活中的例子,并逐渐提升。不能仅仅因为语言是出生以后经过学习才获得的,就认为语言也具有文化性。牙齿不也是出生以后才长出来的?
“就像不存在智齿基因一样,也不存在攻击性基因。”斯蒂芬·杰·古尔德写道,暗示行为都是文化性的并不是“生物上的”。他讲的事实是正确的,但他的引申是错误的。智齿不是文化的杰作,它们虽然的确是由基因决定的,是在青春期后期长出来的,但没有一个特定的基因会发出“长智齿”的命令。古尔德所谓“攻击性基因”,可能是说由于某个特定基因的差异,导致两个人的攻击性也不同。但环境因素(营养、牙医)和基因不同(影响脸部的生长,身体吸收钙质的程度,牙齿的排列)都可能会导致一个人的智齿比另一人的大,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攻击性。
在我们的教育里,我们不自觉地接受了某种观点,认为先天(基因)和后天(环境)是对立的,并且我们必须在他们中间做出一个选择。如果我们选择环境主义,那么我们赞成普遍的人类天性就如同一张等待文化书写的白纸,人类生下来时完美无瑕并且平等。如果我们选择基因,那么就等于赞成种族和个人间的基因差异是不可逆转的,那我们就成了宿命论者和精英论者。谁不真心希望遗传学家是错的呢?人类学家罗宾·福克斯(Robin Fox)把这种两难情景叫作“原罪”与“人性完美论”之间的争论。
虽然心理像白纸一样的想法可以追溯到约翰·洛克(John Locke)时期,但直到20世纪它才得到广泛认可。针对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和优生主义者的愚蠢观念,一系列思想家——先是社会学家,再是人类学家,最后是心理学家——开始从不遗余力地为后天培养寻找证据转而为先天决定论举证。除非能提出别样的证据,否则人类就应该是文化的产物,而不是人之天性塑造了文化。
约翰·洛克
社会学之父埃米尔·涂尔干(Emil Durkheim)在1895年提出了他的论断:社会科学必须假定人性是供文化书写的白板。从那以后,这种观点就被固化成三个铁一般的假设:第一,任何文化间的差异,都是从文化上而非生物上获取的;第二,任何在出生时没有定型,还能继续发展的事物,都是通过后天学习获得的;第三,任何基因决定的特征都是不可改变的。难怪社会科学界坚持认为人类的行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因为不同文化之间有很大的差异,而且在其出生后还会继续变化,而且相当灵活。因此,人类心智不可能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东西都有它的文化性。男人认为年轻女人比老女人在性方面更有吸引力,一定是文化巧妙教导的结果,并不是因为他们偏爱少女的祖先留下了更多的后代。
下面来说一说人类学。1928年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发表《萨摩亚人的成年》(Coming of Age in Samoa)后,人类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米德认为性和文化的多样性是无限的,因此都是后天教养的产物。她没有证明后天教养的主导地位,对经验性的证据的大量的引用以今天的标准来审视,也略显牵强,但主流人类学直到今天还认为人类的天性是白纸一张。
心理学的转变就比较缓慢。弗洛伊德相信人类具有普遍的精神属性,比如恋母情结。但他的跟随者们过分着迷于以个人儿时的经验来解释一切,结果把重点放在了早期教养上。很快心理学家就发现,成年人也有学习的潜力。这种研究方式在B.F.斯金纳(B.F.Skinner)的行为主义达到了顶峰,他主张大脑只是将因果联系起来的装置。
社会生物学遭到敌视的主要原因是,它似乎是在为偏见做辩护。然而,这仅仅是一种困惑。种族主义、阶级主义及任何一种主义的基因理论,都与普遍存在的人性本能这一概念不一致。有的相信共性,有的相信种族或阶级的特殊性。他们从根本上是对立的。因为一牵涉基因就一定要假设基因差异的存在。为什么会这样?两个个体就不能有完全相同的基因吗?波音747机尾上的标语取决于拥有它们的航空公司,但机尾本身都是同一个厂家用同一种金属制造的。你不会因为它们被不同的航空公司使用,就推定它们是由不同公司制造的。那为什么我们就要假设因为他们说不同的语言——比如法语和英语——他们的大脑就不会被相同的基因影响呢?他们的大脑是相同基因的产物,并且拥有一个人类普遍的语言接收装置,就像人类都拥有的肾脏和波音747共有的尾部。
古尔德曾经讽刺基因决定论者的观点:“如果我们是被程序设定成现在的样子,那么这些特征都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最多只能传递它们,却不能改变它们。”他指的是基因的程序化,但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环境程序。数年以后古尔德写道:“文化决定论同样残酷地把一些恶性先天疾病——例如孤僻症——归咎于双亲的关爱过多或者过少之类的心理呓语。”所以纯环境主义论的认识值得深思。
如果我们的确是后天的产物(谁能够否认童年的影响?),那么不同的培养方式已决定了我们现在的样子,我们只能接受,不能改变,无论我们是富人还是穷人、乞丐还是盗贼。社会生物学者信奉的环境决定论和他们所抨击的生物决定论一样残忍和可怕。幸运的是,事实上我们是一个无法分割且灵活的混合体。诚然,我们是基因的产物,而基因一直是受经验校准才不断发展的,就像眼睛学习发现边缘,而头脑学习单词。从另一个角度说,我们又是环境的产物,我们那“设计”好了的大脑会挑选它所学习的环境。我们不会对“蜂王浆”——工蜂喂养某个特定幼虫以使其成为蜂后的食物有所反应,而蜜蜂也不会懂得母亲的微笑是幸福之源。
《萨摩亚人的成年:为西方文明所作的原始人类的青年心理研究》,[美国]玛格丽特·米德著,周晓虹等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11月。
人类大脑的进化源于性竞争?
我认为大脑的新皮质层并不是主要或专门用来制造工具、直立行走、取火、战争、狩猎、采集或逃避猛兽用的。这些功能都无法单独解释为什么是人类而不是我们其他近缘物种的大脑获得了爆炸式的发展。新皮质层大体上是种“追求装置”——吸引异性并保持性关系。它在进化中的独特功能是娱乐和刺激其他人,同时评估他人的类似企图。
杰弗里·米勒认为,维持足够的进化压力,使生物的某个器官超越正常大小唯一的途径就是性选择。“就像雌孔雀只对雄孔雀夸张的尾巴有好感一样,我推测人类祖先的女性开始越来越欣赏那些聪明、智慧和风趣的伴侣。”杰弗里·米勒用雄孔雀做例子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动物王国中,其他具有夸张和巨型修饰物的动物,几乎能用费舍尔的性选择来解释。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性选择和自然选择在效果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性选择无法解决生存问题,反而让问题变得更糟糕。雌孔雀的选择使雄孔雀的尾巴长得更长,直到这成为一种负担,但仍然不能停止。杰弗里·米勒用错了词,因为雌孔雀从未满意过。这样一来,当发现促使修饰物成倍增加的动力时,我们很难不去用它解释大脑扩容。
杰弗里·米勒列举了一些间接证据来支持他的论点。调查显示,人们普遍把智慧、幽默感、创造力和有趣的性格作为理想的配偶特征,这些特征甚至排在财富和美丽之前。但这些特征完全没有显示年轻、地位、生育或者抚养能力的潜质,因此进化主义者往往都忽视了它们。但它们却一直高居榜首。雄孔雀的尾巴没有显示出它做父亲的能力,但如果它们不跟随这种流行趋势,它们就找不到配偶。所以杰弗里·米勒认为男人和女人也不敢放弃选择有智慧、有创造力、能言善辩的人。
同样,性选择随意利用先存偏见的方式,也符合猿类天生“好奇、贪玩、容易厌倦,并且喜欢刺激”的事实。杰弗里·米勒也发现反对这种效应最为强烈的理由是:大多数人都缺乏机智和创造力,而且沉闷无趣。确实如此,但要看跟什么比较。如果杰弗里·米勒是正确的,那我们对于有趣和机智的标准也在同样快速变化中。
杰弗里·米勒的理论让人们注意到一些其他理论无法解释的事实,即舞蹈、音乐、幽默及性生活中的前戏等都是人类独有的特质。根据图比—考斯米德的逻辑,我们不能说这些仅仅是社会强加给我们的文化习俗,这种听有节奏的音乐和机智笑话的欲望是与生俱来的。跟随杰弗里·米勒的思路,我们发现,这些特质均出于一种对新奇事物的痴迷和精湛技艺的追求,年轻人尤为乐此不疲。从甲壳虫乐队到麦当娜,很明显,年轻人对音乐的创造性有种近乎“性迷恋”的喜好。这是人类的共性。
《超市里的原始人:新零售时代三部曲》,[美]杰弗里·米勒著,苏健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7年1月。
我相信杰弗里·米勒的说法是幼态延续理论的一个特别的新进展,虽然他本人并不确信。幼态延续理论已经得到了大多人类学家的认可,社会生物学领域也承认了单偶制的孩子抚养系统的理念。但至今还无人将这二者联系到一起。如果男人开始选择样貌年轻的配偶,那么任何能够延缓女人外貌成熟度的基因,都会令她比同龄人更有竞争力。最终她就会留下更多具有这种基因的后代。任何幼态延续基因都会给外表带来更年轻的特征。换句话说,幼态延续可能就是性选择的结果,因为幼态延续导致智力不断增长(通过增大成人的脑容量),所以我们今天的高等智力应归功于性选择。
这个概念起初很难理解,我们不妨求助于一个思维实验。假设两个原始社会的女人,一个以正常的速度成长,另外一个有幼态延续基因,所以她皮肤光滑,毛发较少,脑容量较大,小下巴,看上去还年轻,寿命也很长。在二十五岁的时候,两个人都成了寡妇,她俩都与自己的第一任丈夫有一个孩子。部落中的男人们都喜欢年轻的女人,而二十五岁已经不算年轻,所以两人再婚的概率都很小。幸好有一个男人没能找到妻子,所以他选择了那个看上去比较年轻的女人。结果这个女人又生下了三个孩子,而另外一位一辈子只有一个孩子。
这个故事的细节并不重要。关键在于男性偏爱年轻女性,所以这种可以推延衰老的基因就取代了原有基因而逐渐蔓延开来,这就是幼态延续基因的作用。而这种基因可以让女人的后代不论男女也拥有一样年轻的外貌,使整个物种都进入了幼态延续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找不到认为遗传这种基因必须把男人排除在外的理由。
伦敦经济学院的社会生物学家克里斯托弗·贝德洛克(Christopher Badrock)非比寻常地结合了他的进化观点和弗洛伊德的看法,提出了一个相似的理念。他认为幼态延续来自女性的选择而并非男性。因为年轻的男性在狩猎方面更具有优势,那些希望得到更多肉食的女性就挑选了年轻的男性。但核心原则是一样的,幼态延续的发展是性偏好的结果。
这并不是要否认大号脑袋所带来的优势,如马基雅维利式的狡黠、语言或者诱惑力。的确,一旦这些好处变得显而易见,那些精心挑选长相年轻的女人的男人,就会是最成功的,因为他们很可能挑到拥有幼态延续基因和更大脑容量的女人,从而生出更加聪明的孩子。但是,这一理论没有回答为什么这样的事情没发生在狒狒身上。
如果说,我们脑中的某个神经系统不过是另一版本的雄孔雀尾巴——用于性炫耀的修饰物,而微积分、雕刻等精湛技艺不过是为了吸引异性而发展出的副产品,听上去可真叫人不安,也不能让人完全信服。本书所讨论的众多关于进化的理论中,性选择决定人类心智这一观点是最具思辨性,也是最脆弱的,但它和其他观点在本质上却又一脉相承。在本书开头,我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所有人既如此相同却又各具特色?并且我暗示答案就藏在无与伦比的性魔力里。一个人的独特性来自基因的多样化,这种多样化又是有性生殖在与疾病的长期博弈中产生的。个体是同一物种中的一员,因为在同类的基因池中,个体的多样性在不断地混合重组。
人类挑剔的性选择将人类的心智带入了疯狂的扩张中,而这一切只是因为那些智慧、灵巧、充满创造性和个性的家伙看起来最性感!这种说法贬抑了人性,听上去远不如宗教所主张的那么高尚,但具有解放作用——不要耽于与众不同。
原文作者 | [英]马特·里德利
摘编 | 刘亚光
编辑 | 青青子
导语校对 |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