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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体志愿填报时间2021「填志愿」

时间:2023-01-13 10:45:19 来源:升学小派

大家好,四川艺体志愿填报时间2021「填志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艺体类专业批次的志愿填报时间

1、志愿填报时间

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且公布各类专业招生录取文 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截止时间为 6月 28日 17:00(普通类是 28号 12点结束)。按本科、专科层次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考生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向符合条件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投档争取完成。每个批次征集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请关注录取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2、分数线的划定

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校的 招生计划分类按本、专科层次划定。专业合格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4倍以内,个别特殊专业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划线比例。

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高校在川招生计划,本着既重视专业成绩、又重视文化成绩的原则,按专业类别不分文理科(编导类专业除外)分别划定各类专业本科、专科层次文化控制分数线。

二、艺体类专业的志愿填报规则

1、投档规则

①所有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在川招生学校,除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外,其余类别均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除编导类外均不区分文理科)划线投档。

②我省对省内学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学校(专业)艺术类本科、专科招生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即: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的同类专业、多所学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学校的同类专业、同一学校的多类专业。

投档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位次和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判断考生能拟投档到哪一所志愿学校的哪类专业(判断条件为考生满足该志愿学校投档条件并且该校计划未满额或考生投档成绩高于拟投该校考生中的最低投档成绩),对所有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完成后,再将拟投档中投出的考生正式投档到相应的志愿学校供学校审录。

2、投档成绩

投档时,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体育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

学校因培养需要可提出高于省控线的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要求作为投档条件。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查阅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要求、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3、投档比例

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专科平行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学校进行模拟投 档(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 投档一律按照 105%进行)。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学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都能够录取。

当所有学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后,省教育考 试院按执行计划数 1:1比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向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

4、其他政策

①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学校(专业)艺术类本科招生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校考成绩合格有效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②除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外,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的,其档案按照所报志愿投档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③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艺体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另文规定。

三、艺体生投档后专业的录取办法

1、专业志愿有专业级差的(含专业志愿优先),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否则应按“专业志愿无级差”执行,即对同类考生排序后再按专业志愿审录。

2、学校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艺术体育类录取排序原则的,统一按专业成绩总分(编导类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审录,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编导类在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成绩总分,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3、按教育部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于 6月 30日前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信息以及我省艺术类各 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传至招生学校,学校必须于 7月 6日前返回拟录取考生名单。

4、对有残疾(病情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招生院校不得仅因残疾而不录取。

5、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所投档案中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负责解释未录取考生的不录取原因,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6、考生被艺术类院校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7、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四、艺体类专业考生的照顾政策

1、符合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第 1至 4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考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2、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 35分,其汉族考生加 20分。

(2)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 20分,其汉族考生加 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 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 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 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3.关于加分的其他规定:

(1)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2)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3)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五、艺体生专业录取的其他注意事项

1、个别艺体专业的特殊规定

(1)艺体类考生兼报非艺体类专业的录取规定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本科提前批的空军、海军、民航招飞专业志愿和除普通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批次的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志愿。当兼报招飞专业志愿时,招飞专业志愿优先于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体育单招已录取的除外)。

(2)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 4个专业的报考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 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 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服装表演、戏曲表演专业的招生规定 服装表演、戏曲表演专业不得在本科层次招生,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除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报考普通高等艺术院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除了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招生体检标准要求外,高校还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外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患有下列疾病,招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①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须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②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③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⑤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⑥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 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招生学校的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色觉异常 II 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等专业。

(3)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①主要脏器(如肺、肝、脾、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功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表演、舞蹈学、雕塑等艺术类专业。

②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须手术者,不宜就读表演、舞蹈学、雕塑等艺术类专业。

③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表演、舞蹈学、雕塑等艺术类专业。

④两耳听力均在 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 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宜就读音乐学、录音艺术等艺术类专业。

⑤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音乐表演、表演等专业。

3、对考生文考单科成绩、身高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招生院校的艺术体育类专业中若对考生文化成绩、身高或其他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在编报招生计划时明确注明其特殊要求,同时抄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险备案。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特殊要求一旦分布不得变更,在录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4、个别考生落榜的原因分析

(1)不符合志愿填报资格(例如艺术类考生填报体育类志愿,对口职教高职类考生填报招收文科或理科考生的志愿,不具备填报资格的考生填报艺术类免费师范生第一志愿等)。

(2)考生已经被提前录取(例如空军、海军、民航招飞、体育单招、学校自主招生、保送生等)。

(3)投档时考生电子档案状态不允许投档(例如填报艺术类征集志愿的考生在投档时正被普通类阅档、预退档、预录取等,不是“自由可投”的状态)。

(4)考生专业或文化成绩的总分或单科成绩没有达到省定或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

(5)专业或文化成绩的总分或单科成绩没有达到所填志愿专业提出的要求(含高考考生没有所填专业需认定的专业考试的合格成绩)。

(6)考生文化科类、性别、外语语种、年龄等不符合所填志愿专业提出的要求。

(7)身高、视力等体检结果不符合所填志愿专业提出的要求(例如表演专业对考生的身高、音乐专业对考生发音器官有要求,美术专业不录取色弱或色盲考生等)。

(8)录取排序分数在所投档案中偏低。 考生已投档但未被录取时,首先要考虑上述落榜原因,除此之外,仍有疑问,可向自己填报志愿的招生学校咨询。

5、征集志愿要注意的问题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采取公开征集志愿办法,补充缺额院校生源。 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应应积极参加征集志愿,把握可能被录取的机会。征集志愿个数根据当次未完成计划情况确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批次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供学校审录。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一般安排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错失录取机会。

征集志愿注意事项:

①确认自己未被录取;

②密切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批次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

③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及时在网上查阅征集学校及专业等相关信息;

④正确填报征集志愿;

⑤保持自己高考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始终畅通。

6、其他类型招生录取

(1)艺术类专业对口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2020年我省对口招生艺术类仅限于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按对口招生类别下达,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名、文化考试及专业考试、填报志愿、录取按照本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文化考试:报考对口招生艺术专业类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2)深度贫困县艺术类定向计划招生录取

①报考条件

凡正住户口在深度贫困县(具体名单后附)且连续 3年以上户籍(截止报考当 年 9 月 1 日)、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相应标准。若生源不足时,全省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②志愿和录取

艺术体育类与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省级公费师范生艺术体育类一并 设置 9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 6个专业志愿。艺术体育类志愿在通知高 考成绩后随其他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同时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 6月 28日 17:00。

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 向 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艺术体育类与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一并进行,投档时,在本专科省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③其他事项

凡录取考生应按《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签订培养协议;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协议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按照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大学本科生毕业后须到深度贫困县事业单位定向上岗,高职(专科) 生毕业后须到深度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和基层一线定向就业,服务期均不得少于 6年。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学生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装入个人档案,5 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其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须一次性全额退还并缴纳相应违约金,相关标准和程序参照公费师范生和医学生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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