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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百科:“国展”迷局:谁的盛宴?

时间:2021-09-29 17:45:37 来源:

“国展”迷局:谁的盛宴?

近年来,书坛“国展”之风越刮越猛,风力强劲、持久。每次“国展”征稿都应者如云,展事常年不衰。“国展”的性质由原来的书法交流与展示,演变为一种以“国字头”为核心的文化消费工程、一个文化产品、一项政绩工程。当下如果有人想在书坛尽快出人头地,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自己绑定在“国展”上,只要在带有“全国”、“中国”等名头的展览上摘取桂冠,就能一炮走红。

“国展”是书奴“从奴隶到将军”的一座独木桥、一场当代的书法“科举”。如今,看一个人是不是书法家,是什么级别的书法家,就看他是哪级书协会员、哪级书协的“官员”。具体地说,这个人加入了书协,他就是书法家,就有获得晋升或特殊津贴的机会。“入协”是一个人在书法创作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标志,可以打“国家”牌、“全国”牌,也就意味着他加入了一个有背景和特权的圈子、一个利益联盟,能够和有头有脸的官员及德高望重的艺术家一起共享众多的公共资源,可以获得社会及政府的某的某些认可和支持。

在“国展”上获奖一次或入选两次是“入协”的主要条件,因此,很多书法爱好者发奋应征,有展必投,一展多投,屡败屡投。“国字头”的展览和“入协”条件,好比一顶桂冠和一件龙袍,使天下大批寒士“竞折腰”。它们是当今包装书法家的主要道具。有了它们,一个人走出去就衣冠楚楚、身价不菲。尽管“国展”的“炉火”烧得很旺,但吸引来参观的人却越来越少;尽管展览开幕式非常隆重,但仪式过后,展厅里就冷冷清清,真正有兴趣来观摩展览的人极少。书协办展览不是在“为人民服务”吗?但“人民”却没有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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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举办“国展”往往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用钱去把书法艺术“燃烧”起来。由此,我们不得不思考:“国展”,这是谁的盛宴?一是书法爱好者的盛宴。酷爱书法,又没有其他技能或特长的平民,以为做了书法家就能名利双收。这些人一部分是“不明真相的群众”,盲目跟风儿,想碰运气;另一部分是甘愿受剥削和压迫的“书奴”。这与“国展”发现人才、推出大家的宗旨及书法家目前的社会地位、成就感是分不开的。二是官员的盛宴。书法没有门槛,投入精力少、出成绩快,稍有名气的就可按尺论价。

因此,书法成为某些达官贵人的首选“爱好”。一部分人是附庸风雅,玩玩而已;另一部分人则是当做“理想”去追求,这样他们的灰色收入就可更名为“稿酬”,让他们已经获得的财富合法化,让今后这种“致富”的行为合法化。“国展”的获奖、入选率极低,摘取桂冠的几率比中百万彩票还小,比考清华、北大都难,而官员中却有很多“入协”的书法家。官员为什么比平民更容易做书法家或书法官呢?难道获奖、入选还有捷径可走?依我看,目前主要有两条途径:第一是脚踏实地,不卖面包,但卖面粉。

桂冠虽然买不到,但可以出钱去承办活动,做东道主。不过,让面粉变成面包要付出许多心血和汗水。据报道,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评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个环节都制订了工作计划、方案和预案,成立了七个专门工作小组,每组都有一名市级领导亲自挂帅。各位领导的辛勤汗水给本地区浇灌出了累累硕果。有关资料显示,此次“兰亭奖”艺术奖获奖作者共31人,其中河南省竟有11人,占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一;入展作品共450件,河南省竟入展94件,占全国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是灌水,因为“面粉”数量毕竟有限。如“兰亭奖”评选范围小(要求投稿者为中国书协会员或具备入协资格但未成为会员者,全国仅万余人有此资格),东道主很难施展才能,因此不得不在奖项中注入适量的“水分”:增加“尧山杯”兰亭新人展,将征稿作者范围放宽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海外华侨,征稿范围从中国书协会员扩展到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书法界人士。此项收到作品两万余件,评审费约64.4万元,增加入展机会369个——把“兰亭”这块蛋糕彻底做大、做强了。“国展”征到的是什么?用什么方法可以从“国展”中获利?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分析一下。第一,寻求合作,实现“双赢”。弘扬书法艺术有助于提升东道主“软实力”,用来抵御经济危机、资源危机、环境危机带来的寒冬,保增长、促内需,给当地人民带来“幸福感”。

据报道,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评选中,主持人的知名度和颁奖嘉宾的行政级别都很高,使“兰亭奖”和地方的知名度都达到了全新的“高度”。第二,每个环节都有“商机”。“国展”几乎都是与地方政府联合主办的,收取评审费,然后印制价高质次的作品集、包装精美的证书,给活动做一个最后的交代。去年6月,我去拜访江苏的一位书法家。他家墙上挂着十几张“国展”入选(获奖)证书,桌上有一堆展览作品集。让我惊讶的倒不是此人“至高无上”的艺术成就,而是作品集几乎都没有书号。想不到,“国展”主办方出版的作品集竟是非正式出版物。

“国展”还可以带来许多创收机会和就业岗位。一是“拔毛”类的。现在挂号信的资费(连信封)约六元,特快专递的价格约二十元,“兰亭奖”征稿通知规定退稿需交150元的退稿费。二是“热身运动”类的。“国展”能掀起轰轰烈烈、你追我赶的学习热潮,如“迎战行草”、“备战新人”的培训班、冲刺班等,经济效益显著。三是“废物利用”类的。

海量的落选作品被主办方“废物利用”,用来出售、拍卖,作为礼品赠送或用来装饰会议室、宾馆及酒店。四是“包养”类的。作品入选(获奖)就“被收藏”,主办方象征性地支付三五百元的收藏费,就将作品先“包养”起来。等这个人出名了,作品也就养肥了、升值了,再卖出去。第三,主题脱离时代、脱离生活。艺术源于生活。如果一个人不考虑收入、住房、医疗、就业、养老、通货膨胀等因素,就很难说这个人是在食人间烟火。“国展”书写的文字中从来看不到与这些社会热点相关的只言片语,人们仿佛都活在五百甚至一千年前。

作品的内容和形式要求把时空和视野限制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书法作者反复咀嚼李白、杜甫的豪放,朝拜“二王”的俊逸,而忘却了一个艺术家的社会责任和使命。第四,钓鱼的也被钓了。“国展”背后似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支撑、在推动。这只手转变了书法家的基因,使他们变成了“鱼”。

第一种鱼是“木鱼”。为了入选“国展”,应征者纷纷根据征稿要求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创作,就好比一群性格各异的人都穿上了清一色的制服,整齐划一,他们的个性和创造力被严重地抑制和扭曲。第二种鱼是“鲤鱼”。许多省、市为了在“国展”上取得好成绩,都会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因而获奖者除获“国展”的奖励外,还会得到地方表彰、奖励一次。这样,势必会刺激大大小小的“鱼儿”一次次地去跳龙门。第三种鱼是“翁公鱼”。据报道,“兰亭奖”评(监)委会的会议和记者招待会,都是在五星级酒店“皇姑浴温泉国际酒店”召开的。

该酒店有一句广告词是“要健康,多泡汤。泡汤哪里去,请到皇姑浴”。这些评委和媒体在用自己的声望和权威“钓鱼”的时候,不幸又成了东道主钩子上的“翁公鱼”。每次大展落幕后,各种后遗症也接踵而至,如评审丑闻、奖项不兑现等。许多人作品和评审费寄出后,如泥牛入海,有去无回,申诉无门。

这些问题屡屡“被发现”,又屡屡“被出现”,循环往复。书法爱好者在和“国展”多年的拉锯战中,利益屡屡受挫。尽管人们也在积极维权,但步伐却一直停留在初级阶段,总是对评审的规则和结果耿耿于怀,希望评委和主办方自律。人们呼唤公正、公平,期待行政权力能来主持公道。

但行政手段可靠吗?用什么去保证它的公允?“评奖门”反映出的不同的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冲突,怎么解决?靠什么机制来解决?“国展”的问题从来就不在某件获奖作品和某个评委好坏上,而在价值观和运作模式上。它涉及到方方面面,与许多人和部门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书法展览本来是一种民事活动,但由于地方政府以利益主体之一的身份介入,将“国展”的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搅在一起,使活动中的物权、事权、人权、财权、版权、政权无法界定。当前,文艺社团有两个任务:一个是为大众提供公共服务,另一个是发展文化产业。因此,展览性质也有两种:一种是公共服务,另一种是商业活动。那么,哪些评奖属于公共服务,哪些属于商业活动呢?用什么来区分?公共利益应该由谁来决定?法律,只能是由法律来规范这些活动。是商业活动的,就要回归民事的性质;是公益活动的,就要抛开功利。

如果说这个问题不搞清楚,那么,“国展”中的商业利益就会理直气壮地取代公共利益。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于2005年3月颁布实施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主办单位的资格作了严格限定。书法“兰亭奖”是《办法》规定的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12个评奖项目之一。

《办法》规定,具有全国性评奖资格的党和国家机关工作部门只能设一个评奖项目,全国性评奖每届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各类评奖一律不准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对评奖活动的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应该进行监督检查。也就是说,书法“兰亭奖”是书法专业唯一的全国性评奖项目,每届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两年,主办单位是中国文联。

除此之外,任何单位都不能以“全国”、“中国”等名义举办全国性的评奖活动。评奖一律不准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评奖活动的经费来源与使用情况应该接受社会监督和检查,不准借评奖敛钱和铺张奢华。中国文联这12个评奖项目是人民团体对会员的奖励,是一项在文联的团体会员中开展的评奖活动。

“国展”这顶桂冠和“书协会员”这件龙袍,好比“皇帝的新装”,只有“聪明人”才能看到,只有书坛上的人或能够接近书坛的人才觉得神圣。在普通人的眼睛里,他们头顶上顶的东西“四不像”,哪里是什么桂冠,分明是一个锅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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