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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艺术形成在何时「晚清买办」

时间:2022-12-08 15:33:03 来源:收藏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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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以前,包括古玩在内的各类艺术品多是与普通商品一同在集市上交易。至晚清,北京艺术市场不仅交易品类与数量显著增多,行业规模不断增大,也出现了琉璃厂、东四牌楼、报国寺、隆福寺等相对集中的古玩交易场所。其中的艺术品经营形态,按照经营主体、地理位置等不同,可分为店铺经营与摊位经营两类。店铺经营又包括主营或专营古董文玩的市肆,亦涵盖兼营的挂货铺、典当行等。

晚清 柉禁器组 端方旧藏

晚清北京的古玩店铺多自咸丰之后设立,尤在光绪年间开设的数量最多,这从当时店铺最为集中的琉璃厂即可看出,行业的起伏与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脉络基本一致。在店铺总量与专业程度上,北京地区当时处于国内前列,不仅有综合性的古玩铺,还出现了专营某一类古玩的市肆。如专营瓷器的德珍斋、崇古斋、赏奇斋,专营铜器的通古斋、尊古斋,专营法帖的隶古斋、德古斋,专营团扇的云林阁等。

商早期 兽面纹斝

具体来看,晚清北京古玩店铺的从业人员一般包含掌柜与经理人1至2位,学徒3至7位,也有的店铺规模较大。如光绪九年(1883)开设的茹古斋,学徒人数达19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开设的崇古斋学徒有12人,其经营者张鸿瑞还于宣统年间赴沈阳开设分号。这些信息也间接体现店铺的综合实力。其中经营者除具备较高的商业素养外,还精于鉴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如博古斋的古玩商祝晋藩,行业内被称为“鉴赏为咸同间第一”,人皆重之。其出身文人世家,文化底蕴深厚,虽从商,但亦商亦士,是当时较为知名的儒商。另如尊古斋掌柜黄浚亦如此,直到民国后仍与北京的文化名人往来密切。也正是得益于这样良好的行业氛围,北京地区的古玩商勤于钻研,虚心向士大夫藏家求教,善于人情酬酢,使得往来购求者发出“高于外省肆佣之无味”的感叹。在经营过程中,诚信为本,以学养商的店铺方能长久维持。咸丰年间山西人李诚甫开设的“德宝斋”初始资本仅千金,但经营时“规矩之研究,出纳之不苟,三十年如一日”,后收益逾十万金。而作为中间商的古董铺,其收益一般采用“成三破二”的方式,即交易成功后取卖方成交额的3%,买方需支付其2%的费用,买卖双方所付佣金共同构成了店铺的酬金。

西周 窃曲纹簋

相较于店铺固定的经营方式,摊位经营又被称为“浮摊”,流动性较大,多依附于北京的庙会生存。琉璃厂每月初六至十六日开市,地处北京东西城四牌楼的隆福寺、护国寺每月九、十日开市,每至开市之日游人如织,个中的摊位鳞次栉比,其形态也在文人笔记中得以记录。清乾隆时期官员纪昀就以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隆福寺买“辟尘珠”一事,提到“鬻杂宝者,布茵于地,俗谓摆摊,罗诸小篋于其上”,可推测该摊位形式与今天古玩市场中席地而设的摊位较为相近,但这一布茵于地,罗篋其上的形式主要适用于售卖器玩者。经营书画的摊位一般搭有临时苇棚,中间悬挂名人法书绘画进行售卖。道光前后,庙会中经营艺术品的摊贩,开始按照经营品类划分固定区域,如琉璃厂东门的摊贩主营秦碑、汉帖,西门经营者主要售卖古籍、信笺等。晚清震钧《天咫偶闻》中则描绘隆福寺“百货支棚,索绳午贯”的场景。说明依附于庙会生存的“浮摊”,在清末已有固定的棚席庇护,而且摊位的总体经营规模也较清中期扩大不少,至民国,摊位更根据经营情况的盛衰与否有了“冷”“热”之说。但总体而言,相较于店铺,摊位经营的艺术品主要面向市井百姓,以中、下品为多,其中也鱼目混珠,虽“破瓦碎铁,莫不签标秦汉”。时人将这类售卖赝品的摊位称之为“老虎摊”,意以“若辈贪婪,不让噬人之虎”。


《收藏家》杂志作者:戴婷婷 2019年2月刊《晚清北京艺术市场述略》(因篇幅限制,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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