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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书法家一般要经过几个阶段「学习书法必经过的三个阶段三种形式 最后阶段是名留千史的核心」

时间:2023-01-01 14:13:05 来源:书法网

大家好,成为书法家一般要经过几个阶段「学习书法必经过的三个阶段三种形式 最后阶段是名留千史的核心」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一者


中国书法,伴随着中国文化的沧桑巨变,历经3000年发展,在不同历史时期以不同的风貌反映着时代精神,书法艺术的传承离不开书法家, 上至秦汉、晋唐,下至明清、当代群星璀璨,历朝历代涌现了一些代表人物,李斯、钟繇、王羲之,虞世南、褚遂良、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宋四家苏、黄、米、蔡,赵孟頫、祝允明、文征明、董其昌,王铎、傅山,他们是书法史上大浪淘沙留下的佼佼者,他们的书法艺术各有各的风格面貌,他们是各自时代的“出新者”,每个人的书法都有自己的个性,也因此他们中国书法文化的传承者。中国书法曾创造了辉煌的历史,是中国文化不可或缺的一支,中国书法即要有内在文化的支撑,又要有外在形式的个性,千人一面的书法,在史上是不会留下的。

艺术需要个性。先追求共性,再追求个性。



美术、文学创作也同样。一个画家如果只能用别人的语言形式作画,即使你并非有意为之而实际守着前人的程式、技法,就不能被认为是有个性的画家,不能被认为是有创造性的艺术。文学作品也一样,纵然题材不同,不同的作家不仅要有不同的主题深度,而且有自己的语言风格、剪裁处理,否则也无艺术创作上的意义和价值。

艺术创作的核心

所以,真正的艺术创作,必须是以自己的形式抒发自己的胸臆。无论是技巧、功力还是审美境界,既有传统的深厚根源,又需要化为自已的技能修养、表现形式。

在书法艺术中,形式有更为重要的审美价值。古存残碑大字之书《瘗鹤铭》,今人对其文字内容已难以确解,但其审美价值不减。盖因其开创了大字之书,其形式有其直接的审美内容。一个书家有自己个性化的书体形式,就意味着,书家确实以自己创造的语言,表达了自己独特的情性意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寻求自己的形式,才成为今天书法创作的主要矛盾。

寻求形式,确实又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从已有的书法史实看,有的人非有意寻求,却很早就出现了自己的形式。有的人费九牛二虎之力,却始终难以形成自己的形式。

要创造独特面目,如此之难;无心为之,各自成体,摆脱也很困难。特意求之却无,无心为之却有,岂不成了这样的事实?其实这里混杂了几个层次的问题,需要分别来认识。

千人一面与千人千面

书艺发展成为独立的艺术形式,单一书法面目已不能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审美需要。艺术创作不希望以别人的面目为面目(书法艺术的传承也也是这样的),要求艺术创作拉开各自的距离,这是时代书法的审美要求。而当人们真正把它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并力求使它变为现实时,才发现要找到与别人迥异的面目竞是如此困难,因此有识之士在刻苦习书并博取众长之时,就注重多方面的修养,培养自己从多方面观察汲取别人风格面目的敏感力,千方百计寻求自己的有别于人的形式面目。广征博取,尽力在形式上先争一块地盘,而后用修养功力去充实它。这就出现两条道路:一条是由实用文字书写经验总结出来的在传统内部自然调节的道路;一条是从艺术要求着眼,在学取基本书写技能的同时,就培育形式捕捉意识,既从前人书中,也从生活中体会情、性、意、理,寻求创造形式的启发。这种形式的契机在变为自己的书法形式时,它也随主体的情性气格、书写习惯、心理定势而具有相应的内涵,并在书家基本学养、特定境遇所产生的激情的激发下,产生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全面意义的创作。



古代与现实

遥看古人,即使在字体、书体的自发产生阶段,古人也不是没有自觉寻求形式的经验,诸如从现实生活中感悟书理,在随书写工具材料的变更中寻求形式。青铜器铭文形式就不同于甲骨,简书就不同于青铜器铭文,蔡邕受刷壁效果的启发而创“飞白书”,金农见刷漆效果的启发而创造“漆书”说明书法新形式并非只能从前人的书迹中调节。

但是在前人的书迹成为后来学书者的依据以后,人们进行书法学习,往往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法帖上,而把向现实汲取形式创作的契机全然淡忘了。虽然也知道古人向现实取象、取意、取理的许多故事,也不过就是一些故事说说听听罢了,没有由此做举一反三的思索。

然而,书法必以字体为书写素材,学书也必从临习古人的书迹启蒙。自有文字书契以来的几千年,无数书家创造了灿如繁星的书体,他们各以其风格面貌装点了浩渺无际的天空。它们成为后来者学书的营养,法帖的反复摹写不是创作,却是进行创作必需的基础。

一般情况下,学书经过三个阶段三种形式,临习阶段被驯化的形式;临创作阶段自发的形式;创作阶段的自为的形式。

习古人阶段的驯化形式,是指长期照本临习,久而久之,成了被法帖驯化的形式,驯化的形式,可以写得像别人,却不是自己。在传统的学书方式中,学书者必须按前人的书体从一点一画到结体严格临仿,要求学书者临得越像越好。因此功力获得之日,即动力定型形成、心理定势稳定之时。所谓的驯化形式,这个阶段基本没有自己的思想,是被前人创造的艺术形式所驯化。从前人法帖中汲取一切有用的经验方法,即把前人的技法拿过来,把文字框架熟悉起来,将前人的体势据自己的偏好有选择地汲取,而把这一切都只作为自己书法创作造型取势的基础。

学书者有了书技,在艺术形式按前人的模式点一画磨练自己,经过发展、巩固,逐渐形成显现个人的面目,但还只是随性产生的朴素的、未经一定法度训练的形式。但它如果不经艺术锤炼,并没有审美意义。反之,这种朴素的、自发的特点,在书写锤炼中得到培养、发扬,就有可能成为真正具有艺术个性的奇花异葩。自发的形式虽有个性特点,但不经锤炼,不可能成熟为书艺。

“书临千家始言创,无意创新自出新。”

自为的形式,是符合艺术规律的,作为书家最注重要达到自为的高度。自为首先由创作的欲望和意念,这里的“意念”即古人强调的“意”。古人在书法创作上十分强调一个“意”字,把“意”视作书法能否取得神韵成为艺术的关键,认为创作就是表现创作者主体的“意”。不过,“意”终究只是主体的思想感情积蕴化成的创作意念,它可以自我感知,局外人却不可以视听。“意”要抒发、传达,为人感知和领略,必须迹化为一定的外观形式。不过是以意造形,用心于意,而不刻意于形。其形象所产生的神采,引发人们的审美联想,使人忘忽了形质,而不是不讲形象创造,不讲求外观形式。即书家终究是以自己特有的形式才能展示自己特有的“意”。

“意”的源泉是意识,无创作意识就无“意”可言。书法长期在实用的基础上发展,实用书写首先强调实用体势的规范性,而不是艺术性。当书法日益艺术化、个性化,人们向书法要求丰富多样的面目的心理日益强烈,要求书法不只具有情性神韵,而且要求它以个性独特的形式展现出来。这时候,独特的不同于前人的面目便成了创作发展的标志,就像服饰对于人类一样,当其脱离了御寒被体的基本目的而讲求审美效应以后,要求有新的形式之美的思想意识,便从服饰设计制造中逐渐突出。带有个性的书迹反映岀书者的情性,反映修养,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因而使人们从这里发现了自己的本质力量而感到欣悦,人们对功力的审美要求便自然地产生了。



​随着历史的发展,当人们明白了,人们更是强烈地急切地要求时代书法有新的个性面目了。然而,新面目并非从天而降,随意而生。它的构成因子既包容在丰富的传统书迹中,也蕴藏在无穷无尽的发展变化着的现实形迹中。说明有创造胆识的书家,可以时时处处注意从现实积累形、质、意、理,获取感悟,产生灵感,孕育创造。

客观万象以其形式示人,书家感而受之,抽象为书法形式,这形式也就给有过生活实践经验的人带来形式的内涵。选择形式,取决主体的情性;创造形式,也反映主体的情性。寻找形式,也就是寻找可以展示自己内在意蕴和情性的形式;创造形式,也就是将自己的情性气格借视觉形式外化。从这一意义说,创作,是在寻找反映书家特定的情性意蕴的形式。

一个立志学书的人,要善于认识和最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有利因素,要实事求是认识和力求避开自己的一些不利因素,使自己的短处转化为自己另一意义上的长处。即变劣势为优势。一般的所谓优势与劣势并不是绝对的。这也就是说,由于各个时代审美理想的不同,对于创作形式的审美要求也不同,一个书家理应顺乎时代的审美心理,寻求相应的形式,创造出新的形式。将形式的寻求,统一在创作总体中考虑、研究,是时代书艺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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