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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坚持客观真理论,必然肯定真理的一元论「科学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近代科学革命以来,自然科学的巨大成功促使人们设想这种研究模式的普遍适用问题,催生了“以自然科学为典范的一元论理论观”。与这种观点相对立的主要有不以自然科学为典范的一元论理论观和二元论或多元论的理论观。前者在事实上已经破产,后者往往主张自然对象与人文对象有根本区别——如前者的普遍性、可重复性、无目的性、简单性、数学性,后者的特殊性、历史性、目的性、复杂性、非数学性等,从而要求两门不同科学的存在。然而这种“区别”并不存在。自然科学的典范意义在于,它是人类运用感官能力和思维能力进行理论研究最先取得的和最为确切的成就,它为更广泛领域的研究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
关键词:理论观 一元论 二元论 自然科学
作者高超,吉林大学哲学系副教授(长春1300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2年第2期P23—P31
责任编辑:李潇潇 王志强
01
理论观中的一元论与二元论
16、17世纪以伽利略(Galileo)和牛顿(Newton)为代表的科学先驱在天文学和力学中开创了一种研究模式,这种被称为“伽利略—牛顿风格”的研究模式彻底变革了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以思辨为主的研究模式,与单纯强调归纳法的培根(Bacon)模式以及单纯强调演绎法的笛卡尔(Descartes)模式也非常不同。它一方面重视经验特别是实验,另一方面则运用并发展数学。这种最初只是局限于极少数拥有惊异、闲暇和自由的人的探索活动竟然对整个人类文明进程产生了革命性和决定性的影响。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的光芒被它掩盖,启蒙运动也不过是它的余波,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都受到它的影响,更为深刻的工业革命则以其为理论基础。
近代科学革命对学术研究活动的影响就更为明显和直接了。物理学的其他分支、化学、生物学、地质学等学科都纷纷采用伽利略和牛顿的研究模式,并因此而真正成为科学;在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等学科中,也有很多学者主张采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以实现这些学科的科学化,部分学科也逐步走上了科学化的道路;还有哲学家致力于仿效数学和自然科学的革命来发动一场哲学革命,以使哲学也成为科学。
但这种研究模式特别是关于它的普遍化的主张,即所谓“科学主义”,也招致了不少批评。比如胡塞尔(Husserl)认为,“现代人的整个世界观唯一受实证科学的支配,并且唯一被科学所造成的‘繁荣’所迷惑”;实证科学“从原则上排除的正是对于在我们这个不幸时代听由命运攸关的根本变革所支配的人们来说十分紧迫的问题:即关于这整个的人的生存有意义与无意义的问题”。哈耶克(Hayek)认为,科学主义是“对社会现象进行自觉控制的理想”的主要来源,这种“理想”在“经济领域里影响最大”;他还认为,“狭义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本质上有所不同”。费耶阿本德(Feyerabend)认为,自然科学所要求的“齐一性”或“一致性”“是没有道理的”,它“损害科学的批判能力”,“还危害个人的自由发展”;他还认为,“科学并不比任何别的生活形式具有更大的权威”。
可以看出,上述批评意见包含两个层次,其一是指责科学和科学主义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其二是质疑科学或科学主义所自诩的无限能力。“指责后果”的批评是有一定针对性的,霍布斯(Hobbes)、洛克(Locke)、孔德(Comte)、斯宾塞(Spencer)等都试图用自然科学定律解释甚至支配社会生活,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还声称“美国宪法臣服于牛顿的理论”。但对于运用这种研究模式研究专门问题的科学家乃至对其有公允理解的哲学家来说,这一批评似乎是无的放矢。比如卡尔纳普(Carnap)虽然宣称“没有任何问题是科学在原则上不可能回答的”,但他同时也指出,“这个高傲的论断同下面这个谦卑的看法是完全一致的,即纵然回答了所有科学的问题,人生向我们提出的问题肯定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他认为,“生活的全部疆域除科学之外还有许多维度”,科学只负责以理论的方式认识世界,“‘人生之谜’并非问题,而是实际生活的境况”,类似“问题”的“答案”可以在宗教、政治、艺术等非理论活动乃至日常生活本身中寻找。由此可见,通常被称为“科学主义”的主张,在一种比较严格、规范的意义上只是认识论中的一种观点。它并不是声称科学是最高的或唯一的把握世界的方式,而只是主张在各种理论活动中,以自然科学为典范的科学是优于神学和传统思辨哲学的,绝无僭越到信仰、道德或审美等领域去的企图。
因此,这种主张可被称为“以自然科学为典范的一元论理论观”。这意味着:第一,它是一种理论观,即仅仅涉及如何看待“理论”这种认识形式的问题,而与其他精神活动无关;第二,它主张一元论,即在各种理论形式中只有一种是最好的或唯一富有成效的;第三,它具体指出这种形式就是自然科学所采取的研究模式。由这种观点的含义即可知道,它的对立面有二,其一是不以自然科学为典范的一元论理论观,其二是二元论或多元论的理论观。
比如黑格尔(Hegel)也坚持一元论的理论观,他自己构造了一个用“哲学”命名的“科学体系”,试图囊括从抽象逻辑到数学和自然科学再到社会科学、历史科学和精神科学的整个知识领域。他所处的时代正是英法自然科学迅猛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的时代,但他对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持批评态度,认为他的自然哲学与牛顿式的物理学都以自然界为对象,但二者所运用的理论思维是不同的,因而彼此之间是冲突、竞争的关系。他认为牛顿式的物理学对自然的研究是支离破碎的,他的自然哲学才是能够全面理解自然的“真正的科学”。可以说,黑格尔所持有的就是一种“不以自然科学为典范的一元论理论观”。当时德国还有一些思想家也做过类似的努力,比如歌德(Goethe)和谢林(Schelling)相继构建自己的自然哲学学说以与英法自然科学竞争。但是历史的事实已经表明,牛顿式的自然科学研究模式是研究自然的最有成效的方式。德国思想界最终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抛弃了思辨的自然哲学而大力发展自然科学,并一度成为世界科学的中心。这个事实足以表明,黑格尔式的“不以自然科学为典范的一元论理论观”已经破产,虽然我们还不确定思辨哲学对于逻辑和精神领域是否富有成效,但既然它在自然领域中被证明是无效的,那么若想坚持一元论的理论观就不可能以思辨哲学为典范了。
大约从19世纪二三十年代起,德国自然科学在维勒(Wohler)、李比希(Liebig)等科学家的带领下开始快速发展。到19世纪下半叶,德国所取得的重大科学成果数量已经与英、法、美三国的总和基本相当。在这种情况下,主张“以思辨哲学为典范的一元论理论观”显然不再可能。这个时代的一批德国哲学家便提出要构建与自然科学并驾齐驱的研究人文对象的“科学”,如狄尔泰(Dilthey)的“精神科学”、文德尔班(Windelband)的“历史科学”、李凯尔特(Rickert)的“文化科学”等。这些关于人文对象的“科学”与今天通常所说的社会科学不是一回事,社会科学的对象是社会现象,但它却可以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从而也成为实证科学和精密科学。事实上,狄尔泰等人也不是仅从对象的角度来划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他们主张对于同样的对象,人们以不同的目的、用不同的方法去看待它,就会产生不同的科学。这种思路似乎避免了与自然科学研究模式的直接冲突,但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也是以不同的目的、用不同的方法去看待自然的,最终却在与自然科学的竞争中落败。所以,狄尔泰等人固然可以提出新的研究模式去研究人文对象,但又怎样阻止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也进入这个领域呢?最终他们还是不得不求助于对对象的区分。比如李凯尔特臆造出“一切现实之物的连续性和异质性原理”,认为理性不能同时把握这两种性质,自然科学为把握对象的连续性不得不假定对象是同质的,而为了把握对象的异质性,就需要一种假定对象是间隔的“文化科学”。但这个“原理”却十分可疑,它是普遍性的全称命题,按照李凯尔特的标准,它应该是自然科学的结论。这样,自然科学就比“文化科学”更为基础;否则,就还需要一门制定这样“原理”的“科学”,凌驾于自然科学和“文化科学”之上。更不用说这“原理”似乎也不正确。
此外,还有学者(或许是无意识地)综合了以上两种主张,既不是像黑格尔那样用思辨哲学取代自然科学,也不是像李凯尔特那样令“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驾齐驱,而是认为“人文科学为自然科学奠定基础;人文科学不是自然科学方法在人文领域内的运用,相反,自然科学才是人文科学在自然领域中的运用。因此,人文科学是‘大科学’或广义的科学,而自然科学只是人文科学的分支”。“自然科学并不是自足的,……它所使用的那些基本概念(如‘力’‘能’‘因果性’等等)都是从更广义的人的科学中取得的。”不用说自然科学的很多概念都起源于人的日常生活,可以说宗教、政治、艺术、哲学等精神活动的一切概念归根结底都起源于人类的日常生活,但人的日常生活与关于人的科学并不是一回事。一切涉及“人文科学”的主张都面临同一个问题,那就是至今也不存在这样一门成熟的科学,所有的仅仅是各种各样的构想和口号。“以自然科学为典范的一元论理论观”是以自然科学已经较为成熟和发达为前提的。伽利略、牛顿的研究模式最初只是在天文学、力学和光学等几个领域内奏效,在之后的二三百年中,这种研究模式逐渐进展到自然研究的各个领域,以及介于自然与人文之间的领域。正是在这种研究模式在个别狭小的领域内业已取得切实可靠的认识成果的前提下,人们才开始展望运用这一模式去研究更广阔领域问题的前景。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所谓“人文科学”还完全没有明确的范围、有效的方法、统一的标准,更没有公认的知识。一门连自己分内工作都还没有做好的“科学”竟然要为已经变革了人类历史进程、塑造了现代文明形态的科学奠基!
在“问题”这个概念最宽泛的意义上,自然科学的那种研究模式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科学处理的是理论问题。由于理论主要是由全称命题构成的,所以理论应该是普遍性的和可检验的,这样看来,胡塞尔所说的“人生意义问题”根本就不是理论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人生意义的理解,往往还不能用命题表述,不仅自然科学无法给出一个普遍性的答案,也不可能有任何理论形式能够回答。卡尔纳普就清晰地认识到科学的限度,相反,胡塞尔企图以“作为严格科学”的现象学去回答本不应该由科学回答的问题,这才是那种应受指责的“科学主义”。
02
对二元论理论观的反驳
我们虽然已经在原则上初步反驳了不以自然科学为典范的一元论理论观、试图构造在方法上与自然科学并驾齐驱的“人文科学”的二元论理论观,以及作为上述两种主要观点之综合的以所谓“人文科学”为基础的一元论理论观,但在现实中最常见的还是通过强调对象性质的不同而区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观点。这些观点包括但不限于认为:(1)自然对象具有普遍性、人文对象具有特殊性;(2)自然对象具有可重复性、人文对象具有历史性;(3)自然对象具有无目的性、人文对象具有目的性;(4)自然对象具有简单性、人文对象具有复杂性;(5)自然对象具有数学性、人文对象具有非数学性。我们有必要对这些观点进行分析,考察通常所说的自然对象与人文对象是否具有这些根本性的区别。
1.理论观上的二元论者或许会强调,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但自然界的各种对象都没有这种独特性。然而正如莱布尼茨(Leibniz)所说——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无论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对象都是彼此相异的,更何况人类社会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当然,这些二元论者还会指出自然科学有意忽视对象的异质性而寻求其普遍性,这对于自然界的对象来说是无所谓的,但每个人的独特性是不容忽视的。但是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这与自然科学或“人文科学”的区分是没有关系的。我们出于不同的目的与对象打交道关注的方面是不同的,比如对于若干只狗,如果我们要通过它们来了解这个物种,那么它们之间的差异就不重要,而它们之间的共性则十分重要;但如果我们要饲养宠物,那么每只狗的独特性就至关重要了。但科学研究并不是日常生活或艺术创作、历史记录,它的本职工作就是追求在各异其是、千变万化的世界中具有普遍性的东西。不仅是科学,任何理论活动,包括神学和哲学也都是一样的,都追求具有普遍性的认识。并不是说特殊性的认识不重要,而只是说我们的精神活动中既有关心特殊性的也有专注于普遍性的,理论活动的职责便是追求普遍性。
比如,马克思的学说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但它的命题也必定是普遍性的。唯物史观对于各民族和各历史阶段都是普遍适用的,剩余价值理论虽然主要以英国为例,但对其他国家也是有效的,而且《资本论》中的资本家和工人都是无姓无名的,民族和信仰也都无足轻重,除了专门讨论女工和童工的地方,性别和年龄也都不重要。所有处于丰富的社会关系中的活生生的人,无论是在《资本论》中还是在任何经济学理论中都只能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和“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否则这就不是科学理论而是纪实文学了。
2.二元论者或许还会强调,自然过程是可重复的,无论是昼夜交替、四季变换这样的纯粹自然现象,还是人为设计的实验。但一个人的一生与人类社会的历史演进都是不可重复的。然而这个认识却是由不同的观察标准所造成的。对于宏观世界来说,包括单纯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的历史演进都是不可重复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表达了时间的这种单向性。从宇宙大爆炸到今天大约经历了138亿年的历史,每一时刻宇宙的状态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人类社会的历史作为这一漫长历史中的一个瞬间,当然也是不可重复的。但另一方面,在特定的时空中,自然定律具有空间、时间或其他方面的对称性,很多自然过程都是可以重复发生的,而这也只是就这些过程的普遍性而言的,具体的每一次过程仍然是一次性的。然而这并不是自然过程的独特之处,因为在人类社会历史中,这种情况也是非常普遍的,比如每一次商品交换都是独一无二的,但商品价格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波动的现象,却是反反复复地发生。理论工作的目标正是从不可重复的历史演进中发现重复出现的现象并揭示支配它们的规律。
比如,马克思从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就是要在不可重复的历史演进中发现可以重复发生的现象,他认为“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只有各个国家在最一般的意义上经历相同的历史过程,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才是“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的规律。当然,这并不妨碍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不可重复的历史,正如每颗行星的历史都是独特的、不可重复的,但它们仍然都受到万有引力定律的支配,在轨道上重复着运动。古人讲究“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如果人类历史中没有可重复的东西,那么我们也就没有必要“以史为鉴”了。记录不可重复的事件是历史记录的任务,而无论自然科学还是马克思的历史科学都是旨在发现可重复的现象和规律的理论。
3.二元论者或许会强调,单纯的自然界中到处发生的运动和变化都是自发的、盲目的,而人的行为是受目的支配的,人类社会历史中发生的各种事件都是有目的的。但这种观点恰恰是近代科学革命的副产品。一些科学史学家认为,古希腊哲学中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模式,其一是以苏格拉底(Socrates)、柏拉图(Plato)特别是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目的论解释模式,其二是以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为代表的原子论(机械论、因果论)解释模式。这两种模式不是分别用来解释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它们的主张者都认为自己的解释模式是普遍适用的。当然,事实上直到中世纪经院哲学,占主导地位的都是目的论解释模式。只是到了16、17世纪,以伽利略、牛顿为代表的科学先驱决心从科学解释中清除目的论,而以因果论或机械论的模式去解释各种自然现象。由于伽利略、牛顿的研究模式至今仍主要在自然研究中有效,所以事实上造成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历史在解释模式上的分裂。但未来目的论解释模式从其他领域中被进一步驱除出去,也不是不可能的。古代目的论相信万事万物都是有目的的,今天人们则认为只有达到一定复杂程度的动物才是有目的的,但这也意味着不只是人类才有目的,很多高等动物也是有目的的。动物学并不因此就与植物学在研究模式上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而且目的现象已经成为心理学、神经生理学、认知科学等实证科学的研究对象了。
恩格斯曾指出,在社会历史中“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里一样,应该……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但是,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但是恩格斯又一次转折地指出,“这个差别……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
4.二元论者所主张的自然界的普遍性、可重复性、无目的性与人类社会的特殊性、历史性、目的性,可以概括为自然界的简单性与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他们认为自然科学研究模式处理不了复杂得多的人文对象。古希腊哲学就将世界划分为天界与地界,认为天界是简单的、永恒的,地界是复杂的、千变万化的,所以支配天界与地界的规律也是完全不同的。近代科学革命的一个成就就是打破了天与地的界限,牛顿用一套简单的定律描述了整个宇宙的已知的运动现象。然而事实上,却仍然遗留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区分。霍布斯、洛克、莱布尼茨、斯宾诺莎(Spinoza)等人都希望借鉴数学和自然科学来解决人类社会的问题。但相比于物体下落、行星和卫星绕中心天体旋转,国家的纷争、王朝的更替、阶级的斗争等问题要复杂得多。实际上,自然界的要素和运动也十分复杂,比如三个物体仅在万有引力作用下运动的轨道就无法精确求解,更不用说天气系统了——精确预言彗星数千年后的回归是可能的,但精确预测一两个星期以后的天气状况就不可能了。相比之下,很多社会现象倒是可以在一定精度上得到预测,比如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简单还是复杂与研究所要求的精确性是有关的,而不是由对象本身的性质决定的。人类社会十分复杂,但也可以简单地区分出几种基本要素、划分出五种甚至三种基本形态。天体运动看似简单,但开普勒(Kepler)乃至牛顿的定律也都只是近似的。
恩格斯曾指出,之所以“在以前的各个时期,对历史的这些动因的探究几乎是不可能的”,就是“因为它们和自己的结果的联系是混乱而隐蔽的”,而今天马克思之所以能够揭示这些动因,客观的原因就在于“这种联系已经简化了”。即便如此,科学家也需要从主观上进一步创造理想的条件,马克思指出,“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观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而他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则选择在“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英国进行研究。为了揭示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就必须把每一个具有多种自然和社会属性的工人抽象为劳动力来研究,正如牛顿将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天体都抽象为质点一样。理论研究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地从复杂的现象中发现简单的本质和规律,如果理论比待解释的现象还复杂,那么这个理论不仅是多余的而且可能是有害的。
5.近代科学的突出特征就是对数学的广泛而深刻的运用,科学先驱们复兴了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柏拉图主义的传统,比如伽利略就相信,自然“这书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但他也认为并不是一切性质都可以用数学语言来表述。柯瓦雷(Alexandre Koyré)认为伽利略区分可用数学表述的第一性质与不可用数学表述的第二性质的后果就是,“所有基于价值、完满、和谐、意义和目的的想法都要从科学思想中消失”,伯特(Edwin Burtt)也认为,按照伽利略的标准,“人并不是一个适合作数学研究的主题”。应该说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主义的复兴在近代精密科学的产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这套哲学学说本身并不科学。我们并不知道世界本身是否具有数学结构,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运用数学。奥卡姆(William of Ockham)就认为,“运用数学并不必然需要假定数学实体的真实存在”,他主张把“数学当成一种语言或分析工具”。卡尔纳普也认为,“正是我们将数字加给自然界”。可见,伽利略悬设自然之书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是多余的,说这本书必须用数学语言来阅读也是不必要的,只要是语言,就能用来描述对象,只有描述得对与错、精与粗、美与丑等区别,而没有能描述与不能描述的区别。只不过数学是“普通语言的一种精确化”。“地球围着太阳转”是正确的,但不如“地球以椭圆轨道围着太阳转”精确,后一个说法实际上也不是绝对精确的,我们给予它很高的赞誉不是因为它绝对精确地描述了世界本来就具有的结构,而是因为它比前一个说法更加精确,所以我们才追求尽可能地用数学语言来描述对象。数学语言的运用不是随心所欲的,一方面取决于它本身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则依赖于测量工具的水平,而这两方面又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现在就断言有些性质不可数学化,不仅在逻辑上缺少依据,而且在经验上也缺乏远见。
拉法格(Lafargue)曾转述过马克思的一句话:“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马克思的这句话既是对当时已经比较成熟的各门自然科学的评价,也是对自己致力于构建的“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的要求。马克思在构建剩余价值理论的过程中,就尽可能地发明定量概念、构造数量关系。而马克思本人没有数学化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等概念也未必不可能数学化。也只有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学说的数学化,才有可能真正实现马克思所要求的“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
03
自然科学的典范意义
将经验范围内的研究对象进行分类,比如分为单纯的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是有必要的,而且还需要更为细致的划分。但这种划分不是先天的,而是人为的,它具有一定的历史性、相对性和模糊性。比如在古希腊哲学家看来,整个世界被分为天界和地界是显而易见的,不同的世界服从不同的规律并需要不同的科学来研究。而牛顿则证明,天体与地面上的物体服从同样的规律,可由同一门科学来研究。再如,博物学是对矿物、植物和动物的研究,而不包括人。但达尔文(Darwin)则证明了人与猿类有共同的祖先,有相近的身体构造,实际上也是一种动物,都可由今天的生物学来研究。随着科学和技术以及人类文明整体的进一步发展,以对象为依据的学科划分还要发生变化,但这种划分却与某种研究方式的普遍性问题无关。即便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对天界和地界的研究采用的也是相同的模式。那么,对自然对象与人文对象的研究也未必不能采用相同的模式。前文对那五个方面的分析就是希望表明这两大类对象并没有一种根本性的区别,至少在所讨论的几个方面里,某种研究模式并不与某类特定的对象捆绑在一起。
从逻辑上说,理论观中的一元论与二元论的争论是一个认识论问题。认识论是出于对我们认识能力的可靠性、有效性的合理怀疑而进行的批判性考察。它要求在批判地考察我们的认识能力之前,不能预先接受任何实际的知识,即关于对象的性质的认识。二元论理论观主张需要有两种并驾齐驱的科学,其理由通常就是自然对象与人文对象有根本性的区别。然而,这种区别从何而知呢?比如“人是有意识的而植物没有”这个观点,只能从经验的、实证的、精密的科学研究中发现,而不可能通过逻辑推理或哲学思辨得知,亦即不可能由认识论探讨而先天地知道。那么,关于对象性质的认识就不应该成为认识论探讨的依据。也就是说,各种研究模式都不应该仅从逻辑上被先天地限制在某个研究领域。但正因为各种探索和研究方式都涉足整个知识领域,所以彼此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冲突和竞争。古希腊关于自然和社会的知识一度是由神话、史诗来传承的,但后来掌握话语权的则变成了哲学。随着古希腊文明的衰落和基督教文化的兴起,神学成了发现知识的权威方式,它将知识划分为神圣知识和世俗知识,不允许哲学涉足关于世界本质的知识。可见,从对象的性质出发划分不同研究模式是神学的传统。在这个意义上,近代科学先驱与被神学束缚的哲学是站在一起的,在牛顿那里根本还没有“科学”的概念,他的工作就是“实验哲学”或“以数学原理研究的自然哲学”。哲学家与科学家原本应该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对抗神学对理性探索的限制,但有些哲学家却想方设法地限制科学。
真理是理论活动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不同的研究模式、同一种研究模式中的不同学说往往会得出不同的观点。除非只是表述不同但相互等价的观点,否则不同观点是不可能都为真的。如果两种不等价的学说具有相近的解释力,那么人们更倾向于选择更为简洁、优美的理论。所以,各种研究模式以及同种研究模式的不同学说之间通常都是冲突或竞争的关系。自然科学与神学、经院哲学论战的历史,不仅是观点的斗争,更深刻的则是研究模式的竞争。历史的事实表明,在对自然现象的描述与解释中,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是达致真理的唯一切实有效的方法。至于这种研究模式是否适用于单纯自然界以外的领域,则有待历史和经验检验。
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即自然界是各种研究模式的试金石。如果一种研究模式在对自然界的研究中无法取得有效的进展,或者虽然有所进展但远不如另一种模式的成就更大,那么我们就很难相信它能在对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中取得成效。所以,神话、神学,以及思辨哲学,将不可能成为研究人文对象的有效模式。而狄尔泰等人所谓的“科学”在研究模式上也没有超出思辨哲学的范围。当然,在逻辑上不能排除未来再次发生像16、17世纪科学革命那样的革命,从而产生更为先进的研究模式,但自然界的试金石地位是不会改变的,这种可能的新的研究模式也必然要首先在对自然的研究中取得成功,才可能进展到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中去。
然而从目前对认识活动的理解来看,近现代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恐怕是难以超越的。因为粗糙地说,人类的认识活动所依赖的不外乎两个要素,其一是感官,其二是大脑,前者提供经验材料,后者运用思维能力处理这些材料。自然本身赋予人类一定的感官和思维能力,对这些能力的运用将为人类不断地积累知识。但这种积累只能在一定的水平上进行,只是量的增加。如果想要提升认识的水平,就必须提升感官和思维的能力。直接提高眼睛、耳朵等感官的能力直至今天也是不易实现的,但科学先驱们发明了各种用于观察、测量和实验的仪器,极大地拓展了我们感官所能达致的范围。如果没有望远镜,我们就不可能看到月球表面、木星卫星、金星相位、太阳黑子,从而证明日心说;没有显微镜,我们就不可能发现细胞和微生物,从而对生命和疾病有更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近现代人类的智力水平相比于古代人(至少是古代最杰出的思想家)并没有显著的提高,但科学家利用不断发展的数学或干脆自己发展数学来提升理论思维能力。比如牛顿为了验证地球表面物体下落受到的力与使月球绕地球旋转的力是否是同样性质的力,就发明了微积分。爱因斯坦也是在学习了黎曼几何后才加快了广义相对论的创立。
实验和数学首先被运用于研究自然,并不等于只能被用于研究自然。它们都不过是我们感官和思维的拓展,而感官和思维是任何理论形式都必须依赖的,神学和哲学或所谓“人文科学”也不例外。这些学问要想发展到更高的水平,单靠日常经验和基于自然语言的苦思冥想是不够的,同样也必须发展感官和思维能力。而发展这些能力只有一个方向,那就是实验和数学——为了让感官感知的范围更大、精度更高,就必须发明和改进仪器,为了让理论的表述更加精确,就必须发展数学。当然,当哲学家决心发明或使用仪器来观察自然、运用数学来描述和解释自然的时候,他也就变成了我们今天所说的科学家了。黑格尔曾说,“自然哲学本身就是物理学,不过是理性物理学”,我们则可以反过来说,科学也是哲学,只不过是“实验哲学”和“使用数学原理的哲学”。可见,自然科学的研究模式并不是科学先驱们突然发明的,也不是为自然研究量身打造的,而是古代哲学为追求真理以及更加精确地表述真理而不断发展的结果,而实验和数学也不是某种具体的研究方法,而是这种发展所要求的方向。所以在可以想见的未来,更加发达的科学也只能采取实验和数学的研究模式,只不过是更为先进的实验和更为发达的数学。正因如此,自然科学才具有一种典范的意义,它是人类运用感官能力和思维能力进行理论研究最先取得的最为确切的成就,它为更广阔领域的研究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
在关于“知识的统一性”的一系列演讲中,玻尔(Bohr)指出,“人文学家们和科学家们对人类问题采取着明显不同的处理方式;人们甚至谈论着现代社会中的文化裂痕”,但是他相信,“一切可能对人类有帮助的经验,必须能够用人类的表达方式来加以传达,而且,正是在这种基础上,我们将处理知识统一性的问题”,而“科学的目的”就“在于发展一种普遍方法来整理普通的人类经验”。威尔逊(Edward Wilson)坚信,“人类心智一向尝试达成的最高目标,是把科学和人文结合起来。目前哲学上不断出现的知识分歧以及随之而生的混乱现象,只是学术研究中人为造成的,并不能反映真实的世界”,“自然科学所发展出来的研究方法,是建立或推翻融通的唯一方法”。“融通”(consilience)指该书英文原版副标题“知识的统一”。温伯格(Steven Weinberg)也有着“终极理论之梦”——“我们今天的理论只有有限的意义,是暂时的、不完备的。但是,我们总会隐约看到在它们背后的一个终极理论的影子,那个理论将有无限的意义,它的完备与和谐将完全令人满意。”他相信物理学的“终极理论”能够成为包括关于人的科学在内的全部科学的基础。这些对自然界有着最深邃思考、对人类自身有着最深刻关切的科学家都有着共同的信念——“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