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收藏:董源的江南水墨山水画派
清代宫廷绘画制度探微(下)
三、宫廷画家的奖惩
任何部门和机构,为保证运作的顺利,都需要有一套完整、严密的制度。在用人方面奖惩赏罚分明,就是十分必要的做法。清代的宫廷画家是隶属于内务府造办处管辖的,皇帝通过太监传达他的命令,由内务府总管大臣等实施。造办处内的画家作画技艺好,为人勤勉,出勤率高,都会得到奖赏;如果相反,则要受到惩罚。笔者在查阅清宫档案时,发现一部分关于这方面的记载,现摘录如后,并略加说明,以补画史叙述之所阙。
从档案记载来看,对宫廷画家的奖赏有三种形式,即钱财、实物和假期。
乾隆元年(1736),宫廷画家唐岱、郎世宁以及郎世宁的学生王幼学因为画画出色,皇帝传旨赏给唐岱和郎世宁每人人参二斤、纱二匹,王幼学得到官用缎二匹。同年,郎世宁等画家又得到皇帝赏给的御用缎、貂皮等珍贵物品。康熙时入宫的老画师冷枚,在乾隆七年(1742)获得赏银50两,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以奖励他在宫廷内长期供职的辛劳。同年,画家郎世宁、王致诚、王幼学、张为邦、孙祜、丁观鹏、沈源等分别得到一个元宝和一匹缎的奖赏。以上是宫廷画家得到皇帝钱财和实物的赏赐。奖励的另一种形式则是给予宫廷画家某种特许的假期。金廷标是一位得到乾隆皇帝欣赏的画家,乾隆二十八年(1763),金廷标的父亲金泓(或作金鸿)病逝,皇帝特别恩准金廷标回到南方家乡奔丧,而且在此期间照旧发给俸禄。宫廷画家周鲲系南方人,初到北方,水土不服,久病不愈,便请求皇帝允许他回到老家养病,并表示病好了之后仍然再进宫效力。因为乾隆皇帝颇为嘉许周鲲的画艺,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后,周鲲病愈,还是回到了宫廷中继续供职。这类假期,也是皇帝给予宫廷画家的一种奖励方式。
乾隆四十二年(1777),供职宫廷的欧洲画家艾启蒙70岁生日的时候,于圆明园得到乾隆皇帝召见,并赐朝服及御题“海国耆龄”匾;在北京的其他欧洲传教土亦参加了庆祝典礼;还下达命令,使艾启蒙获得了乘坐八抬肩舆、乐队官员随行在京师中巡游的荣耀,这也应当是对宫廷画家的很高奖励。
特别受到皇帝喜爱的画家,不但在生前会获得皇帝给予的赏赐,而且在死后,也能有一定的荣誉。比如郎世宁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去世后,根据乾隆皇帝的谕旨,特追加侍郎衔,并赏银300两为其料理丧事。画家死后封赐的事例并不多。其实这也是皇帝给予奖励的一种方式。
以上种种奖励的方式,都是为了鼓励宫廷画家提高技艺,勤勉作画,更好地为皇帝服务。但是在宫中仅有奖励还是不够的,与奖励相对应,必须还要有严厉的惩罚措施来配合。一般来说,宫廷画家作画不认真、出现差错、工作态度怠慢,都将会受到惩处。
雍正六年(1728)十一月在内务府档案中有如下一条记载:“六品官阿兰泰来说,为慈宁宫画画人散懒滑惰事启怡亲王。奉王谕:着沈崳照唐英例每日稽查,伊等如有不来者,即行启我知道。遵此。”怡亲王允祥是雍正皇帝的弟弟,总管内务府工作,负责宫廷画家的管理。根据怡亲王的指示,沈崳在慈宁宫画家中严加稽查,并于第二年的四月,将画画人王均革退。革退也即除名,是清代宫廷中比较严厉的一种惩罚。
乾隆十一年(1746),宫廷画家金昆奉命画《大阅图》,绘制过程中,由于疏忽,竟然将八旗的位置画错。事出之后,金昆还企图加以掩饰。乾隆皇帝得知此事,十分恼怒,责令怡亲王和内大臣海望将金昆治罪,停发其所食钱粮银,并要革除其职务。同时对监督宫廷画家作画的催总花善,以督察不力也做出了停发俸禄的决定。金昆急忙将画错的地方改过,并经其他人说情。金昆毕竟是一位在宫中时间较长的画家,画艺也比较出色,乾隆皇帝这才准许金昆继续留在宫中作画,但是当月只得到一半的俸禄。督察失职的催总花善也只得到一半的俸禄。
根据以上所引档案资料,清代宫廷画家受到的惩罚,仅革除职务和停发或减少俸银这两项,尚未见到因为画错画而丢掉性命的例子,与前代有的宫廷画家相比,处境还算是不坏的了。比如像明朝有些宫廷画家因作画“不称旨”而被皇帝处死。明初宫廷画家赵原“以应对不称旨坐死”;盛著以画中“水母乘龙背,不称旨,弃市”。清朝若干皇帝曾经多次大兴“文字狱”,株连甚众,倒还没有听到清朝有过什么“图画狱”。
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都是根据清代内务府造办处的档案记录归纳整理出来的,其他资料中并无明确的记载,这些均可以对画史作一补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