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艺术鉴藏:书画名家沙俊杰作品欣赏
大家好,关于书法艺术美的思考与感悟「美现象的哲学思考」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陈鹏/文
书法退出社会实用流通已经许多年了,但社会的书法热却方兴未艾。人们力图从书法美的当下形态中解释书法热的原因,却往往力不从心。其实,中华民族与文字书写有着同存共生的渊源。书法美是民族文化传承积淀形成的群体情结,探求书法美的渊源,更需要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积淀和审美心理结构的形成上寻找答案。
群体书法情结,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神圣化的崇拜
汉文字在形成早期,是因其神圣性而被顶礼膜拜的。公认最成熟的最早文字是甲骨文。甲骨文主要是巫师通过法事进行占卜而记下的文字。这些文字虽然是人书写的,其文字功能却是传达上苍旨意、替天代言的,是代表天意的字符。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些文字决定着整个族群的命运,审度着众生的祸福。那时人们对文字的态度就是视若明神、绝对服从。人们与文字建立的原始关系,必然产生久远的影响。继甲骨文之后兴起的是金文。金文已经不是天意或神语,而是人类自己思维的语言。金文是铸在金属的礼器上用来祈祷供奉的。这种文字书写是人们对天、对神、对祖先的倾诉,是与天、与神、与祖先交流的途径。这种神圣与虔诚也是不言自喻的。再之后的文体小篆,是体现天下同书的国家意志产物,是皇权一统天下的权威性、强制性在文字上的表现。小篆之后是隶书。隶书是官府衙门公文的专用文字,官方的安民告示、命令旨意,都是通过这样的文字方式与百姓沟通的。这些沟通方式本身,就无形中赋予隶书特殊的统治色彩。对于官本位思想严重的中国大众来说,这些文字书写方式对群体文化心理的构成具有巨大的统治力和影响力。在民族文化传承中,从早期就形成了对书法群体性的“神圣化崇拜”。
(二)人生奋斗的捷径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书法之途延展着诸多梦幻般的改变人生的路径。从秦始皇开始,统一文字重视书写;西汉王朝开始,重视文书,设“尚书”“史书令史”等专门写字的官职,选拔任用隶书高手,为天下书者拓展了一条“书而优则仕”的路。科举制度的实施,是对以书取人制度的变相延伸与扩张。科举考试是以八股文谈古论今为主要内容的现场笔试,其书法水平的优劣,往往是考官、尤其是皇帝法眼中的重要因素。书法好不一定能行,但书法不好是一定不行的。写一手好字,即使走不上仕途,社会上仍有许多岗位需求,如私塾先生、师爷、账房、代人写信立状等等。这些都是绝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人生目标。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中国人利用读书写字来实现人生价值,一直是一条奋斗之路、梦想之路。
(三)大众趣味的追求
在大众传统的意识中,话谁都会说,但只有会写,才能算是有文化。书法作为实用性方式退出社会流通已经许多年了,但包括书写、欣赏、交流、收藏在内的大众书法热却有增无减。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喜爱精美的书法作品,都对书法好的人敬重有加,都有过希望自己也能写一手好毛笔字的愿望。即使在把书画作为“四旧”的文革期间,铺天盖地的大字报也把书法的社会功能和传播功能用一种奇特的方式推向了极致。而当今可能是历史上从事书法活动人数最多的时期,有资料显示,据粗略统计数以亿计。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是,历代统治者,都对书法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上行下效,蔚然成风。
以上我们简约地描述了书法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与民族大众在精神上、审美心理上以及社会生活上的密切联系。这些联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特质和比重,但是这些联系却不因时光的流逝而消失。相反,这些对种族进化具有积极意义的成果都转化为民族文化的基因、积淀为大众个体审美趣味而保留下来,并传承至今。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包括审美感觉在内的人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五官,看似是自然的,其实也是社会的;眼睛和耳朵的审美和价值取向,看似是后天培养的,其实也是历史积淀的。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人们与书法的关系,由实践理性转化为直觉感性,由社会行为转化为个体品味,由历史变革转化为心理结构。这种由文化传承积淀形成的群体书法情结,是当今人们保持着对书法热情的最重要、最深刻的基础,也是书法美的源由。
书法能够成为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群体心理情结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汉字形态绵延不断的历史延续性。在古代世界文明史格局中,使文字具备艺术发展的可能性的原始形态,有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即“圣书文字”、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古希腊的克里特人的象形文字、美洲的玛雅文化中的文字等等。它们都曾经以图形来表意,有如绘画的简略形态。问题是,公元前10世纪到15世纪,它们都迅速地被拼音文字所取代。于是,人们对原有象形文字的认知与情感折断了。而中国文字通过对图形与描画的简约与符号化处理,延续了作为“表意(象)”文字的传统,确保人们对文字认知的对象和情感得以延绵不断、始终如一、血脉相承地流传了下来。
因此,我们在欣赏书法艺术的同时,一定要把书法放到历史文化的大背景中进行审视与思考,防止因艺术化而带来的偏执。
文征明书法
书法美是文化情怀的笔墨造型表现。
首先,作为艺术的美学定义,其核心概念必须包含艺术内在运动与外在形式的两个对立方面,这两个方面能在辩证的发展中相互对立、相互作用、有机统一。“文化情怀”和“笔墨造型”这两个具有主客体关系的概念,体现了艺术美辩证运动的普遍性。这两个概念的对立运动和发展变化,决定了书法美具体形态的变化;这种发展变化逻辑的展开,实质上就是书法发展在历史中演变。两者相联系,就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其次,“文化情怀”与“笔墨造型”鲜明标识了书法美的特殊本质。“文化情怀”不同于其他艺术的主体内容表达,具有与书法艺术十分吻合的相依性。“笔墨造型”更是鲜明指出了书法在艺术形态方面的特点,蕴含了书法艺术形式美的本质。这个问题结合对书法内容与形式问题的探讨,就会形成一个比较清晰的印象。
影响人们对书法美深入思考的有两大障碍:
一是对书法“形式造型”方面认识的局限性,认为书法依托于汉字进行书写在造型方面有局限性。与绘画相比,书法造型对象单调——汉字,色彩单调——墨色,工具单调——毛笔,书写内容单调——语言,剩下的就只有线条了;而且还有那么多的规矩和法则,简直就是在带着镣铐跳舞。
其实,书法造型以汉字为基础,正是其植根文化传承丰厚沃土,在约定俗成的法则中展现和发挥自己优势的广阔舞台。毛笔书写汉字,万变不离其宗,书法艺术因写汉字而与大众群体结成了共同的牢固民族情结,产生了巨大的文化认同;其形得以万变,又让大众群体看到了书法艺术的神奇,产生巨大的审美同鸣。这正是书法美的最大魅力。如果没有汉字依托,有多少人会对抽象的笔墨线条感兴趣?甚至还抵不过三流的水墨画。因此,当今的专业书法家们不要认为书写汉字会影响书法的艺术品质。艺术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艺术与书写质的区别,不在表现什么,而在于怎样表现。这是应该引起艺术家们注意的。
音乐与书法有很多相似之处。音乐是一种在自由与限制两个极端之间从容行走的艺术。一方面音乐有着极其严谨的乐律体系;另一方面音乐又是极其自由浪漫、直接诉诸情感的艺术。它自由得象鸟一样在飞翔、象水一样在流淌。音乐振动与笔墨的划动一样,都没有概念性标示,没有语言说明意义。但是,它可以一个字、一句话都不对你说,你已经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了。书法本身也有严谨的法则,中国观众品赏笔墨律动的能力与懂音乐的人欣赏音乐律动的悟性是相同的,都能感受到其中的喜怒哀乐、抑扬顿挫、启承转合。艺术品质丰厚的艺术门类,都是在法规森严与自由浪漫的两极对立中开拓自由空间的。音乐、建筑、书法和用脚尖跳舞的芭蕾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我觉得书法更象是东方的“纸上芭蕾”,气度非凡、法度森严、顶尖功夫、八方招展。我们可以自信地说,书法是具有很高艺术品质的艺术,可以创造出主体情怀与笔墨造型完美统一的书法之美,完全有理由、有能力自立于世界艺术之林。
二是对书法“内容情感”方面认识的局限性。在对书法美的认识中,如何理解书法内容是一个难点。有观点认为,书者所写的文字语义如诗赋名言等,就是书法的内容。确实,文字语义可以是书法内容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比如一首唐诗,用电脑打印出来与用毛笔书写出来,就其文字语义来说是相同。我们能说打印与书法的内容是一样的吗?如果打印与书法可以有一样的内容,那还是书法艺术的内容吗?这种对内容的界定忽视了书法的特性。与此相关联,也有观点认为,用书法的形式把文学的内容书写出来,就完成了书法内容与形式的结合,就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这样的认识忽视了书法艺术本体的价值,忽视了书家主体审美意识的独特性。还有观点认为书法艺术就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线条的艺术,表现的就是笔墨的形式形态,内容与否,无关紧要,尤其是不需要内容推动形式来增加艺术表现力。这样的认识误解或分裂了艺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走向了“纯形式主义”的偏颇,不利于书法艺术的发展和深入。
无论是把书法内容简单文学化的观点,还是把书法内容生硬消解化的观点,其实都陷入了一种思维陷阱,即对艺术内容与形式理解简单化、僵硬化了。其实,艺术内容对于不同艺术门类来说是不一样的,而且其内容与形式的结合方式也不一样。对于反映生活再现性强的艺术门类来说,艺术作品的内容主要就是其文学性,就是对生活直接而深刻的表现。但是对于抒情表现能力强的艺术门类来说,艺术内容就不可能直接反映生活的具体形态。旋律、线条、肢体的组合也没有概念意义的指事性,其文学意义和叙事作用也就不那么明显。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对于书法艺术内容的理解过于狭窄了。其实书法的艺术内容,有着与生活体验相对应的无限的丰富性。深思熟虑的思想是内容,小桥流水的诗意不也是内容吗?喜怒哀乐的情感是内容,多愁善感的情绪不也是内容吗?可叙述性是内容,可象征性、可表现性不也是内容吗?可言表的东西是内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不也是内容吗?另外,启承转合、抑扬顿挫、酣畅淋漓、曲径通幽、雄壮刚强、优雅婀娜、整齐划一、平衡对称、对立统一、和谐美满,这些人们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形成的对自然规律的审美认知、对世态炎凉的独特体味,不是都可以并已经成为书法艺术的表现内容了吗?如果人生如此丰富的心灵感悟,被排斥在书法艺术的表现内容之外,对于书法艺术的与时俱进、继承创新难道不是严重的缺憾?这样的认知当然值得我们反思。
联系到书法的创作,还要注意的问题是,我们对生活的认识感悟能力是不是那样丰富而敏感?书者把对生活的感受提炼为艺术素材、提升为表现内容、转化为美的“有意味的形式”的创造力是不是那样强盛?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从生活与自然中更多地发现和捕捉适合书法表现的美;即便是发现了,如果创造能力不强盛,也难以得心应手、随心所欲地转化为书法的笔墨之美。不善于发现,其结论就是“没有”;不关心转化,其结果就是“不能”。于是,书法艺术的内容与形式就不可能在当代得到新的养料与生命力,就可能在“没有”与“不能”的无力状态中因循守旧、不断地解构丧失。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书法艺术内容与形式的认识问题,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在内容方面更大的危机是,一个艺术门类如果内容越来越弱化,仅剩下形式美,其生命力就大大衰退了;如果最终退化成装饰美,那这门艺术就将寿终正寝了。这不是书法艺术要走的路。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地从社会生活和大自然中汲取美的养分,不断在继承的基础上提升创新能力,开创书法新的繁荣。
赵之谦书法
三、书法美的内容与形式——心潮涌动与笔墨律动的共振书法美中主体情怀与笔墨造型,在这里转化为具体的形态。下面从把内容与形式分为三个层面进行描述。
(一)情趣与书技:情绪志趣与平衡对称的统一(优美协调)
第一个层面的内容为情趣。情趣既是对丰富世界的情绪感悟,也是书者的志趣、爱好。情绪有主观色彩,但不象情感那样明确而浓烈;感悟具有理性成分,但不象理智那样深刻而完整。所以在情趣层面,不必胸怀大志、激奋抒发,但可以触景生情、刚柔相济、丰富多彩、细腻悠长,可以富有诗意与雅兴,也可以寄托对书法本身的一往深情。这个层次属于情趣意味性的内容。这种情绪感悟融入到笔墨中,会使笔下的造型和书面形式洋溢着一种书者所赋予的气息,可以营造出一种与书者内心感受相沟通的情绪氛围。即便是一个入道不深的初学者,你的紧张与放松、自信与慌乱都会在书写的文体中表现出来。
第一个层面的形式为书技。也就是说在这个层面上解决书法的书写技法技能问题。书技从整齐划一开始,反复演进,逐步定型。整齐划一不是一成不变的,于是便出现平衡对称。平而不平,有差异;衡而不衡,有对立。差异性作为一致性的对立因素进入书写,形成了矛盾,造成了抗争。但这矛盾和抗争最后形成的不是美的破坏与分裂,而是把不一致与一致性巧妙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秩序即平衡对称。由把整齐划一转化为平衡对称,使书写由单一走向丰富。一旦平衡对称相对固定,又会转化为新的整齐化一,使对立再走向更丰富、更具表现力的统一。书法艺术在历史演进中就是一个不断螺旋演进的过程。书法艺术就是这样一轮一轮地突破,一轮又一轮地更新的。无论是新书体书风的形成,还是习书者的学成,都需要完成这个过程。书者掌握了书法艺术的基本法则,技艺娴熟并在笔法、结字、章法等方面进行发挥,形成自己的某种特点;在技艺继承与精神风格再现中,表达出有价值的情怀,为书写进入更高的层次、实现更自由的表达做好准备。
在第一层面上,作为内容的情绪志趣与作为形式的平衡对称相统一,在艺术上达到了优美协调的效果。
(二)情愫与书艺:情感理智与韵律流畅的和谐(情境交融)
第二个层面的内容是情愫。情愫是创作主体身处具体的情境之中,情感与理智相互作用,产生了有明确指向、有冲动力的审美情感。情愫需要较深的书写功力和较高的文学、品德修养。例如,当一个书者面对一篇诗文进行笔墨创作时,首先他要深刻领悟诗文或激昂或优雅、或倾诉或抨击、或悲苦或甘美的文学内涵。这时,文学内涵在他的内心酝酿成自己的审美判断并激发创作冲动。假如,诗文表现的是一个知识分子怀才不遇、因仕途坎坷而发生的悲凉之情,那么,这首诗可能在书者内心产生几种不同的感受:一是与诗人有怀才不遇的同感,激发了书者悲苦之情;二是认为人生出路很多,产生了豁达超越之情;三是反思诗人的境遇,产生了对官场及制度的愤慨讨伐之情。也许还有许多许多的可能性,但这个时候书者确实面临着自己的选择。这种选择是由书者的生活经历、文化背景和气质品质共同决定的。一旦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他就会将所选择的情感取向转化为审美意识,投入到与审美判断相吻合的创作氛围和书写状态中去,在书面上表现出自己的气质特征。在创作过程中,书者的创作心理状态无可置疑地直接影响着、笼罩着整个作品的氛围。情绪的喜怒哀乐与行笔的轻重缓急是直接对应的。一幅作品,几乎就是一张变相的心(身)电图,从精神到心跳,从肢体到呼吸,任何的松紧张驰都与运笔的抑扬顿挫息息相关,都会难以掩饰地触落在书面上。毛笔软毫的特殊功能使书者心理和情绪的任何抖动都细腻而深刻的记录在案了。这就是书法中人与书的特殊的、直通心灵的关系。从这里我们也可以总结出书者书写别人文学作品,把主体意识转化为书法内容的规律。这个转化过程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内容,是诗文的文学意义,这一部分内容不是书法作品独特的,但它对作品的其他内容产生影响;第二部分内容,是诗文对书者的激发启迪意义,这种激发和启迪促使书者作出自己的思考、判断与选择;第三部分内容,是书者把这种思考、判断与选择转化为个体的、独特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意识,并把这种情感体验和审美意识渗透到笔墨造型的过程中。于是,书者独特的个性化的审美意识就直接地融入到书法作品的风貌中。
第二个层面形式方面的概念是书艺。此时书写跨越了技能方面的障碍,对传统的书法成就进行了很好地继承,已经可以把技法转化为艺术表现,进入了一种情境交融、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阶段。而且,书者的书写功力越深厚,其独特的审美意识在作品中的渗透力和笼罩力就越强,人们也就越容易从中阅读出书者的风格特征和审美取向,反之则越浅。
(三)情怀与书道:心潮涌动与笔墨律动的共振(物我两忘)
第三个层面的内容是情怀。情怀是比情愫更丰富、更深厚、更广阔的境界,是在强烈的感情激奋下,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融入其中的精神世界。
对人生社会有深刻的感悟,在生活经历特殊情境中点燃激情,把情与笔、心与墨完美地融为一体,造就惊俗骇世的大作,书写流传千古的精彩篇章。这时书法艺术的主要内容已经不是书家对别人作品的认知和体味,而是自己依靠深厚的文学功力和品格修养,创作自己的文章,直抒自己的胸怀。只有到了这个境界,书法的实用性与表现性、法度成规与自由灵魂、高超技艺与激烈情怀、艺术内容与艺术形式才达到了完美统一。《兰亭序》《祭侄文稿》等顶峰大作是这样产生的,毛泽东书法艺术的高超也是这样体现出来的。巨人的胸怀气度与品格学养,完美地融汇在自由潇洒的笔墨造型中,创作出美文与美书完美结合的绝世精品。现当代书法有代表性的领军人物,也具备了“我书我心”“文墨俱佳”的能力和品质。因此,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心潮涌动与笔墨律动的共振”,是书者用笔墨为自己情感激流的造型,是创作过程中物我两忘、酣畅淋漓的灵魂之颠,达到了“为当代立标、为后人立法、为历史续辉煌”的高峰。只有在博大情怀的澎湃推动下,技艺与法则才能在广阔的海洋中远航;只有插上思想与情感的翅膀,笔墨才能在自由的天空中飞翔。现在人们都在问,为什么这么多人写书法,而大书法家却凤毛麟角。在笔者看来,就是当代许多有高超技艺的书家对书法内容的开掘缺乏应有的重视和动力,对人生与社会缺乏深刻与激情,形不成自己的独特感悟(包括对重塑美文形象的独特追求)。于是就难得有博大情怀的书写,只能习惯性地在书技与书艺的层面上徘徊。
第三个层面与形式相关的概念我们称之为书道。其实书道已经不是一个单纯形式方面的概念了,而是书家主体情怀与高超技艺完美结合的一种境界。此时,书法艺术形式美的丰富我们就不必多言了。但这些丰富的形式,正是主体博大情怀与心灵感悟的体现,是富有冲击力的审美意识所引发的形式创新。说到这里我们还是想到了那句老话,内容决定形式。或者说,思想与情感的深度决定了内容,内容的冲击力决定了形式。
以上,我们在三个层面上对书法美的内容与形式进行了简要的描述。书法艺术的美就表现在其内容与形式中。对艺术内容与形式的认识的深度和开掘的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书法发展的高度。不应因其复杂而回避。从本文描述方式上看,似乎三个层面是独立的、递进的、分离的,实际上这是为了描述方便而分层的。在艺术实践中,这些因素浑然一体、密不可分,只是在不同书者身上会有不同的融合方式罢了。
(原载于《艺术评论》 201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