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收藏:蒲松龄画像印章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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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缴费时间:1月13日10:00—1月19日24:00。
线上确认时间:1月13日20:00—1月24日18:00。考生通过手机APP进行线上确认,为节约考生宝贵时间,建议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后立即进行线上确认。
考试时间:1月25日00:00—2月5日24:00。
原文如下:
广大区外(外省)考生:
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区外(外省)考生报考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等面试类专业,采取网络考试(提交视频)方式组织考试。网络提交视频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考试(提交视频)对象
除广西外全国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报考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等面试类专业的考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
二、网络考试(提交视频)时间安排
请广大区外(外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或艺术升(https://www.artstudent.cn),按照系统报名操作提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考试,缴费前务必认真阅读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专业,不予办理报名退费。不按要求报名,不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1月13日10:00—1月19日24:00。
(二)线上确认时间:1月13日20:00—1月24日18:00。考生通过手机APP进行线上确认,为节约考生宝贵时间,建议考生在完成报名缴费后立即进行线上确认。
(三)考试时间:1月25日00:00—2月5日24:00。
考生在1月22日10:00后可通过考前练习熟悉考试流程及要求,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并上传网络视频,如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网络提交视频)视为缺考,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各省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第1批次考试时间:1月25日00:00—1月30日24:00,考试对象: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的考生。
2.第2批次考试时间:1月31日00:00—2月5日24:00,考试对象: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三、网络考试(提交视频)要求
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认真阅读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手机APP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签名确认。考生必须首先通过“考前练习”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与步骤后,再通过“正式考试”完成本人报考考试科目视频拍摄及上传提交,考前练习、正式考试必须通过手机APP完成。
(一)手机性能和网络要求
1.考试采用“双机位”考试模式,考生需提前准备两部智能手机,手机A(登录艺术升APP)作为主机,用于网络考试全部流程,手机B(打开艺术升APP无需登录)作为辅机,用于监控考试全过程,两部手机都需要下载安装艺术升APP。
2.为保障拍摄效果,建议使用近两年上市的摄像等性能充分满足网络考试的智能手机,考试时横屏拍摄录制视频。
3.拍摄前保证手机电量充足,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出现因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考试中断、内容丢失等情况。
4.拍摄前保证手机内存充足,确保在进行录制的过程中不会因为手机存储的问题导致录制中断、考试中断、内容丢失等情况。
5.务必移除两部手机的SIM卡,确保没有通话功能。考试过程中如果接到来电,会直接中断录制。拍摄前务必退出微信、QQ等聊天工具,提前关闭手机闹钟和带有提醒功能的手机软件等,确保在录制过程中不会因为通话铃音、聊天、闹铃、提醒等弹窗干扰影响考试。
6.为确保考试视频可正常拍摄及提交,请考生使用网速快、稳定性好的Wifi网络进行拍摄及提交。
(二)辅助环境要求
7.考生务必在环境安静整洁、空间亮度适宜考试的环境下考试,避免外界干扰、回音干扰,视频中不能出现除考生和伴奏音外其它可能影响评分的声音。
8.为保障拍摄效果,可由他人协助拍摄,但视频中不允许出现除考生外其他人的镜头和声音,建议考生借助手机支架(三脚架)拍摄,避免视频画面抖动影响观感甚至成绩评定。
9.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三)其它拍摄要求
10.考生报考时必须提供考生本人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信息,如考生身高信息等,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时间段参加网络提交视频考试,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考试,或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的,不能再次进行考试,也不再安排补考,考生成绩以“缺考”计入。
12.考生正式考试时请确保精神状态良好,素装出境,露出额头及耳朵,保证脸型的整体轮廓、五官清晰;如佩戴框架眼镜须避免镜片反光,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透明款、不允许佩戴美瞳隐形眼镜。
13.考生考试前,必须熟悉报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及要求,本次网络考试(提交视频)采取“双机位”方式考试,主机用于考试和录制考试视频全过程,辅机用于监控考试全过程,考生必须熟悉网络提交视频考试要求、注意事项和考试流程,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4.正式考试前,考生必须先通过考前练习,熟练掌握考试流程,演练重要环节,考前练习不限次数。主机拍摄视频时,必须提前确定好拍摄近身和全景画面的最佳距离、角度和位置,应保持手机摄像头与考生高度处在同一水平线,避免仰拍或俯拍,拍摄画面以拍摄考生全身镜头为主。辅机拍摄时,必须拍摄到考生考试的全景、全过程。
15.开始拍摄时,主机必须先拍摄个人正面半身镜头(腰部以上)和正面全身镜头,各保持约3秒钟。在表演高潮部分必须有10-30秒局部特写(含正面半身镜头、肩部以上面部镜头),考生全程不允许离开摄像镜头画面;播音主持类考生稿件不允许遮挡脸部;演奏类考生拍摄局部特写必须包含手部特写;舞蹈类考生摄像镜头必须始终跟随考生(舞者)。
16.正式开考后,拍摄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允许考生透露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任何其他现场人员的影像及声音,不得出现与考生相关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后期发现一律按违规作弊处理。
17.考生必须使用考试软件APP自带拍摄功能,实时录制视频,中间不能暂停、间断,声音和图像需同步,不能由杂音,保持考生始终在画面中,不得转切画面,不能使用具有美颜、修图、滤镜等效果的手机软件进行拍摄,若使用自带美颜、修图等效果的手机拍摄,请关闭相应功能,不得采用任何技术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和视频。
18.考生在正式考试时,必须按考试系统中的语音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个科目视频录制,每个科目3次录制机会,考生可以从主机已录视频中选择一个最满意的视频作为正式视频提交,同时提交该相对应的辅机监控视频,视频一旦提交,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报考考试类别有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考试科目的视频录制并提交。
19.考生提交视频后,系统将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人像对比、对图像进行校验,后期学校将通过更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比对、甄别。通过技术手段非法篡改视频、程序,攻击系统,破坏考试公平的,一旦被举报或一经发现后被查证属实的,一律按作弊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招生专业统考成绩要求
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统考要求详见2021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https://zsb.gxau.edu.cn/bzkszs/tzgg/content_267018),有统考要求的,只要统考合格即可报考,无统考要求的,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通过教育部信息交互系统平台对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凡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无效。
五、部分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含)以上、女158CM(含)以上。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考生考试时素装上场,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报考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化妆。
六、招生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我校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已于2020年12月14日公布,请考生、家长及时查阅,认真按要求备考。
七、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对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我校通过网络考试(提交视频)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区外(外省)考生不做分省计划、文理兼招,符合条件的艺术文、艺术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九、考生按照考试类别进行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完全相同的专业归属于同一考试类别。
十、招生计划、录取、收费等其它信息请考生、家长密切关注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和其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
十一、本次考试及有关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与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不符的,按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如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校有权对本次考试的组织及成绩的运用进行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