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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概论》「美感论」

时间:2023-01-17 16:29:02 来源:风云说股

大家好,《美学概论》「美感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美感作为一个完整的心理活动过程,包含认识、感情、意志等三方面的各种构成因素。这些具体的构成因素,在美感的过程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使美感形成了一个极其错综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

一、美感的 认识因素

1.感知、表象与审美意象的构成

感觉是人们把握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心理活动。一般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

知觉是人们把握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的整体的心理活动。

表象是在感知的基础上人们头脑内形成感性形象的心理活动。

表象在美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一,表象可以使人的美感摆脱直接对象的限制而比较自由地展开。

其二,表象是美感中的联想、想象、思维等心理活动的基础。

其三,表象最重要的作用是,它与情感反复相互作用以形成审美意象,标志着人们进入了审美状态。

2.联想、想象与审美意象的丰满化

联想是从一个事物想到另一个事物的心理活动。它一般以记忆表象的形式展开,按照引起联想的原由区分为:相似联想、接近联想、对比联想和关系联想。

想象是人们在头脑中改造旧有的记忆表象以创造新形象的心理活动。想象一般可 分为再造性想象和创造性想象。

联想和想象在美感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联想和想象可以使审美对象不断具体、鲜明、生动,使审美活动更加丰富、活跃。

第二,联想和想象是使审美活动中的认识由感性向理性深化的主要心理活动,联想和想象是形象思维的主要展开形式。

第三,联想和想象还是思维、移情、通感等审美现象的心理基础,通过这些审美心理活动,使得审美意象更加丰满,更加完善。

3.思维与审美判断

思维是通过分析和综合,概括和间接地达到对事物本质把握的心理活动。它是达到知性抽象和理性具体的认识活动。

思维可以分为三种形式:抽象思维、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

抽象思维主要借助于语言进行概念的判断、推理,形成知性的抽象认识;

形象思维主要借助于形象或语言的具象方面,进行联想、想象,形成理性具体的审美意象,最终把握对象的本质;

灵感思维则是二者的突然爆发,即顿悟、茅塞顿开的形式。

审美活动(特别是艺术活动)则以形象思维为主,抽象思维为辅。

形象思维的特征主要在于:第一,始终不离开形象;第二,饱含着情感活动;第三,充满联想、想象。

以形象思维为主、抽象思维为辅的审美思维,一 方面要形成审美意象,另一方面还会表现为审美判断。

审美判断是人们对审美对象所作的判别和评价。

第一,审美判断是形象的判断。

第二,审美判断是情感性判断。

第三,审美判断是一种价值判断。

第四,审美判断是一种模糊的判断。

二、美感中的情感因素

1.审美情感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心理活动,一般表现为外在的态度和内在的体验。

情感又可以主要地分为三种:

理智感、审美感、道德感。

2.情感在审美活动中的中介作用

情感在审美活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中介作用,即情感在审美活动中是最为突出的因素,并起着融会贯通认识和意志的纽带作用。

这种中介作用具体表现为:驱动作用、定向作用、弥散作用。

第一,审美情感的驱动作用。

审美情感的驱动作用指情感促使审美活动展开起来,使得审美认识深入开展,并能运用于一定的目的,通过审美观念的同化和顺应以实现审美态度,而达到一定的审美自由境界。

第二,审美情感的定向作用。

审美情感的定向作用指不同感情使联想、想象、思维等活动朝一定方向发展,一方面使审美活动显示出多样性,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审美活动的个体性,使审美者达到一定的自由境界。

第三,审美情感的弥散作用。

审美情感弥散作用指的是情感通过联想和想象,使审美认识和审美意志的活动似乎由于情感的弥散而显得被情感所涵盖,使审美活动显出了强烈的情感特征,甚至会出现一种似乎物我相忘、天人合一的陶醉境界,人就在这种境界中得以净化心灵,得到精神上的自由。

3.审美移情与移情说

把无生命的事物表现为有生命、富于人情的现象,这种现象被德国的-些美学家称为“移情”。

移情说最早是由德国19世纪黑格尔派美学家费舍尔父子(费里德里希·费舍尔和罗伯特·费舍尔)提出,后经德国美学家立普斯等人的系统化并传播到英、法各地,就成了西方美学史上有名的“移情说”。

移情说的主要理论观点在于:

(1)移情是人把自己的感情投射到、移注到对象之上。

(2)美感的性质就是这种移情使人在对象上感到人的自我价值。

(3)美就在于移情。

三、美感中的意志因素

1.关于审美意志的不同见解

意志是人们克服某些困难,以实现一定目的的心理活动。意志活动一般最终表现为行动的、积极要求改变现实的心理活动。

它有两大特点:

一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心理活动;

二是与克服困难相联系的心理活动。

对于审美意志,西方美学史存在两者相反的观点:

一种是19世纪以前西方美学史上的一种通行观点,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直到康德以前,美学家们为了强调美感的无功利性和非功利性而否定美感与意志有关。

另一种是19到20世纪之交,为了强调美感的生命特点和非理性性质而把美感与意志紧紧拉扯在一起。

2.意志在审美活动中的作用

第一,意志使人的注意力集中于对对象的感受和对象的审美属性,从而通过审美认识和审美情感体验,达到审美享受。

第二,意志调节美感中的认识和情感,保证审美认识由感性向理性深化,审美情感由感官愉快向精神愉悦升华,即保证审美活动的精神性、社会性和直觉性。第三,意志调整人们的审美观念,以适应变化了的审美对象,以实现审美态度。

3.审美心理距离和距离说

审美活动的展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能把对象就当成现实中的对象本身,要离开日常生活有一段心理上的距离。这便是审美中的心理距离现象,根据这种审美心理距离,产生了“心理距离说”。

心理距离说,是西方20世纪心理学美学的一种理论 。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美学家布洛。

我们认为,审美心理距离,实际上不过是意志调节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人对现实的审美态度的一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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