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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试论书法的审美判断「观的楷书写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毫无疑问,为当代书法创作寻找新的标准,是关乎书法未来走向的重要课题。我们对书法创作空间的种种尝试和实验,都是为了从某个方向上打开书法没有被充分发展的创作空间,它们可以构成一个时代的书法艺术标准的某一部分,但不可能是全部。书法作为以汉字为载体的艺术,如果失去了“汉字文化”的基础,则难以构成其独立的“艺术”意义;而缺失了当代文化的立场,“书法”就会与当代人的生存处境失去关联,就会失去在当代文化中存在的基本价值。所以,只有回到书法的源头,从“书法文化观”的角度,对书法的价值给予重新的认识和判断,并赋予书法在当代文化中的意义,才有可能为这个时代找到新的标准。
仔细分析中国的书法美学史,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崇尚“帖学”的传统士大夫文人,还是主张“碑学”的近现代书法家,每一次对书法的革命,都是回到书法传统的起点,都是从古老的文字和书法形态中,发现书法所蕴含的生命形态与人文精神,从而带来造型趣味的流变和技法形式上的创新。也就是说,由于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艺术,中国书法的美学发展史,其实是一部不断在回望中寻求新的发现的历史。
我在二十年前就谈到一个观点:“古中古”本身包含着“新中新”,意思是说越古老的艺术,越能体现人本精神和创造者原始的生命状态,会更多地带给我们新的启示,而随着技术手段的专业化和复杂化,创造者的性情反而被技术掩盖了。我们面对一件原始的雕刻艺术,赞叹它的精美,并不是因为它的雕刻技艺如何高超,而是从中感受到一种来自生命和灵魂的直接交流。中国的书法也具有同样的特性。一纸敦煌写经的残片,一件无名工匠留下的汉魏碑刻,可能比一件典型意义上的经典书法作品,更能激发我们的创作灵感和创造欲望,因为经典的法书已经高度完美,我们可以欣赏它,膜拜它,却无法接近它达到的高度。而艺术家的职责是创造,而不是在前人创造的成果面前,停滞不前。
当然,一个时代的书法艺术标准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预测书法未来的走向,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任何艺术标准的建立,都是建立在“艺术家”的个体创作基础上的;反过来,那些有创造性的书法艺术家以及他们所创造的艺术品,又需要依靠一种尚未为公众所认可的“标准”中,被遴选出来,推到代表一个时代的艺术的高度。这是一个艺术史延续过程中的悖论,但正因为如此,“艺术家”才被赋予时代的预言者和代言者的崇高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