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作品:新的审美 现代与传统经典的碰撞—中国青瓷全新的呈献
一
大荒山在何方?青埂峰在哪儿?无稽崖在哪儿?崖下那一块补天所遗之石有多大?多么高多么宽的一块石载得下七十万、八十万、一百万字?
——皆为愚蠢的问题。不会有人真的相信《红楼梦》是创生于一块石头。石头里能蹦出猴子,石头上不长小说。但曹雪芹不管你信不信,《圣经》记创世,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这是神的自我显现自言自语,至于这话是谁听见是谁记下,你问神去。胆大包天,无中生有,曹雪芹循环虚设的天才恍如创世。在《红楼梦》的世界内部,石上这部书并非出自外在的作者之手,石头就是本源是主体,《石头记》是石头之“我”的自叙、自写、自成一世界。
现代小说的根基正在于这种“我”的僭越,齐天而为神,以“我”的光照亮和创生“我”的世界。指着自己讲“我”的故事,在如今小说里不过是家常日用,但回到18世纪,在中国小说中,这是前无古人。
那一日,雪芹忽然想起,这一部书原来是一块大石一枚宝玉自叙身世,他猝然发明了、打开了一个“我”,当其时也,昆山玉碎凤凰叫,石破天惊逗秋雨,雪芹决然而飞,抟扶摇而上九万里,按下云头,四顾茫茫,却见那边走来一人,矮而瘦,上唇的胡须成“一”字,原来这已是1918年,来者乃会稽周树人先生,别号鲁迅。
鲁迅先生正在北京城里S会馆寂寞钞碑——石头上有字,有人钞石头上的字。忽有金心异来访,说:
“你钞了这个有什么用?”
“没用。”
“那么,你钞他是什么意思呢?”
“没有什么意思。”
“我想,你可以做点文章……”
(《呐喊·自序》)
送走金心异,鲁迅有所思,翻出旧友日记二册,“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遂“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此为《狂人日记》,正是: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后有《狂人日记》,前有《石头记》,当胡适等人认定《红楼梦》是“自叙传”时,这绝非寻常判断,而是草蛇灰线,千里结穴,为现代寻一个源头。
看官想必记得,1927年胡适得了甲戌本,喜不自禁给钱玄同写信报喜,而钱玄同正是那位金心异。新文化运动高潮中,林琴南别调独弹,挺身卫道,发一篇小说题为《荆生》,不肖种种大承笞挞,秋水共屁股一色,落霞与板子齐飞,把《新青年》各位编者起了诨名暴打一通。陈独秀、胡适自然跑不了,另有一个挨打的金心异,那便是钱玄同。此人来寻鲁迅,也正是为了给《新青年》约稿,文学革命,同去同去。此时钱玄同三十一岁,立在时代的风口浪尖,手把旌旗岂不湿,时有吓人一大跳的激进高论,比如要废除汉字代之以罗马字母,比如“四十岁以上的人都应该枪毙”。这位“新青年”,贾宝玉附了体,认为四十以上,不论男女,皆不免油腻,皆为世间污泥浊水。“四十萧然太瘦生”,四十岁时,曹雪芹都死了,你不枪毙还等什么。贾宝玉没有枪毙人的豪情,只在大观园里守着一个反成长的青春乌托邦,而钱玄同和他的伙伴们要改造世界,要创造一往无前、不断更新的青春中国——贾宝玉注定悲剧,钱玄同他们大获成功。这件事唯一不太完美的是,玄同先生在四十岁时并未被毙或者自毙,食言而肥发了福,设摆筵席庆寿诞,远在上海的鲁迅闻听,作诗嘲之:“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教授杂咏》)
鲁迅先生眼毒、记性又好,惯会提不合时宜煞风景的问题,比如娜拉出走以后怎样?比如玄同先生四十以后如何?……依此类推,其实还有一个鲁迅式的问题,就是贾宝玉长大以后怎样?贾宝玉四十、五十以后怎样?——这个问题鲁迅没顾上提,我的朋友李应物好像不知在哪儿阴阴的有此一问。
有一天,应物兄与芸娘聊到了《红楼梦》,芸娘关心的问题是,《红楼梦》为什么写不完。她说,《红楼梦》写不完是曹雪芹不知道贾宝玉长大之后做什么。卡夫卡的《城堡》也没有写完,因为卡夫卡不知道土地测量员K进了城堡之后会怎么样。
——李洱《应物兄》
其实,不待应物兄有此一问,曹雪芹早为此深自烦恼。《石头记》早期抄本中,第三回凤姐初见黛玉,“问妹妹几岁了。黛玉答道‘十三岁了。’”宝玉比黛玉大一岁,应是十四岁。十三十四,一见倾心,现在看是早了,在古人却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刚刚正好。青春是现代建构,现代人寿命普遍提高,时间宽裕路还长,不得不有青春期,古人路短,如果婚嫁等到二十岁,很多人已经没了,所以不得不提速,必须跑得快,成家立业诸事趁早。但问题是,按十三十四写下去,越写越不对了,披阅增删,架构不断调整,规模不断扩展,写着写着小说内部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八年,贾宝玉都二十多了,还在大观园里混着。乾隆盛世,平均寿命大概等不到枪毙,顶多也就三十几,二十多的人早就该娶妻生子赶考中进士,怎么好仍守在园子里和姐姐妹妹厮混,就算他是个幸运的呆子,姐姐妹妹们也不能这么陪着。没奈何,贾宝玉的年龄不得不掉过头去往下减,初见黛玉时从十四岁减到七八岁,这样算来,到了八十回应该是十五六岁。
一个小说家,写一部长篇,其过程好比乱世当皇帝,按下葫芦起了瓢,东边平了西边反,他要平定天下,把无数相互冲突的力量调和在一个严密的秩序里。大多数人是昏君,小说写完就可以登景山,留下一句“诸臣误朕”,怪只怪批评家和读者。另有少数人干得好,严丝合缝,海晏河清,比如福楼拜,他把《包法利夫人》治理得如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还有另一种极少数,他是秦皇汉武,虎视何雄哉,野心如万里长风,成就一番伟业为万世法,但规模太大,想法太多,终不免种种顾此失彼、种种补救不及。如此这般的小说家,史上不多,曹雪芹肯定算一个。而且他和别人不同,他的前边没有《资治通鉴》没有多少经验可资借鉴,全靠他天纵之才,是汪洋恣肆,也是在黑暗中瞎摸,所以《石头记》注定写得难写得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那是取其整数,其实何止十何止五。革命,再革命,再革自己的命,撒手而去时,革命尚未完成。
比如眼下一个小小的年龄问题,真要下手整顿,却原来也是抽换一块砖、塌了一座房。雪芹的命意是“木石前盟”,神瑛侍者、绛珠仙子,必是不讲道理、一见倾心,必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今日只作远别重逢,未为不可”,这是两个饱满具足的青春生命的践约。现在,不得不变成七八岁的孩子,天真未凿慢慢凿,合理倒是合理了,有道是,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一腔滚烫的青春热血如何耐得住这份四平八稳的合理。
雪芹是18世纪中国的一个现代人,他开辟了青春的桃花源,成立了青春的乌托邦。“青春”一词古已有之,“青春作伴好还乡”,但此处的青春仅仅是生命的自然节律。孔子曰,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人老去,渐渐活成了真理。但是,在现代逻辑中,此事根本逆转,青春不再自愧于岁月和经验,它体现着几乎所有根本性的现代价值:活力、更新、进步、未来和对传统的反抗超越。“五四”发端于《新青年》绝非偶然,而贾宝玉那拒不妥协的青春乌托邦,上承晚明李贽“童心”说,下开现代之先河。旧时文学中,固然不乏才子佳人,卿卿我我,但是,还从来没有人如此全面彻底地把青春确立为一种自足的对抗性价值。
先锋青年曹雪芹,他遥指20世纪文化政治的一个基本方向,直到此时,我们仍在他的延长线上。作为深思熟虑的小说家,他当然力图在18世纪暮气沉沉的社会条件下为他的乌托邦壮举搭建起现实的合理性,但同时,他必是直觉地感受到某种巨大的革命能量,他不能退却,不能放弃他所痴迷的构想:这将是一个自觉主体的坚守,这是一个人面向他的世界构筑起不屈的堡垒,这份革命激情很多很多年后被一位伟大的革命者引为知音。知我者,二三子,曹雪芹就为了这世间二三子而写,他不能把贾宝玉合理化为一个天真未凿的孩子,给他时间让他慢慢成长,雪芹在根本上反成长,他完全不信与他同时代的卢梭那一套,他知道,所谓合理的成长肯定无法推导出我们后来熟知的这个宝玉、肯定会融入大观园外那个世界。怎么办呢?左右为难之间,他只好如现在这般“烟云模糊”,七八岁含糊过去,然后,按快进键,到第六回初试云雨情,已经十二三了。
而20世纪初的钱玄同生当天地翻覆,按了快进键的不是小说家,而是整个时代。此人才分二流,运气一流,他在他的时代狂飙突进,虽说难免车祸,但总能在恰当的时间冲到不朽的节点。比如他正好见证了中国文学和文化两个重要的现代事件:鲁迅把一个封禁于无声中的“我”打开、放出,现代的、启蒙的逻辑由此获得了一个阿基米德式的支点;然后,胡适等人发现和认定,那个“我”已在大荒山无稽崖下那块废弃的石头中孕育和显影。两件事,皆为大事,胡适先生苦口婆心,反复吁请海内文豪,多谈问题,少谈主义,但没有主义,何来问题,此时大喜之下,也是作法不自毙,忍不住就“主义”起来,手忙脚乱中奉送《红楼梦》一顶大帽子,正是彼时日本转口原产法国的时髦货,合适不合适先扣上,就叫做“自然主义”。
从胡适到玄同,是弄潮儿,却也是老实人,老实人的标准配备就是一根筋、一条线,整理国故,就是要把国故分拣一番,看能不能挂在西方文学(别号“世界文学”)的那条线上,流水线很忙,合适不合适来不及想,在中国是否存在不同于西方现代性的现代性,那根本没想到,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就不是现代,于是,胡适对《红楼梦》的评价是:
《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
(《红楼梦考证(改定稿)》)
这个说法显然不合“自然主义”的本义,胡适的自然主义其实就是现在所说的写实主义——还没到现实主义。读古今第一不老实书,最后从字缝里看出“老老实实”,此人可真是老实。“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等等,雪芹自己说,脂砚斋等几位《石头记》批者也反复申说,这是雪芹和他生前寥寥几个读者的共识,但由此你就真的以为雪芹之心不过如此,这就老实得近乎于呆。
同样的意思,胡门弟子俞平伯说得比乃师更有风致:《红楼梦》本旨是“由盛而衰,由富而贫,由绮腻而凄凉,由娇贵而潦倒,即是梦,即是幻,即是此书本旨,即以此提醒阅者。”它“和一切中国文学——诗、词、曲——在一个平面上”,其“性质亦与中国式的闲书相似”,“其用亦不过破闷醒目,避世消愁而已,”“不得入于近代文学之林”,“在世界文学中的位置是不很高的”。(《红楼梦辨》)
俞先生是好学生,顺着老师的意思一路发挥,但照此说来,胡适先生于文学革命中鼓噪揄扬《红楼梦》是为了什么呢?他们几位于自叙传中于石头上发现了那个“我”,过年一样欢喜,结果,那个“我”仅仅是与古典诗词中的抒情主人公“在一个平面上”,那他们喜从何来?
雪芹何等人也,石头里蹦出的猴子,岂是胡博士的帽子扣得住。一曲《红楼梦》、一部《石头记》,从18世纪读到21世纪,一代一代读者都在它这里证明了自己的有限。当你指认它是什么时,它就偏偏不是什么,它是也不是,它不是也是,它永远在路上,永远在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中间状态。眼前这块石头,它与大观园里那个贾宝玉重合却又并不重合,它指涉着、映照着贾宝玉的“我”,但同时,它又超出了这一有限的“我”,它是“超级我”——在卢梭式的现代图景中,只存在纯粹独一的“我”与社会的理性“大我”,而这块石头,它不仅指向独一的个人之“我”,也指向了在卢梭式图景中被忽略的中间地带,那是千姿百态、无限差异的复数的“我”。这块石头,它是人,它又是物,它超出此生此世,指向石头所在的无始无终的永恒大荒,由此,它也逃逸出它所在的有限的历史时间。
此石何其重,此石何其实,但它又何其轻何其虚,轻到了、虚到了可以补空无之天。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天之茫茫,其为石哉?雪芹痴迷于此石,直到他死,他写的并非《红楼梦》,他写的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二
可能一切都起于一次决定性的回望。
我第一次造访黄叶村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那里据说是雪芹在西山所居之地。1987年,李国文先生就任《小说选刊》主编,编辑部在香山饭店请一群作家开会,我一个小编辑,只记得如雷贯耳耳欲聋,如今竟想不起与会者都是哪位——应该有张洁,她写了《爱,是不能忘记的》,后来还写了一部《无字》,武则天的无字碑,石头上空无一字。会后参观所谓的雪芹故居,一院子青砖瓦房,俨然岁月静好。当然,我确信此处是虚构是幻境,围绕雪芹此人,一切坚固的事物皆不可信,雪芹乃日暮西山一行者,他早把自己从有走到了无。
很多年过去了,然后,有八年时间,因为工作,一年一度盛夏暂住西山。不听人劝,每日爬山,生命不磨损会永生么?膝盖不磨损留着当传家宝么?那一日,行至半山,忽逢大雨,一个人在山里,那就不是雨,那是山要翻身是天要塌,这狂风这暴雨就是冲着你来的就是要弄死你,天地间的愤怒和敌意对着你一个人倾泻,只有在山里、在如此的风雨中,你才能感到古人的脆弱和畏惧,你无可选择你只有狂奔,你不能在树下停留,雷会瞄准了劈你,你不能站在路边,山上随时有洪水泻下有泥石滚落,就是为了淹你埋你,天地于你无情,你就是一匹兽,凭着本能喘息狂奔。终于,你奔到了山顶,看见守林人的小屋,恰这时,雨停了,这无常的天地之怒,一霎就收了。
现在,雪芹站在这儿,向东向南望去,一往无前,浩浩荡荡,极目便是那茫茫大城,乌云如风樯阵马,奔腾而去,天光在云层的缝隙间下泻,让那大城闪耀着幽亮、静谧的光,似乎在那一刻,大城深陷于遥远的梦,海中有巨鱼,鱼之大如大城,静静地浮出背脊。他望着,在这一瞬间,他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他忽然意识到,没有过去,没有未来,他看见,在大城的千门万户和天上星月云彩之间,飘浮着永恒大观之园。
三
大观园到底在哪里?北京,南京,苏州,杭州,甚至还有人说在西安。
大观园当然在《石头记》里,也只在《石头记》里。而当人们在地球上四面八方地定位大观园时,这一地鸡毛啊,鼓荡着民间学术旺盛的荷尔蒙与多巴胺,也得到现代小说观念的强力支持。从胡适的自然主义—写实主义,到现实主义,都几乎不言自明地认定,小说必须和我们共享一张地图,小说的空间应该在实存的地理空间中得到印证。早期小说的空间是想象性的,未经合理化,从《水浒》到《西游记》,如果绘制一张它们自己的地图,现代人看来必是错谬疯狂,《堂吉诃德》中的漫游和历险也无法落实于一条可行的路线。在那时,并不存在一种普遍的地理空间,进入了现代世界,人才必须在经过精密勘探、整理和命名的普遍、客观的空间中确知自己的位置。这种位置不仅是一个地理的坐标点,而且是一个现代主体的构成要素,资本主义逻辑不仅将人收编在时间里,更将人定位在空间中,我在哪儿界定着我是谁。一个哪儿都不在的人是不真实的,不配拥有身份,也不配进入世界和小说。亮出你的行踪或空空荡荡,空空荡荡是可疑的虚假的,必须有行程码以顺利通过验证。于是,骆驼祥子在北京,沈从文的翠翠在湘西,吴荪甫和曹七巧在上海……阿Q这流氓无产者拒绝定位,他在地图上不存在的末庄,但是,他休想逃掉,最终我们还是把他定在了鲁迅的故乡绍兴。
在画地图这件事上,现代主义有时比写实主义、现实主义还要认真偏执,《尤利西斯》可以作为都柏林导游图,每一条街道的空间方位皆有精确展示,福克纳说一句“我的邮票大小的故乡”,在八十年代以来的中国文学中几成金科玉律,在它的中国阐释中,地理的、空间的定位和重建被标定为故乡认同,不仅关涉真实,而且关涉意义。于是,如我这般自幼跟着父母在社会主义计划体制下流动迁徙,并没有什么故乡认同或故乡感,就只有自卑,世界虽大,自己并不拥有一张邮票,没有高密没有延津没有铁西区,此身无处投递,简直就不配搞文学,除了写闲文谈《红楼》还能有什么出息?
而曹雪芹,此人亦是无故乡、在他乡。曹家从河北丰润流落关外,变成宇宙尽头的铁岭人,加入汉军八旗,从龙入关,在北京停留若干年,然后下江南,在江宁(南京)、苏州织造任上前后六十余年,最终山空了楼塌了,一大家子被解回京师。这个家族在历史大变中流徙不定,他乡即是故乡、故乡反是他乡。
雪芹应是生于南京,死于1763年乾隆二十七年除夕,而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曹家回京。照此说来,他在北京居停超过三十四年,敦诚那句悼诗,“四十萧然太瘦生”,假定四十为实数,那么由此倒推,离开南京时雪芹只有五岁。如此一来,胡适先生就麻烦了,如果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好日子雪芹生下来只过了五年,那又何来“自叙传”之说?胡适当然看出了问题,胡先生必须拯救“自叙传”,这是新红学的招牌,没奈何,只有给曹雪芹长岁数,相应拉长他在南京的时间,“四十萧然太瘦生”,如果是四十五呢,那不就十年了?但胡先生的弓也顶多拉到四十五,古人以老为尊,若是四十六七,肯定四舍五入到五十去,那就该“五十萧然太瘦生了”,断没有往小算的道理。周汝昌先生也是信自叙传的,大概觉得胡先生的办法十步笑五步,解决不了问题,索性再起北京自传一说,雪芹所叙所忆的不是南京那段,是北京那段,曹家百足之虫,在北京还是有些年死而不僵,直到1739年,乾隆四年,由于至今不明但周先生确信必有的原因,才真正败了个干干净净,这一年,雪芹十六岁。这个岁数应该也可以自传了。
——甚好,先生们高兴就好。
总之,北有北京,南有南京,雪芹一生,尽在此南北双城。没有证据表明他还去过别的地方。但对他来说,或许是,双城皆空。
四
南京,金陵,又名石头城。当年孙权垒石为城,从此后,此城是雄图大略,虎踞龙盘,此城是折戟沉沙,霸业成空。
雪芹一生,必定无数次地遥望金陵、梦回金陵。哭向金陵事更哀,这是他对王熙凤的预言,想起金陵,雪芹何尝不哀,就在这座城中,曹家历经四世,赫赫扬扬,起高楼、宴宾客,忽喇喇大厦倾。
五岁或十岁,金陵应在他的记忆和经验中留下了痕迹。到了北京,他的家人长辈所说的必是南京话,《石头记》早期稿本中无疑有南京口音。后来,在漫长的修改过程中,雪芹着意洗去这个声音,他要让金陵消音、让金陵不在场,让金陵成为一个被遥望的空无的名字。
于是,晚清时有索隐派胡猜,曹雪芹遥望金陵,意在反清复明,他们真是想多了,曹家世代从清,就算混得不好走投无路也绝想不到要复明。中国人一家一世便是一朝一江山,于雪芹,金陵是身世之悲,更是天地之悲,用一个王国维特别爱用的词,雪芹之于金陵是有“宇宙”之悲凉。
雪芹如果是王,他或许就是失去金陵的李后主。王国维曾极赞后主:
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宋道君皇帝《燕山亭》词亦略似之,然道君不过自道身世之戚,后主则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其大小固不同也。
(《人间词话》)
道君皇帝,宋徽宗也。《燕山亭》词,徽宗为金兵所掳,北至燕山而作。固然是凄怆婉转,读之却无法与之同情共感,身为君王,担荷天下,如今天下陆沉,君王想不起天下、想不到万民,作小儿女态兀自自怜,小如芥子尘埃。后主大于徽宗的,是超拔于个人身世之痛而有江山岁月之悲慨。但后主之大也绝没有大到“释迦、基督”,观堂先生早年,读了康德叔本华,霜刃未曾试,提刀心茫然,抬眼望见后主,不免以屠龙刀杀小动物。而雪芹,他与后主不同,他所失去的,是他不曾拥有的。胡适以降,都在极力证明他曾经有,他们是老实人,他们确信,只有从有中才能生出小说。他们至今不知,宇宙可以生于有,亦可生于无,小说可以生于有,亦可生于无。对雪芹来说,对未有而永失的一切的遥望和回想,使他本能地、直觉地超越个人身世之悲,超拔于“一切中国文学——诗、词、曲”的平面,而达到一种世界性的洞见。中国文学中,或许只有杜甫与他遥相对峙,杜甫担荷唐宋之变,下开近世之心,而雪芹,他竟遥知天地消息,直指三千年未有之变局——
“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宝玉的姐妹以春字排行,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特意解释为何这诗书之家起个名竟落此俗套:“只因现今大小姐是正月初一日所生,故名元春;余者方从了春字。”但雪芹心中所思,其实是三春过后,春去也,诸芳尽。我们常常以为,雪芹古人也,我们忘了,雪芹若生于1721年,他比卢梭还年轻十岁,他们是同代人;程甲本《红楼梦》出版于1791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已经两年;程乙本1792年出版,次年,马戛尔尼使团来访大清。这无边大地、这小小寰球,总有一二人能从青萍之末见出将起的狂风,从花之坠落听见远方的惊雷,他感受着环球大气的流动,感受着无名的大悲和大力,他难以命名他之所思所感,他艰难地为他心中模糊的景象赋形,他就像罗丹的某一座雕塑一样,从无始无终的石头中生长出来、挣扎出来,奋力成为一个“我”,但在路上、在中途,猝然停住了、定住了,他是未完成的,这是不幸这是大幸,对中国人来说,他的未完成,构成了一个本源性的现代之问。
要等到很多年后,才有另一个伟大读者把雪芹这部书深刻地嵌入了中国的现代进程:“我国过去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不是帝国主义,历来受人欺负。工农业不发达,科学水平低,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文学上有部《红楼梦》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论十大关系》),《红楼梦》被视为构成中国现代境遇的一个要素,同时也就成为了20世纪中国革命的重要想象性资源。
五
1728年,雍正六年,继任江宁织造的隋赫德向皇帝禀报查抄曹家的成果:
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
此外,还有在外放债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总之,这如果是个企业,现金流已近枯竭,离破产不远。《永宪录续编》所述更为凄凉,抄了个底朝天,“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曹家当了几辈子肥差,居然内囊净尽,一穷如洗,雍正皇帝倒未必恻然,但肯定扫兴。
然后一家几十口发回北京,皇上开恩,在崇文门一带拨给几十间房屋安置。在雍正年间的北京,这恐怕也算不上富贵人家。
所以,周汝昌先生的北京自传说,反正我是不信。百足之虫,或许死而不僵,从五岁或十岁进京到十六岁彻底败了,雪芹的日子有可能衣食无忧,但必定是暗淡惶恐。这个孩子、这个少年,他人在北京,生活在他的亲族、一群南京人中间,漫长的时间里,他们无事可做,除了像一切破落户一样堕落下去之外,他们只是等待,天旱盼下雨,失意待皇恩。这钟鸣鼎食之家、诗礼簪缨之族,他们同时又是世代的包衣奴才,他们时时窥伺着紫禁城的风吹草动,梦想着有朝一日重获圣宠。这个家族的命运完全系于他们与皇帝私人的主奴关系,雪芹的曾祖母就曾是康熙的奶妈——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记忆之伤,《石头记》里的奶妈形象竟一概都是老厌物,贾宝玉十多岁时,他的奶妈居然已是老妪。
人还在,心不死。这群人,他们注定、也只能活在过去,一天天、一年年,昔日的好时光在追忆中重新生长、重新绽放,目光越拉越长,往昔被修改被创造,每一个人都在篡改自己的命,每一个人都在回望回响中一遍一遍地重新活着。
雪芹在北京,雪芹更在昔日金陵。少年雪芹必定生活在一个记忆、想象的共同体之中,这是一个由近亲、宗族、故旧构成的小世界,其中有些人,成为了他最初的、仅有的读者和批评家:脂砚斋,可能是他的从兄弟或堂兄弟,甚至可能是被他写成史湘云的女人,可能是他后来的妻子;畸笏叟,可能是他的叔叔或堂叔,在脂砚斋死后,他成为《石头记》早期抄本整理和流传的关键人物。
这个小世界塑造着雪芹,它让他生活在别处,生活在不是此地的地方。雪芹是否爱这个小世界,后人永远不知。但作为《石头记》三遍、五遍的读者,我确信,当黄叶凋尽,当水落石出,当雪芹一个人走出去,那时他悲欣交集,他失去了一切,他终于解放了,他走向白茫茫大地.
六
然后,他开始写他的书。他并不知道这将是一部什么样的书,他只是要在书写中重新活一遍。
再活一遍何其艰难。甲戌本第一回,在“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一页上有很可能是出自脂砚斋的朱笔眉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在早期,在决意写《石头记》这样的巨构之前,雪芹很可能写过若干小规模作品,其中就有《风月宝鉴》,此书很可能以宁府、秦可卿及凤姐贾瑞事为线索,后来被并入《石头记》。雪芹号芹溪,梅溪很可能是棠村别号,显然他也是围绕雪芹的那个小小共同体的一个早期重要成员,该老弟大概是个老实的君子,对饱含道德训诫的《风月宝鉴》情有独钟,雪芹将他放于东鲁,送一个姓曰孔,或许是学了鲁迅之于金心异,是亲昵的嘲讽。
——可能、很可能、或许。谈《红楼梦》、谈曹雪芹,老实谨慎如我,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沉吟犹疑。而曹雪芹,他于世间万事偏喜可能与不可能,破落户大家族里活出来,他深谙人之可能,他更喜人之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把故事讲下去让人在不可能中活下去安知不就是可能?贾宝玉是“假”吗?所谓“假”,作为经验和艺术的判断不就是不可能吗?贾宝玉不正是偏让这假这不可能变成了真变成了可能?
鲁迅嘲钱玄同诗,头两句是“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下边还有两句:“何妨赌肥头,抵挡辩证法。”是何典故,实在不知。知网上搜索一遍,无所获,在朋友群里向几个鲁迅研究学者请教,没人理我。只好按百度的说法:钱先生他老人家曾在北大发狠:头可断,辩证法的课不可开!以此人之一根筋说狠话东鲁孔梅溪的性子,不喜辩证法并不奇怪,辩证法爱好者有时纯出天性,比如曹雪芹。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总批开首,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首联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此联直指雪芹根底,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亦作如是观。雪芹若在今日,必从苏格拉底读到马克思,从马克思读到《矛盾论》,从《矛盾论》狂奔而向德里达,他是“肥头”抵挡不住的辩证法艺术家。
七
一部《石头记》,两件事难言矣,一件真与假,贾宝玉与甄宝玉;另一件此与彼,此地之北京与彼处之金陵。
《石头记》中始终遥指金陵,但金陵,这石头城,其实是一座空屋,一个空无而封闭的能指,拒绝进入。只有一瞬间,有人到金陵,那是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雨村道:“去岁我到金陵地界,因欲游览六朝胜迹,那日进了石头城,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大门前虽冷落无人,隔着围墙一望,里面厅殿楼阁也还都峥嵘轩峻;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树木山石也都还有蓊蔚洇润之气。哪里像个衰败之家?”
只此一回,依然空屋,冷落无人,且是回忆是转述。
而对此时此地,这大观园所在之城,雪芹竟连能指、连名字都含糊其辞。他告诉我们此为天子之邦、天下之中,但他回避指认和命名,他从不曾把这里叫做北京。甲戌本《凡例》中,脂砚斋郑重其事地就此说明: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书中凡写长安……”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脂砚斋究竟是想澄清规则还是要进一步制造混乱?既然“以中为尊”,那其实也不该写“长安”。而书中行文,实际上并非全照《凡例》。张爱玲晚年,深陷于《红楼》,这写了香港—上海双城记的人,面对雪芹的空无所指或随手乱指,大感茫然:
书中京城从来没称“中京”,总是“都”“都中”“京都”。只有第七十八回贾政讲述林四娘故事:“后来报至中都”,也仍旧不是“中京”,……唯一的一次称“长安”,是第五十六回宝玉梦中甄宝玉说:“我听见老太太说,长安都中也有个宝玉。
(《红楼梦魇》)
揣一座大城东躲西藏,偏不肯说这是北京。为什么?仅仅是为了政治上的避讳吗?此种避讳难道不是掩耳盗铃吗?无论乾隆朝还是21世纪的读者,除了想把大观园搬到家乡去的,几乎无人被他绕晕瞒过,都能够直接、确切地推定这就是北京。为什么雪芹偏要近乎自欺地拒绝给出确切的指认和命名?
读遍《石头记》,除了荣宁二府,除了大观园,你完全无法指认这座大城的形貌和地理,雪芹手里,根本就没有一张城市地图,他的手机丢了地图丢了。贾宝玉经常出门,我们完全不知他从哪儿去了哪儿,完全无法给他定位。林黛玉千里来京,18世纪中国,来一趟北京何其难,来过北京的何其少,这难道不是大做文章的好机会吗?难道不该借黛玉那江南的、姑苏的眼好好看一看天下之中、帝都形胜吗?难道不该像雪芹的同时代人吴敬梓写南京那样一口长气浩浩荡荡气象万千吗?难道不该让林黛玉从通县到崇文门,进了城一路向着前门楼子走一趟吗?
然而,雪芹竟只是淡淡地写:“自那日弃舟登岸时,便有荣国府打发了轿子并拉行李的车辆久候了。……自上了轿,进入城中,便从纱窗向外瞧了一瞧,其街市之繁华,人烟之阜盛,自与别处不同。”
“向外瞧了一瞧”,“自与别处不同”。如此而已,似乎那只是一座抽象、普遍的城。然后,就到了。就看见宁国府的门,进了荣国府的门。进门之后,心蓦然打开,眼蓦然睁开,手机掏出来,导航定位摄像拍照功能全开,你感到,门里是他的世界,门外是漠然大荒。
这座大城,雪芹是真的不肯写,不是为了避讳,他把此在的一座城尽付于不在。
这也不在,那也不在,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
八
雪芹死时,《红楼》未完。创业未半,中道崩殂,星落秋风五丈原,自然向他亮出了冷酷、绝对的限度:休道是永远在路上,其实是人死路边埋。
世间事不了了之,但《红楼梦》岂可不圆,《石头记》怎能不全。作者死,作者生,半部《红楼梦》,以有限的有敞开了无限的无,海妖的歌声诱惑着水手,《石头记》召唤着后来的人们蹈于空无。从雪芹死后不久,一直到21世纪,总有人从雪芹停下的地方继续走,每个人都坚信自己知雪芹之心,执雪芹之笔。天何言哉,雪芹无语,眼看他一个个疯魔了,起高楼、转眼楼塌了。续写《红楼梦》,屹立不倒的就只有高鹗,但那一日,看到人文社新版《红楼梦》,封面上高鹗竟然变成了无名氏:曹雪芹著,无名氏续。据说学者公论,通行一百二十回本的后四十回可以断定不是高鹗所做。很好,楼未塌,人没了。
所谓“红学”,有关《红楼梦》的学问,祠庙林立,香火旺盛,但这门学问唯一靠得住的其实就是“否定”,你要论证高鹗是续作者千难万难终究是证据不足,但你如果证明高鹗不是,那只需要一点常识。甚至,论证曹雪芹不存在,其实也远比论证他是《红楼梦》的作者容易得多。也许终有一日,人文社再出一版《红楼梦》,无名氏著,无名氏续。雪芹闻听大笑,正该如此,此人、此书本就在有与无、在与不在之间,再有一日,可以署名:一块石头著、另一块还是石头续,如此方是好了。
《红楼梦》《石头记》,这是否定之书,它必要自我爆炸自我否定,因为是否定之书,它才成其为肯定之书。书中那个最大、最终的否定性就是《石头记》确实没有完。——学习辩证法,这其中隐含肯定:为什么要完?为什么要团圆?圆了不就寂了吗?圆圈画圆不就枪毙了吗?莽莽大荒,石头长在,物质不灭,为什么时间、空间、世间,万事一定有一个开头,有一个结尾?不了了之不行吗?悬而未决不行吗?打雷无雨不行吗?敞一座帝国坟场引无数英雄折戟沉沙留一座桃花源引无数渔夫不复得路不行吗?
曹雪芹千百次地想过《石头记》如何结束如何完成。他当然有整体构想,第六回《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幻境情》中,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和《红楼梦》曲,预言了众人命运,遥指最终境界:“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但是,这其中唯一被雪芹秘而不宣的、委决不下的是宝玉自己的下落。盛衰兴亡,他在其中,又不在其中。所有人的命都是属于世界的,只有宝玉,这块石头的命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己选的,是他要自己经历、自己创造的,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真干净的大地上理应剩下那块废弃的石头,他否定着现世的时间、社会和地理的空间,他决然自废,但这种否定和自废同时就设定着一种自我肯定,一种向着巨大无垠的时间和空间的炫耀和自证。他的身上有着无用而坚硬的“石头性”。
偏是这种“石头性”最难安放。高鹗或者无名氏的续书之所以立得住,原因之一,就在于续作者充分意识到这种桀骜不驯的“石头性”,不解决之,天下不得太平、此书不能完成,于是从哪儿来回哪去,把宝玉放回大荒。王国维最喜后四十回,前文说到,他从康德、叔本华那里得了屠龙刀,从此王公好龙,看什么都像一条龙,现在看见《红楼梦》,甚至说前八十回是龙,后四十回方是点睛,“全书之有意义,全在高鹗之一点”,宝玉还“玉”,“不过生活之欲之代表而已矣”,于是乎中国文学也有了悲剧,《红楼梦》诚为“宇宙之大著述”也。(《红楼梦评论》)
——宝玉还玉,石头重归大荒山,这在一开始就已经设定。令雪芹千回百转、委决不下,终不能像高鹗或无名氏那般明快爽利的,其实是,回到大荒山前,宝玉如何把人世的路、为人的路走完,走过鲜花着锦,又如何走过白茫茫大地。
《石头记》,古今一大悬案,说到底,悬着的是宝玉的路、宝玉的心。古今好事者谈宝玉长大后怎样,说的便是,宝玉在“失乐园”之后怎样,娶妻生子,科举高中,披大红猩猩毡望父一拜,从此遁向大荒山,高鹗或无名氏所续的每一件事都是老马识途,都在18世纪中国现实的和伦理的视野之中,如果这便是雪芹所想,他何至于想了那么多年还想不出、完不成。
雪芹必是千万次地想过,他怎么想的,后人永远不知了。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中,钩沉索隐,列出了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石头记》“原本”的种种结局,我们无从谈论哪一个更接近雪芹原意,很可能雪芹自己,直到死时,也并没有确定的构想。但是,这所有未曾实现的可能性都指向一个根本方向:宝玉在任何意义上都没有圆满没有“还玉”(欲),他在荒原上,在绝对的、绝望的破败、萧条、枯竭、贫困中继续走下去。张爱玲十四五岁时读《胡适文存》中的红楼梦考证,发现“传说有个’旧时真本’,写湘云为丐,宝玉做更夫,雪夜重逢,结为夫妇,看了真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红楼梦魇》)
——石破天惊,云垂海立。雪芹也必是被自己惊呆了,在18世纪、在古中国的黄昏,他纵心骋目,面前竟是一个莽苍苍全然陌生的现代空间。这样的小说必不讨喜,不讨时人喜欢,甚至现代人也不喜欢。死是容易的,遁世是容易的,最难的是活着,他要把贾宝玉放进日常的、根基性的生活,曾是桃花源中人,现在就在污泥浊水中活着,就要在无意义中有意义地活着,这样一个宝玉向曹雪芹提出的难题是,他怎么活?他怎么作为“我”活着,他的活过去一定程度上是出于因缘,但现在,在白茫茫大地上,如果他不是无意义的苟活,那就必须选择、决断,必须发明和坚持一种内在生活。
雪芹如果真的写出来、写完了,他就写出了一部真正的“宇宙之大著述”,一部关于乐园与失乐园、天堂与地狱的书。但是,他写不出来,他真的写不出来,当时的曹雪芹写不出来,现在的中国作家大概也写不出来。很可能,雪芹死前,在无休无止的删改中,他已经意识到这部书是写不完了,他看见了宝玉的方向,但事情的吊诡之处在于,大观园里,宝玉或许在,大观园外,宝玉并不在。一部《石头记》,注定不能完。这种未完成,深刻地起源于雪芹与他的时代、他的世界之间现实的规定性条件:当他反抗时间,切割出一个拒绝成长的青春乌托邦时,当他如此这般地拒绝了此在的地理和空间,除了最终的和解或不了了之,他其实无法让宝玉的选择和精神在此时此地的围困局限中进一步展开,他可能已经穿越到20世纪、21世纪,但他无法带着宝玉挤上飞机一起飞。
雪芹不是一个现代文化机制下的作者,必须完成一个作品或产品、投入传播和流通;他也不是像司马迁那样的传统作者,立志藏之名山、传诸后世。这个空前绝后的作者,或许有一天他终于想明白了,这部书的命运就是未完成,就是永远在路上,永远处于中间态,他甚至发现,未完成才是他的真意本心,他是永远的革命者,他不相信世间有完成了的革命,他必须让贾宝玉成为永远的局外人,如果这不能在生活和书写中实现,那么,这部书的命就是永远写不完。
九
公元1763年,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屋宇和街道都织在密雪的纯白而不定的罗网里。院子里,几株老梅竟斗雪开着满树的繁花。现在已是深夜,吐了两口血,使雪芹清醒起来。
他想起刚才的梦,梦见他的影子来告别,说出那些话: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
呜乎呜乎,我不愿意,我不如彷徨于无地。
我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知道是黄昏还是黎明。我姑且举灰黑的手装作喝干一杯酒,我将在不知道时候的时候独自远行。
——灯火渐渐地缩小了,鞭爆的繁响在四近。雪芹在朦胧中,看见一个好的故事,这故事很美丽,幽雅,有趣。许多美的人和美的事,错综起来像一天云锦,而且万颗奔星似的飞动着,同时又展开去,以至于无穷。如水中的青天的底子,一切事物统在上面交错,织成一篇,永是生动,永是展开,他看不见这一篇的结束。
青天上面,有无数美的人和美的事,他一一看见,一一知道。
他就要凝视他们——
他就要凝视他们时,骤然一惊,睁开眼,云锦也已皱蹙,凌乱,仿佛有谁掷一块大石下河水中,水波陡然起立,将整篇的影子撕成片片了。
于是只剩下广漠的旷野,他和他的影子,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在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雪芹闭上眼睛,死了。他闭着的眼睛看见自己正和自己的墓碣对立,读着上面的刻辞——
……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宝玉(《新增批评绣像红楼梦》)
2020年10月22日定稿
2021年8月15日再改
8月21日,补写最后两节
原刊《十月》杂志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