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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藏赏析:谈谈书法作品的使命

时间:2021-09-30 11:45:35 来源:

谈谈书法作品的使命

谈谈书法作品的使命与爱心能见度

书坛正变得愈来愈娱乐化。一些书法人不以练字为己任,而以吸引受众眼球为“上上策”。书坛普遍存在“吃软不吃硬”的心态。“软”即打口水战,炒作成名;“硬”就是硬功夫,靠一步一个脚印练出来的笔墨功夫。各类可玩味的新闻不断,越来越有“看头儿”。不过很多事件最终只能用一个“冏”字来形容。从政治“口头禅”蔓延至娱乐圈中的“××门”,近年来“门”在书法圈也泛滥起来。当一个个“××门”赫然出现在书人眼前,从“行草门”、“代笔门”到“拜师门”,如今又有了“捐赠门”。从诸多一一上演的事件来看,除了在当时能增加一点儿口水外,似乎对当事人没有什么影响,最终一切反倒成为可利用的“商业价值”———丰富谈资,成为暴风眼中的红人,成为实际可以扩大知名度的受益者。当事人深谙其中的“价值”,所以愿意在这方面浪费一点儿时间。这一切说明,眼下这个社会中的许多人已明显处于“亚健康”的状态:一边是功成名就,一边是臭名昭著,让人不知道好

道好与坏。但别忘了,万事、万物都有“尺度”。

书坛中一些查无实据的事情,固然不能引起公众的兴趣、引起轰动效应、造成严重后果,但“莫须有”的事一旦被人们在心里认定了肯定有,表面上可能很平静,但人心已经逐渐失去。有朝一日,人心全部失去,就要出事了。好在每个事件都会成为过去,书法人应该学会心平气和地讨论事情,让自己与自己的书法一起变得理性和成熟。作为知识分子,书法人可以承担起一定的使命。如当他人面临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可以捐款、捐作品来奉献爱心。任何一个组织对待任何一次赈灾活动也应奉上无私的爱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享有道德豁免权。组织者既要心系灾民,也要记住奉献爱心的人。书法人奉献爱心时,大多数并不在意组织者有没有记录;但作为组织者,每一笔应该有记录。

书法作品的价值不一定以金钱来衡量,但至少是劳动成果,理应得到尊重。我们珍视自己的作品,同样也应珍视他人的作品。弘一法师圆寂之前留下“悲欣交集”四个字,让人敛容深思、心生崇敬。所有的书法创作都是自由、愉悦的,更是神圣的。它既不容践踏,也不容任何人(包括书法人自己)用功利和世俗来玷污。

书法作品的使命与爱心能见度

聊聊赈灾义卖那些事儿

□高鸿

人们对任何一次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都不会无动于衷,不同国别、不同肤色、不同职业、不同意识形态的爱心之手都会不约而同地伸向灾区,去抚慰灾民那一颗颗破碎的心。这,大概就是人性使然。

不过,我们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面对天灾,难免会有一些别样的不“无动于衷”。在当今社会,借机作秀者有之,趁火打劫者有之。总而言之,在那千千万万只爱心之手中,也难免夹杂着几只黑手。这,抑或是人性的另一面。

今年春节前,某书法网站对一书家进行访谈。该书家在2008年冰雪灾害和汶川大地震时,为了表达爱心,写了十多张作品交给某书协以作捐赠。结果,该书家只收到两张捐赠证,其他就没有了。这件事在各大书法网站掀起一片质疑、追究之声。

我以为,作为受捐单位,理应对这位书家因献爱心而郁积的“心结”给予必要的解释或交代。因为,这不仅仅关乎一位书法家的心情以及另外几张作品的去向,而且也关系到受捐单位的清白问题。

在提倡“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今天,任何组织不能就爱心捐赠存留一笔糊涂账。更何况,爱心义卖的报价、举牌是不以某个人的作品平时市场流通价格来进行的,很多时候会出现高出流通价格多少倍的竞价。如此,这位书家的另外几张作品在慈善竞拍中所得的善款有可能会是数十万,甚至是数百万。这是个不小的数目,受捐单位没有理由不就书家的“疑惑”和广大民众的质疑作出正面回应,亦即以何种形式在哪场义卖活动中义卖的?义买者是谁?义卖了多少善款?善款的最终去向是哪里?我想,这些应该是有记录的。作出回应,应该是一件并不十分困难的事。

但此事已过去两年了,受捐单位为什么讳莫如深?是工作疏忽?抑或无暇顾及?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不得不请教一下:为什么其他一些活动都搞得有声有色且按部就班,唯独对赈灾义卖的善后、总结工作无暇顾及?甚至连应该记载这些捐赠义举的年鉴类书籍也避而不记?是不是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类似不知去向的义卖作品还有多少?

综上所述,我以为,任何一个组织对待任何一次赈灾活动都应该奉上无私的爱心,既要心系灾民,也要记住奉献爱心的人,断不可以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更不可以想着如何瞒天过海去发“灾难财”。捐赠人有知情权。如果受捐单位始终对此事避而不谈,不公开赈灾义卖的账目,那就很难保证人们不怀疑里面有黑手在捉弄爱心、在敛取善款。必须明确的是:受捐单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享有道德豁免权。

不过,话又说回来,捐赠作品的书家在处理这件事情上也有欠妥之处。捐助十多幅作品仅有两张捐赠证书一事,应该及时咨询受捐单位分管这项工作的负责人。如果受捐单位在这两年的时间里对书家的一再追问采取回避的态度或不给予答复,书家再向相关媒体透露也不迟。

再言之,捐赠方纠结于受捐单位对其善行义举没有载入“史册”,也是不太合适的。作为捐赠人,只要爱心尽到了,大可不必去计较什么“记录”或留名。汶川地震时,各级书协组织的会员(包括我在内)一般都为汶川灾民捐赠了钱和物。这些会员在天灾面前,不为名、不为利,而仅仅是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加入到献爱心的队列里,很少有人借此炒作留名。灾难来临之际,时间就是生命,即便自己的作品能值很多钱,但他们深知此时的灾区人民急需的是真金白银以及食物药品等生活必需品,所以他们毫不吝惜地捐出了自己的艺术品。据我所知,很多书家捐赠出去的钱和物都没有收据。可以肯定地说,他们在捐赠时根本想不到也根本不会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被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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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有如是想,即:书协组织或广大书法家在捐赠形式上要有一个轻重、缓急之分,不要动辄就是拿出书法作品,而且还要通过某种形式或仪式,甚至动用各种媒体来展示、宣传。尤其是遭遇地震、海啸、洪涝、旱灾等特大自然灾害,受灾民众、救灾人员在流血牺牲、在分秒必争地救灾,他们面对的是死亡的威胁乃至有可能发生的灾后瘟疫,真金白银、食物药品才是他们的急需。与其拿出作品再让别人去掏腰包买你这个“爱心”,换到钱再捐过去,倒不如直接拿出自己腰包里的真金白银汇给国家慈善机构——假如你真有无私的爱心的话。

此外,爱心行动也不是几个“书官”的事,而是全体会员的集体行为。书协组织会员众多,会员成分可谓包罗万象。因此,我建议书协组织在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要整合好会员的资源优势,以期有针对性地服务于社会,应付突发事件,不要老是以一个面孔——“书法家”和一个手段——“捐赠书法作品”面对社会。

要言之,书法家的价值仅仅体现于书法活动。说大一点儿,就是服务和丰富社会文化活动;书法作品的价值,也只是体现于书法市场的收藏和投资。而这,对正在遭受自然灾害的人们来说,实在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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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讳言的是,由于官场潜意识作用,当代书坛在某种意义上已变异为名利场。厚颜无耻追名、不择手段逐利已经成为书坛回避不了的现实。一旦社会有什么风吹草动,一旦天下有什么天灾人祸,一些书法家自然不会“无动于衷”。他们打着慈善、爱心的口号,纷纷粉墨登场、灿烂出台,不是举着书法作品在镜头或摄像头前“留念”,就是挥毫书写,频频亮相于各种场合、各种媒体,出尽了风头,赚足了声誉。恕我直言,透过那些考究的衣着、铮亮的脑门儿、飞扬的神采,我真怀疑那满嘴“大爱无疆”背后的潜台词是“地震啊、海啸啊,来得再猛烈一些!再多一些吧”!

最后,我要说的是,别拿灾区死难同胞和受伤同胞的鲜血染红你的捐赠证书。要知道,天灾来临时,并不是你抛头露面、展现作品价值之时。捐助,还是拿真金白银的好。

捐赠难成“门”

□天生书呆子

“捐赠门”这仨字,还是我第一个提出的。那是大约一个月前,我在网上看到对一书家的访谈文章。文中该书家提及:2008年他捐赠给某书协用于赈灾的作品应该有十多件,冰雪灾害和汶川地震他都捐了,但给他的收藏证却只有两张,其他的就没有了。我跟帖说:书坛又现“捐赠门”。

现在看来,我的判断可能有些失误,捐赠事件难以成“门”。“门”这个字,大的从尼克松的“水门”、克林顿的“拉链门”,小的到陈冠希的“艳照门”,能成为“门”的,都是引起巨大轰动和广泛影响的事件。书坛这个小圈圈,能成为“门”的,也只有像“西泠门”、“换届门”那样较大的事件。捐赠事件发酵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成什么气候,恐怕难以成“门”了。

分析这些年一些书协在管理上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我判断,有些书协里的捐赠是存在问题的。我也敢断言,他们拿不出一份清楚、完整的捐赠统计清单,也不可能说出全部捐赠作品的去向。

当然,拿不出清单、说不清去向,不等于一定存在问题。像书协这样的单位,少不了要完成上级部门或者领导交代的任务。不管这些任务是为公还是为私,多数都不可能留下一份收据、一个字条。书协也不可能留下清单,记录在案。

问题是,假如书协的作品捐赠,除了像汶川地震捐赠这样的公益活动能够留下捐赠记录外,其他的都可以以完成上级任务为由而不记录在案,这就极有可能给不法之徒留下中饱私囊的空间。比如在完成上级任务时匿下几件,甚至凭空编造一个上级任务,以此向书法家索要作品,然后自己把作品消化、处理,都是极有可能的。

把捐赠作品中饱私囊或者打着完成上级任务的幌子骗取作品,假如非法所得数额巨大,就可能触犯刑法,前者可能构成贪污,后者可能构成诈骗,一旦查实是要坐牢的。问题是,这种事情即使有,也很难查实,局外人当然很难知晓个中内幕。即使像上面所说那位书家这样的捐赠者,在捐赠以后执著地追问、追查,也很难获得确凿证据。

现在所谓的“捐赠门”,其实只不过是因为一篇对书家的访谈而引起的一些怀疑、推测、评论和追问,一段时间以来并没有进一步的确凿证据,所以不会演变成“捐赠门”。我的一些朋友对于“捐赠门”的评论注定是不会掀起波澜的。我之所以没有在网上深入参与“捐赠门”的评论,不是像某些朋友猜测的那样——我被“封口”、不敢讲话了,而是实在觉得没什么大意思。最近青海玉树也地震了,不知书协在捐赠的组织、受理上会不会有些改进。

查无实据的事情固然不能勾起公众的兴趣、引起轰动效应、造成严重后果,但也不是毫无益处。“莫须有”的事一旦被人们在心里认定为肯定有,表面上可能很平静,好像很安定,但是民心已经逐渐失去。有朝一日,人心全部失去,那就要出事了。

作品的寿命和使命

——从作品的捐赠说开去

□薛元明

书坛前些时候有了“捐赠门”的说法,引发了我对于书法作品价值的思考。对于书家来说,无论是现实中的评价还是历史上的定论,都是依据作品来完成。作品是书家的心血,捐赠就是将自己的心血奉献出来,不但提升作品的价值,也可以提升个人价值。通常情况下,作品的价值以润格形式来衡量。有朋友对我说,有时候找名家写字,觉得对方端着架子,神色凝重地说出润格,让人难以接受。实际上这无可非议,每个人都有理由看重自己的作品,应该将心比心。不管是什么水平的作品,一分钱也有一分钱的价值。不过,书家一个时期内的润格最好统一。很多书家通过人情、亲戚、走穴、笔会、画廊等多个渠道把作品推向市场,却没有坚持同等的标准。有些情况下,作品与润格不等值,诸如:书家急需大量资金,比如办展览、出作品集等,于是便低价出售作品或以作品折抵相应费用;还有就是秀才人情,往来交流,创作不甚着意,作品不能以真金白银计;再有就是捐赠,爱心无价,更不能以平常的润格来衡量。

因为有价值,书家才敝帚自珍,对自己的作品百般珍视,自然也会关注自己作品的流向。我一直认为,最不好的作品应该留在自己手里。当然,也难免会有一些即兴式的作品留在特定场合。一旦应酬太多了,书家便无暇顾及质量。面对自己的这些“拙作”,若说无所谓,则实在是说不过去,唯一能解释的就是心不在焉,写得太随便了。瞬息万变的社会形势正改变着当代人的观念,越来越多的人“只在乎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注重眼前的一切。这取决于两大因素。一是现实利益。无法抵挡各种诱惑,急功近利。二是力不从心。知道自己达不到一定的水准,便转变观念:清贫至死不如追求荣华富贵。

书法作品与人一样,寿命有长短之别。今天所能见到的一些经典作品,都是越过了漫长岁月而留存于世的,更多的则被湮灭了。影响作品寿命的不外乎三个因素:一是书家的寿命,二是书法载体的寿命,三是艺术本身的寿命。人的平均寿命长短与生命质量不完全成正比。极少数人的爆发力极大,生命虽然短暂,但作品丰富,如“二王”和米芾。多数人的寿命对个人的艺术成就存在限制和影响。文徵明和王宠就是一个对比。文徵明因高寿而得以名扬四海;而王宠早逝,影响力就小了。在纸张发明之前,有很多种材质作为书法的载体。青铜、石刻应用最为广泛,因为古人追求永恒,有“寿如金石”、“金石永寿”之说。人皆关心生死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能征善战的曹操,写下了“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螣蛇乘雾,终为土灰”(《龟虽寿》)。“书圣”王羲之在《兰亭序》中感叹:“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人始终无法超越企图享受“万寿无疆”的梦想,“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古诗十九首》)。金文就连格式也是固定的,不论规格大小,最后都是“子子孙孙永宝”的字样。当载体从金石变成纸张,材质也就变得脆弱了。过去有“纸寿千年”一说,而现在的纸张质量已大不如前了。现在将书法资料扫描进电脑,可以更好地保存,但只是相对延长了历史上的书家作品的寿命,而并非延长了当代人自己作品的寿命。艺术本身的含金量是一个关键。大部分作品与人一样,有“大限”,“黄泉路上无老少”,生死差别只在一瞬间。作者先筛一下,他人再筛一下,然后历史又筛一下,作品能留下来,相当不易。有的作品出生即死亡,随手被扔进废纸篓里。有一些会被及时捡出来,这样也救活了一些精品。

有的作品意外“死亡”,比如自然或人为地毁弃。书法作品大多数属自然“死亡”。现在一些书家的作品的寿命,主要取决于其官位时间长短,一旦卸任,艺术生命就寿终正寝。不管是曾经怎样位高权重,其作品都会慢慢地被遗忘。

如果一件作品有足够的含金量,幸运地得以传世,反过来它又可以延长书家的“寿命”,这件作品就承载了使命。故而,作品留存可以分为寿命和使命两种情况。寿命即自生自灭、自然消逝;而使命就是人为地承载了一定的目的,比如作为礼品或为了慈善。可以看出,使命有高有低、有好有坏。行使使命之时,作品与书家个人已经分离。一如捐赠作品,书家关心的是慈善家购买作品之后慈善款项是否及时到位,而不关心他们将这些作品作何用途。捐赠是一种有价值的活动,体现出书家的一种使命感。一个人的精神境界是由无数个细节构筑起来的,因而需要脚踏实地,而不是空喊口号。书家是知识分子,可以担当一定的历史使命。这些使命不仅仅是书斋中的笔墨世界,还有家国天下。书法追求长远的寿命,注重作品的最终价值。一个时代总要留下几件作品,承担起历史使命。

历史充满了偶然性。书法史中一直保存至今、完好无损的作品有多少呢?现在所看到的很多经典作品,只是原作的复制品或翻刻本,而并不是最初的模样。也有很多作品与危险之神擦肩而过,幸运地被保留下来。如果按照现在一个普通书家一天的作品量来计算,古人至少是我们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比现在书家的作品多、水平高。但因为各种原因,很多人连一件作品都没有留下来。孔子有一件传说中的剑刻“殷比干墓”;曹操有一件无法确定的“衮雪”隶书作品;王羲之整个家族的作品,真迹仅一件《伯远帖》;杜牧有一件《张好好诗》。而像韩愈、杜甫等人竟然没有一件存世作品,只有历史记录。像褚遂良这样的大家,平生作品数量应该相当可观,而现在仅能见到几种。杨风子也只有三两件。只有为数不多的书家,像米芾、董其昌、文徵明、何绍基和吴昌硕等有较多作品留下来。奇怪的是,墓志和造像出自普通人之手,有些甚至不知道作者是谁,却大量留存下来,这说明石刻作为书法载体优于纸张。不过,总体上因为阴差阳错的原因被毁坏的,也不知有多少。老子、孟子和庄子的书法是何种风貌?现实的书法史和想象中的书法史远不是一样的。

历史包容万物,也涤荡万物。要是所有人的所有作品都保留下来,现在不是要多出几百甚至几千个博物馆?所以应该有淘汰。竞争和淘汰机制非常必要,这是世界保持活力的源泉。该淘汰就要淘汰,这是去伪存真、去劣存优过程的必然要求。人也是一样,该谢幕时就要谢幕。记得周作人有一方印章,内容是“寿则多辱”。总有些人、有些事会被记录下来的,好坏都要进入历史——进不了正史,就会进野史。其实,从一定意义上说,现在就是永恒。有些事现在做好了,将来就是历史。现实使命由自己来完成,历史使命则由历史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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