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艺术鉴藏:书画名家沙俊杰作品欣赏
大家好,审丑,万物美学「审丑思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自然的,就是丑陋恶心的吗?吸引我们或让我们排斥的,究竟是什么?贫民窟,为什么令人蹙眉?天堂,是秩序井然、干干净净的吗?美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困苦和残障畸形,会激发艺术灵感吗?
在当今这个“美貌”溢价的时代,如同千篇一律的网红脸一样,美正呈现出无个性的一致性,而丑,则妙趣横生,异彩纷呈。
正如意大利哲学家翁贝托·艾柯所说:“美往往令人觉得乏味,因为人人知道美是什么,丑却有无限可能。”
因此对于一个从幼年就开始对事物的外形样貌很关注的一位作家,为我们带来了一种对惊人之丑的全新欣赏角度。
《审丑》的作者史蒂芬·贝利,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斜杠青年。
他不但是英国著名的设计与通俗文化评论家之一,在世界上也有很广的知名度;他也是一位畅销书作者、专栏作家、艺术策展人与节目主持人。
同时还是多家设计师和建筑师事务所的顾问,并为包括福特汽车、绝对伏特加、可口可乐公司、大众汽车、宝马汽车和哈维尼克斯(Harvey Nichols)百货在内的诸多品牌提供咨询服务。
作为一名评论界权威人物,他经常在电视节目中出镜,并定期为众多的报纸和杂志撰稿。
他应邀在全球各地的大学举办讲座,曾获得“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同时还是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荣誉会员、威尔士大学以及利物浦表演艺术学院荣誉研究员。
关于什么是丑这个问题,卓越的史蒂芬·贝利,娴熟地将数个世纪以来的艺术、设计遗产与文化史精妙编织在一起,探讨了丑以及与丑截然对峙的美。
丑,是否只是肤浅的外在表征,或者某种优美的科技工程技术的精品,如果功能是用来杀戮,是不是也是丑恶的呢?
什么是堕落的艺术?人们曾经为什么要厌憎自然?为什么会举办“世界上最丑犬只”大赛?
如果世间根本没有丑,那么美又从何而来?
贝利以引人入胜,不时诙谐逗趣,又信手拈来的惯常风格,探寻和阐释了对万物的审丑。
他对美丑本质的论述将带领我们踏上一次发现之旅。
《审丑》(网络,侵删)
一、 丑在近代受到关注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英国的强盛达到了世界之巅。
当时,它的工业生产能力比除其之外全世界的总和还要大,它的对外贸易额超过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
真可谓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
在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皆飞速变化,其最显著的结果就是富裕的中产阶级的剧增。
或许是拥有着巨额的财富,和显耀的身份地位,这也让当时的中产阶级们,把目光投向了改变居住环境和室内装饰样式,他们争先恐后地在住宅建筑上明确和标榜他们的成就。
于是,以装饰为主的"维多利亚风格"应运而生。然而,虽然工业革命使得批量生产成为可能,但同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榨也达到了极致。
18世纪后期的曼彻斯特,是丑陋不堪并令人作呕的。
这座城市里的工业文明,给人们带来了梦魇般的烦躁印象。
但其实关于“丑”的概念和形态,并不是从18世纪的维多利亚时代才开始的,它可是老早就有了。
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曾谈到过“丑”。
但正如李斯托威尔所说:“丑”作为一种审美形态,“主要是近代精神的一种产物”。
也就是说,在文艺复兴以后,比在文艺复兴以前,我们更经常地发现丑。
而在浪漫的现实主义的气氛中,比在和谐的古典的古代气氛中,它更得其所。
19世纪,达尔文的后期研究工作,已经从进化论这个宏大主题的研究探讨,转向了对人类与动物行为细节物质的关注。
他有一项新的科学”发现“,即对令人作呕的刺激源的反应并非是全然随机的,而是可预见、可衡量的。
这项“发现“之所以会被加上引号,是因为这个科研成果是当时主流社会品位的产物,而这种品位,明显不是由永恒的真理标准来决定的。
或许不同文化程度的人也会出现相似的面部表情,但可能导致令人憎恶和反感的刺激源,却可能完全不同。
通过对面部表情的分析,达尔文得出了一个令人憎恶之物的普适共性。
近代以来,由于社会文化和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丑”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19世纪50年代法国诗人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是这方面最早的也是最有名的代表作。
到了西方现代派艺术中,“丑”常常占据主角的地位。
与这种情况相对应,美学家对“丑”作为一个审美范畴也越来越重视。
《恶之花》
二、为何名画这么丑?审美的多元化时代到来从古希腊时期开始,比例、光线、色彩,艺术家用画笔为“美”写下了定义。但到了20世纪,一切悄然改变。
艺术圈里出现了几位大咖,他们的艺术非但说不上有多美,甚至还很“丑”。这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艺术一定是美的吗?
丑是不是一定是令人厌憎或排斥的呢?
① 身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有一位评论家通过《蒙娜·丽莎》这幅名画,认为达·芬奇对美的阐释更多地根植于魅力,而并非愉悦,他所寻求的并不是美,而是对外晓谕讯息。
也正因如此,达·芬奇才能不带任何偏见地处置和表现丑陋。
在此基础上,达·芬奇也得出了自己结论,他相信,达至完美的途径是“通过一系列的不悦和丑陋“。
他甚至还对畸形和残损人体的异常迷恋,这一点,让很多人不解。
但在达·芬奇看来,美与丑是共生并互为依托的,如果说他画中的丑毫无意义,那么同样的,美也便毫无意义。
但是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对“丑”的概念做一下最基本的理解:
第一,我们这里讨论的“丑”,作为审美范畴,和优美、崇高等审美范畴一样,它有一种“意义的丰满”,是在审美活动中生成的。第二,作为审美范畴的“丑”,并不等同于伦理学范畴的“恶”。有一幅叫做《丑怪老妇》的名画,收藏于伦敦的国立美术馆。
这位怪异畸形的丑贵妇,通常被大家称为“丑公爵夫人”,她并不是一位恶人,也并没有令人厌憎或者排斥,相反的,印有这幅画的明令片,反而是美术馆纪念品中最畅销的单品。
丑公爵夫人(网络,侵删)
当年莱辛说“绘画拒绝表现丑”,而现在很多画家并不拒绝表现丑。凡·高的《吃土豆的人》也是一个著名的例子。
凡·高把整个画面涂成一种沾着灰土的、未剥皮的新鲜土豆的颜色。
画面上有肮脏的亚麻桌布和熏黑的墙,那盏吊灯挂在粗陋的檩梁上,女儿把土豆递给父亲,母亲在倒黑咖啡,儿子把杯举向嘴边,他们的脸上露出对事物永恒秩序的听天由命的神情。
这幅画的意象世界是“丑”,当时的评论家说这幅画是“非凡的丑陋”、“庄严的丑陋”,但正如凡·高自己所说,这是“一幅真正的农民画”,“是从农民生活的深处发掘出来的”。
② 关于审丑,我国历史上也出现过记载。
清代美学家刘熙载也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
这个意义上的“丑”,实际上是对日常生活用语中“美” “丑”对立的一种超越。
还有一种情况,“丑”由于显示内在精神的崇高和力量而生成为美,从而具有一种“意义的丰满”。
这便是庄子的思想,庄子在人物美的领域中为“丑”争得了一个空间。
在他的影响下,在人物美的领域中,形成了一个“丑”的意象系列。
在《庄子》的《人间世》和《德充符》两篇中写了一大批残缺、畸形、外貌丑陋的人。
这些人,有的是驼背,有的双腿是弯曲的,有的被砍掉了脚,有的脖子上长着盆瓮那样大的瘤子,有的缺嘴唇,有的相貌奇丑,总之都是一些奇形怪状、极其丑陋的人。
十六罗汉图(网络,侵删)
可是这些人却受到当时人的喜爱和尊敬。
庄子的这些描绘,从审美的角度看,就是为了说明,人的外形的整齐、匀称、美观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人的内在的“德”,内在的精神面貌。
这就是所谓“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
再进一步说,人的外貌的奇丑,反而可以更有力地表现人的内在精神的崇高和力量。这就是庄子这些描绘的美学的启示。
在这种启示之下,在美学史上形成了一种和孔子“文质彬彬”的主张很不相同的审美观。这种审美观在中国艺术史上影响很大。
闻一多指出:“文中之支离疏,画中的达摩,是中国艺术里最有特色的两个产品。”
宗白华也认为:“庄子文章里所写的那些奇特人物大概就是后来唐、宋画家画罗汉时心目中的范本。”
发现那些外貌丑陋而具有内在精神力量的人,从而使得中国古典艺术的画廊中,增添了整整一个系列的清丑奇特的审美意象。
这个意象系列,用闻一多的话来说:“代表中国艺术中极高古、极纯粹的境界”,有很高的审美价值。
十六罗汉图(网络,侵删)
三、审丑的艺术价值和与审美的相互转化如果说审丑,才是真正的万物美学,那么丑作为审美意象,它的审美价值在哪里?
最常见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把丑作为美的衬托,也就是说因为有了丑,所以美的更美了;
还有一种是生活丑转化为艺术美,也就是“美丽地描写”生活中丑的东西,丑就变成美了。
但是,这两种说法都不很妥当。
第一种说法,并没有肯定丑作为一种审美形态本身的审美价值。第二种说法同样没有肯定丑作为一种审美形态本身的审美价值;而且实际上生活中的丑在艺术中并不一定转化为美。近代以来,艺术家们越来越关注“丑”,也是由于社会文化和审美观念的变化,艺术家们从这两个方面进一步看到了“丑”的审美价值。
① 从19世纪开始,无论是浪漫主义的艺术家还是现实主义的艺术家,他们都发现,现实生活中不仅有引起优美和崇高的体验的东西,而且也有引起丑的体验的东西。
雨果说:“万物中的一切并非都是合乎人情的美。”
美,或许是某种事实真相。丑,也同样如此。
实际生活中不仅有美的、健康的、光明的东西,同时也有丑的、病态的、阴暗的东西,“丑”的审美价值就在于可以显现“生活的本来面目”。
所以很多艺术家在他们的作品中描绘“丑”,照亮“丑”。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中有许多“丑”的意象,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中也有许多“丑”的意象。
② 19世纪以来,艺术家们越来越重视观察和显现各种人物的个性特征,而丑常常最能显现一个人的个性特征。
李斯托威尔说:“这种丑的对象,经常表现出奇特、怪异、缺陷和任性,这些都是个性的明确无讹的标志;经常表现出生理上的畸形、道德上的败坏、精神上的怪癖,这些都是使得一个人判然不同于另一个人的地方。总之,丑所表现出来的不是理想的种类典型,而是特征。”
也就是说,丑的价值,不在于表现某种类型的共性,而是表现了一个人不同于另一个人的个性特征。
罗丹也说过同样的话:“自然中认为丑的,往往要比那认为美的更显露出它的性格。”
比如雨果《巴黎圣母院》中的驼背,和《罪与罚》中的斯维德利加依洛夫,以及伦勃朗的那些骄横的或憔悴的人物肖像为例。
③ “丑”作为审美意象,除了内容或题材方面的特点之外,还有形式上的特点。
优美在形式上的最大特点是和谐,丑在形式上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和谐。
历史上很多美学家认为丑感主要是一种痛感。
李斯托威尔说丑感是“一种混合的感情,一种带有苦味的愉快,一种肯定染上了痛苦色彩的快乐”。
但是丑感中这种愉快是怎么引起的呢?这里可能有多种因素。
丑的存在显示了历史和人生的苦难的或阴暗的一面,让人震动的同时,又会使人感受到历史和人生的复杂性和深度。这种精神上的满足感融进“丑”的意象,会带给人一种愉悦。
至于丑的艺术在形式上的不和谐,也是由于表现心灵的冲突和人生的复杂性,给人一种满足感,从而带来一种愉悦。
还有一种情况,有的艺术作品,它们的题材或内容是丑,而以美的形式表现出来。
波德莱尔说:“丑恶经过艺术的表现化而为美,带有韵律和节奏的痛苦使精神充满了一种平静的快乐。”
但这种愉悦是艺术形式美引起的,已经不属于丑本身引起的愉悦。
“丑”由于在审美活动中,融进了艺术家对人世的悲愤体验而生成为美,从而具有一种“意义的丰满”。
在这些艺术家看来,艺术中的“丑”不仅不低于“美”,而且比“美”更能表现人生的艰难,更能表现自己胸中的勃然不可磨灭之气。
实际上,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审美,什么是非审美,这些问题的结论都一直是在变化着的,当时代变化了,价值标准变了,审美取向也常常就变了。
庄子有句名言:“神奇复化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写在最后:
美是艺术创作中的主流,但时至今日,“丑”已经不再被主流艺术拒之门外了,它被当作艺术中非常重要的表现手段,带给了我们许多美所不能达到的震撼。
所以,好的艺术不一定是美的。
美的东西直接取悦人的感官,让人看了觉得很愉快。
丑则相反,它会刺痛感官,让人不得不去追问:为什么会这样?
所以在很多时候,丑比美更加深刻。
本文作者:洛子画,烹字为肴,暖心暖胃,成长治愈。好的文,暖的伴。
参考书籍:《审丑》、《美学意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