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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赏析:书法的核心魅力

时间:2021-10-13 09:45:02 来源:

书法的核心魅力

当代书坛存在着这样一个观点:“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的核心。”而中国文联办公厅主任、中国书协理事、中国书协中央国家机关分会副会长罗杨对此并不赞同。他认为这句话说反了,应该说“文化是书法的核心”;中国文化的核心应该是我们千百年来薪火相传的中华民族精神,而书法是难以承载其核心作用的。罗杨认为,书法就其技法层面,如间架结构、章法布局、笔墨技巧等而言,已在几百年前就走过了它的鼎盛时期,成为高度完善、程式化极强的认知体系;对后来者而言,王羲之、颜真卿等代表人物至今无法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已终结,只剩下“书以载道”了。这个“道”的延续和张扬,就是文化的延续和张扬。

书法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它与当代文化相互交织,以其自身悠久的传统、丰富的内涵,在纵向、横向上对其他类别的艺术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它如同一颗明珠,使中国传统文化散发出耀眼的光芒。笔者相信,当代每一个书法人无不以此为荣,并试图在这个领域承担起延续与张扬的历史使命。无疑,罗杨先生在这方面有着较为成熟的思考。日前,笔者拜访了罗杨先生,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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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罗先生,您讲“文化是书法的核心”,或者说是“书法的灵魂”,请问这是基于哪些考虑呢?古代文人墨客常常通过赋诗作文来抒发自己内心的丰富情感,书法艺术是否也蕴涵着书者的一种情感?

罗杨:书法本身负载着历史沉淀下来的深厚文化内涵。书法之所以在中国的艺术和文化中独领风骚、永葆青春,不是在于它的表层艺术,而是在于它内部蕴涵着的深邃的文化。对书法的审美必须把它放到中国哲学观的层面。可以说,书法是一个文化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艺术概念。书法应该是艺术而不是技术,这无论从它的产生、发展,还是从它所承载的内涵来讲,都是毋庸置疑的。书法与中国千百年来的传统文化是不可分的,传统文化与书法有着一种无法拆解的因缘,所以说书法因文化而具有了灵魂。反过来,书法又以其形式美让文化放射出光彩。因此可以说,只有当文化作为书法的内涵时,书法才能够感人。比如说《祭侄文稿》之所以被千古传颂,不是简单地因为颜真卿的笔墨技巧打动人心,而更重要的是在于其背后的爱国精神、道德人品和文化含量。可以说,书法是以文化精神打动人心,又以书法的形式美令人赏心悦目。古代的大书法家无一不是大文学家、大政治家、大文人或者大学者。古代的文人可以不是大书法家,但是从历史上看,如果不是一个大学问家,绝对也成不了大书法家。

笔者:从目前书坛的现状看,大师难觅,经典难见。一些人认为,与历史上的辉煌相比,当代书坛可谓黯然失色。您认为当代书法的现状如何?主要具有哪些特点和现象?

罗杨:就目前书法的现状,我认为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形式的丰富和内涵的退化。内涵就是文化含量。所谓退化,就是无论从展览抑或大赛来看,书法反映出来的都是偏重于笔墨的效果,而淡化了传统书法抒情达意的本质。书法必须以国学为基础,以传统文化为基础。所谓国学,就是旧学。在古代,传统文化的教育是从小就接触到的;而现在的国学教育成为了一门专门的学科了,很多书法家与传统文化都有所脱离。他们往往是学了书法之后再去补传统文化,虽然耗费了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却收效甚微。现在我们搞书法,经常套用西方的概念,把书法纳入一个学科,这就把书法推向一个单纯的造型艺术范畴。如果一味地让书法去接近抽象性,就会造成书法内涵的削减。

笔者:难道您认为书法不是抽象艺术?据说西方很多抽象艺术大师如康定斯基、亨利·马蒂斯等,都曾经从中国书法获得灵感。

罗杨:书法不是抽象艺术,抽象是对书法的误读。我给书法的定义是意象性的。你提到的康定斯基是19世纪初期在德国发展的俄罗斯籍画家,他是抽象派的鼻祖。所谓抽象艺术,最主要的两点是:一是抽去思想的内涵;二是用点、线、面、块、色来表现作者的情感和对美学的阐释。我觉得这和书法有着天壤之别。因为西方人不识中国字,读不懂内容,只看到笔墨线条的流淌,所以他们对书法的解读只停留在表象上,而无法深入解读其深度的精神内核。而书法最主要的是文字的情感和文学的内涵,即所谓的“书以载道”。乾隆评价怀素草书时引用的一段话特别好:“云中龙爪不模糊。”书法就如同藏在云彩后面的龙。其首尾俱清,这是具象;首尾均不清,这是抽象。也就是说,书法是具有丰富文学内涵的抽象化了的汉字书写艺术。其表现形态在一些人眼里是抽象的,但抽象并不能概括书法的全部特征。古人对此有个概括,叫做“意象”。

笔者:笔墨技巧是书法艺术的一个特色。书法的功夫在于笔墨技巧的高深。王羲之池水尽墨,怀素废笔成冢……是不是经过艰苦训练掌握了书法的笔墨、结体等技巧就能创作出好的书法作品来?书法的生命力从何而来?

罗杨:我觉得能把字写好是技术,能把“情”写出来才是艺术,因此书法要把文化当主体,不能把简单的笔墨当主体。古人说书法是“小道”,指的就是技法方面。而我觉得书法同时也是“大道”,因为它表现的是中国的文化、中国的哲学、中国的伦理价值以及中国人的人生态度等。“小道”可以悦人耳目,“大道”可以震撼心灵。古人说:“非志士高人,不得言其妙。”这句话说得特别有道理。书法是有生命的,不是僵死的,每一个字都是一个生命单位,书法是文人向社会发出的生命信号。由此看来,书法既是“浅学”又是“显学”,既是“简学”又是“难学”。书法既通俗又高尚。就是说,书法既平易近人,又高深莫测。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认识汉字的人都会对书法有不同的兴趣,而且对书法也会有不同层次的理解,所以它有广泛的文化基础;但是并不是识字的人都能讲出它的深刻内涵和深奥的审美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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