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百科:杜军书画
对书法网络应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
近年来,随着国力的强盛,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高,电脑这种曾经是普通老百姓可望而不可即的贵族“尤物”和有钱人的“宠儿”,如今也像变戏法儿似的“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有了电脑,有了互联网,人们便可以足不出户,“观古今于须臾,察天地于一瞬”。
近年来,众多书法网站也如同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争先恐后,势头迅猛。各个网站都有自己一大批的铁杆儿网友和知名写手,人气日旺,热火朝天,大有与传统纸媒“平分天下”之势!
书法网络的崛起,使得中国书法更具有平民色彩。任何人在网络上举办展览,只需将自己满意的作品拍摄成图片,然后编辑张贴在网上即可,既不需要租用昂贵的场地,也不需要为张罗一个像样儿而又体面的开幕式而“求爷告奶”,四处奔走,这就大大降低了举办一个展览所需的成本。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言论,而且方便、快捷。自从有了书法网络,很多老牌书法报刊也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他们开始调整以往的策略,开始吸纳各种言论、各种呼声,前提是只要对发展中国书法事业有益。以前那种只由一小撮人轮番上阵的情况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开始看到了很多新的面孔,读到了很多观点新颖、立场鲜明、文风泼辣、论述大胆的文章。尽管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些文章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但却十分有助于书坛风气的净化,有助于书坛民主作风的进一步树立。
但毋庸讳言,目前书法网络也有很不健康的一面,表现最突出的就是“恶搞”现象。那些有意制造事端的始作俑者隐藏于幕后,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个人或小圈子的利益和目的,精心谋划、大胆炮制出一条条“轰动性新闻事件”。不明就里的人和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好事者随声附和,跟着起哄,纷纷卷入其中,一时之间,硝烟弥漫,一片狼藉……
网络“恶搞”究竟会产生什么后果?答案是因情况而异。以前有人在网上“恶搞”中国书协某负责人,很多网友也跟着附和、起哄。现在看来,这一事件至少产生了三个后果:一是发帖的网站“火”了,人气旺了,点击率高了;二是发帖者本人“火”了,出名了,有影响了;三是书法官员们开始反思自己的言行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西泠入协”事件发生之后,也曾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毕竟是一起震动书法界甚至整个文化界的大事。网络上“恶搞”陈振濂先生的言论也是层出不穷。西泠印社终究未能成为中国书协的团体会员,一场席卷全国书法界的风波终于得到平息。九届“国展”之后,江西郭心得在网上公开向中国书协和“国展”评委“下战书”叫板……凡此种种,都可视为网络时代的特有现象。我们无法知晓这些事件的背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但可以肯定地说,书法网民们当下正处于一个极度激进和亢奋的特殊状态。到底是新鲜、刺激、解恨、过瘾,还是小气、市侩、无聊、低俗?似乎什么都是,又似乎什么都不是;好像什么都有,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至于网络上热炒的诸如“草书门”、“照片门”、“何豪门”等等事体,我觉得作为来自四面八方的书法民众的呼声,对于展览的主办者进一步办好展览还是有一定的启发、监督意义的,因为能否尊重和维护广大投稿者的利益始终关系着全国性大展的命运,更何况展览也需要旺盛的“人气”来进行有效的支撑。
综上所述,我们对书法网络的认识确应采取一分为二的客观态度。笔者撰写本文的目的即在于: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肯定书法网络对发展新时期中国书法所起到的监督、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想提醒大家,网络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某种程度上,它只是一个“虚拟”的存在,我们在对其进行开发利用的时候,要时刻保持理智而清醒的头脑,不要因为它的易于操控和便捷随意,就在发表言论的时候随心所欲、信口开河,违背做人的基本原则、不顾个人的品行操守。
在网上发表个人观点要本着尊重他人、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千万不要想当然,或者为达到某种个人目的,去发表那种捕风捉影的或过激的言论。
我们生活在一个安定平稳的社会,对大家共同创造的这种和谐的社会环境应该心存感激,而不能无谓地去“恶搞”。如果说,某些人真正做了“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我们手中掌握了真凭实据,那么,完全可以对其进行口诛笔伐,群起声讨,以促使其改邪归正。他若执迷不悟,依然做着损害大家利益的事,我们甚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集体或自身的正当利益。
一个真正的书法人首先应该是一个诚实正直的有高度文化修养的人,在权力和名利面前要保持起码的操守和正义感,要“名当名之名,利当利之利”,名利的获取要通过正常的途径,而不能靠歪门邪道、不择手段、“恶搞”他人来攫取。要知道,损人利己的人最终会得到一个“害人害己”的可悲下场。故诚心提醒和奉劝书法网民,为了搞好书法,要保持正常而良好的心态。
面对书坛百事,要有自己的主见,千万不要盲目附和、人云亦云。没事的时候,多读读好帖,多翻翻好书,多写写字,千万不要动不动就跟着别人起哄。不然,不但没有学好书法,反倒连起码的人格也在有意无意中丢失了……
当然,我们也希望国家尽快规范网络,采取相应的防范及管理措施,避免和杜绝那些既不顾社会公德,又无视法律尊严的形形色色的“网络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