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作品:于希宁玉兰图
司俊杰/文/书【笔歌砚语】
书法创作离不开形式法则的构件,临帖的任务就是要从古人的法帖里获得创作所需的构件。前者尽可能地获取,后者最大限度地使获取的构件消弭。消弭的目的在于建构属于自己的艺术独创性,如同文学作品里的词语,美的故事情节的生成,以一系列词语的消失为代价。
工艺品与艺术品的共性在于:二者同时具有“美的形式”。区别在于:工艺品除了精巧的形式之外还是形式,且这一形式一旦确定下来,制作结果往往容许千人一面;艺术品前期的取法可以是千人一品(帖、碑),但是完成后必须能体现个性的创造性,构件原材料被大量的消化和解构,完成后的作品要求千人千面。故“制作”与“创作”是工艺品与艺术品的本质区别所在。
包括学院在内的以群体方式培养出来的书者,绝大多数止于技巧制作的巩固,以及对“美的形式”的掌握,此种轨迹恰好蹈入了工艺品的制作覆辙。如此成长起来的“书法家”,更为合适的名称却是“工匠”。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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