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收藏:老年书画家作品确实包含财富,只是财富是属于经营者的
别了,美女书法
现在各行各业都在打“美女牌”,就连书坛中的女性写书法,竟慢慢演变成“美女书家”。美人玩书法,可以名扬天下。但性别色彩太重之后,类似食品添加剂,过犹不及,与书法中所需要的审美、修养和气质等命题有万里之遥,就女性创作而言,有弊无益。
性别划分是一种基本的人群分类。书法家有性别,书法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并无性别之分,创作与性别身份不存在对应关系,在思维等方面皆一致,笔法难道还会男女有别?单独提出“女性书法”并予以特别关注,不仅不能反映艺术的本质问题,强调性别反而如同盔甲穿在身上一样,好似在企业家或作家前加上“农民”这样的前缀。
古代女子书画所学皆师承父兄或丈夫,决定了自身的艺术风格,追求与男性类同的美学价值,很难留下什么。马宗霍所著《书林记事·卷四》中专门有一节“闺房名媛”,将自汉以来的女书家单列,共有四十余人,其中知名度较大一些的如卫夫人、苏小妹、管道昇、邢慈静等。无论是大家闺秀的蔡文姬,还是青楼女子薛涛,大多书迹无考。管道昇的作品并不像现在所理解的女性作品,因为风格没有特别的女性倾向,像薛涛、董小宛等人,书法史中连轻描淡写都谈不上。
现实中不难看到女书家跌落、消失情况,以前是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用在艺术创作上,一旦有了家庭和孩子,因为琐碎事太多,创作时间受到极大限制,过不了这一关,技艺极易荒废。坚持书法创作的女性,必须得到家人的支持,能够成功的女书家少部分属于夫妻档,比翼双飞,个人成功的背后需要一个很棒的伴侣,也可能会牺牲婚姻,或者就是独身。这与人的正常需求不符合,天伦之乐没有了,何来体验真挚而情感丰富的书法艺术?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归结到一点,作为女性来说,书法创作必然更多受到自身原因和家庭责任的影响,无可回避。
眼下适逢网络时兴,一时间“美女书家”纷纷出炉,不管年龄大小,不分长相好孬,一片姐姐长、妹妹短的声音。这可以笼统地称作“女人味文化”———基本的要领是女人必须漂亮才能晋身正途,得以跻身社会空间,连书法也要借助于美貌来成名。“美女书家”的本质是对女性书家身份的误读,是一种华而不实的攀比之风,一个彻头彻尾的异化。
在这一错误的观念中,对外在美畸形的待遇,远远地超过了智慧、品行等内在素质,也使两性之间的差异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被强化,让书法走进性别深度歧视的怪圈。因为商业文化的推波助澜,使得这种包装极具诱惑力,艺术自身的价值反而被淡化、取代和遗忘。“女性书法”并不是女人专门的艺术,女书家和女性书法是两个不同概念,一是书家性别,一是女性创作,要区别对待。
热衷炒作“美女书家”已然变味,成名的背后是名气、金钱以及各种利益。原来黄宾虹所认为的“闺阁派”绝然没有功利性,如今名利追求作为人的本性和欲望,在现实时代不断扩张,从来不会因为性别和身体而有所改变。
时兴“美女书家”最直接的后果在于,按照既定的方式来打造自己的书风,造成对于书法风格狭隘化的理解,注意巧秀玲珑,真正将自己变成“小女人”,书法创作变成“妇女作业”。因过度迷恋自己的性别,变成长不大的芭比娃娃。说得好听点就是大众情人,难听一点就是文化宠物。
进而言之,现如今遍地开花、纷纷成立的女书协更无必要。世界本来就是男女两个单元共同组成的,缺一不可。任何一个书法协会中皆有男女会员,何必要另开炉灶?女性遭遇歧视,我觉得有两种原因:一种是被排斥,乃最常见的,必为大多数人非议和反对;二是自闭,画地为牢,将自身禁锢起来,这一层反而不易察觉,于人于己皆无益,甚至可以说是有百弊而无一利,最终会使得女性创作风格的打造受到限制,路子越走越窄。(摘自2009年第6期《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