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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百科:画家指认伪作,拍卖行该不该撤拍?

时间:2021-09-24 17:45:12 来源:

画家指认伪作,拍卖行该不该撤拍?

吴冠中制止伪作拍卖会

日前,北京圣天阁文升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发布一份声明,宣布终止原定于2006年9月17日举行“吴冠中专场拍卖会”,因为在拍卖会筹备过程中,著名画家吴冠中先生提出异议,认为将要拍卖的画作不是他的真迹,并要求该公司终止此次拍卖会。

圣天阁拍卖公司不愿透露这批作品委托人的身份,只是说原准备拍卖24件作品,包括21幅素描、一幅油画、一幅水粉画、一幅水彩画。该拍卖公司经理胡威向记者强调,早前他们曾展出这一批作品,也经过一些专家鉴赏,并没有异议,而且有的藏家已经表达了购买意向,但吴冠中看了图录后表示这不是他的真迹。听到这个消息以后,胡威称自己连夜赶到北京,“和吴老进行了几次交流,在画家认定这是假画的情况下,我们基于维护公司声誉和藏家利益的考虑,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无条件撤拍,同时回收图录”,他还特别向吴冠中先生以及藏家致以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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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冠中的弟子任景钦表示,由于艺术市场火热,现在各地有很多拍卖会都出现了吴冠中的伪作,“比如吴先生画过苏州的狮子林,湖南美术出版社编辑《吴冠中全集》要收录该画作,结果全国竟然出现了12张之多假画”。

任景钦认为既然拍卖在世画家的作品,那画家本人应该是最有权威的鉴定者,“但是现在一些拍卖公司不找画家本人,这里面就有问题,有些专家的鉴定也是走过场”。任景钦说正在编辑的《吴冠中全集》将比较全面收集吴先生画作,“不在全集里面的画作,基本上都有问题,特别是在小拍卖公司出现的作品”。

史国良画作赝品被公开拍卖

“对于自己画的真伪,画家本人说了却不算数,照样拿去拍卖!无奈之下我只得开博客打假。” 7月26日,著名“画僧”史国良在雅昌艺术网上看到一家叫传是的拍卖公司有他的三幅作品上拍,其中两幅作品竟是伪造,于是要求撤拍,不料拍卖公司却以“卖方不愿撤拍”为由坚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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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国良说,他对三幅上拍作品仔细观察后发现,其中两幅作品《搓线图》、《傣家三月》是伪造,比“真品”多了几笔“画蛇添足”:如《搓线图》的左侧莫名其妙地加了几根树枝,又如《傣家三月》中的人物出现了“四个半脚趾”的造型。 于是他马上致电并发传真给拍卖公司要求撤拍,对方表示将进行处理。结果假画依然出现在8月18日、19日拍卖预展上,并在20日进行了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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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拍卖公司中国画负责人谢飞表示,拍品经过了该公司鉴定专家组的鉴定,且委托人称作品是购自画家之手,确认没有问题才进行拍卖。至于拍品真伪,在预展期间,买家可以亲自鉴定是否为真品。另外,画家本人并不能证明作品真伪, “你说是假的就是假的?” 不过,三件作品目前全部流拍,根据相关规定,拍品将退还委托人,但拍卖公司对委托人的情况却予以保密。

让史国良气愤的是,以前他也遇到自己画作的赝品公开拍卖的例子,但经与拍卖方交涉后,拍卖公司很客气地将赝品撤拍;而此次他三次同拍卖方联系,对方却态度强硬。最终,无奈之下,他只得选择开博客“打假”。史国良声称要用法律手段讨说法,他说:“拍卖市场中的造假越来越猖狂,它就像一个井盖,如果没有人堵上,就会有更多的人受害。”北青画家拍卖商律师各有说法

拍卖公司:撤不撤拍,视画家人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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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宝拍卖公司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马辉表示,对于画家指认的假画,拍卖公司可以撤,也可以不撤。这主要取决于这位画家一贯的名声和诚信度。并非每个画家说的都是真话。比如看到自己以前无偿赠送给别人的画,现在标价几万元出售,心里不高兴;还有马马虎虎、艺术水准不高的应酬画,觉得有损自己的脸面。

书画拍卖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拍卖公司没有责任保证画的真假。委托人说他是从画家本人手里买的,可画家却说是假的。这种情况下,拍卖公司该听谁的?拍卖公司也很珍惜自己的羽毛,重视市场口碑和信誉。像吴冠中这样德高望重、负责任的画家,他提出作品有假,拍卖公司一般是会撤拍的。

画家:卖假冒名牌衬衫违法,卖假画为啥没人管

既然画家指出是假画,就不能再继续拍卖。省国画院画家薛亮态度很鲜明。他说:一幅画到底是真是假,画家本人当然最有发言权了。如果自己说了都不算数,那别人的话就更没有说服力了。虽然有些画家出于某种原因,故意指真为假,但毕竟是少数。我也碰到过拍卖公司卖我的假画,对方是大公司,我一说,对方就撤拍了。至于那些小拍卖公司,画家精力不够,实在管不过来,只能由它去了。但是有一种拍卖公司是专门的知假卖假,比如名画无底价拍卖,或者是低价拍卖,一幅名家作品标价500元或800元,怎么可能这么便宜?我不明白的是,卖假冒名牌衬衫算是违法诈骗,可为什么拍卖公司卖假画却可以不负责任?

律师:拍卖公司没有保真的法律义务

女律师严彤:《拍卖法》对艺术品拍卖没有什么细化的特殊要求。就大的原则来说,拍卖公司没有为买家保真的义务。当然,如果拍卖公司自己承诺保真,那另当别论。所以,当画家说是假画时,只要委托人不撤拍,拍卖公司就可以继续拍卖。因为画家说的事实,与法律事实不是一回事。法律事实是讲究证据的。 本报记者 张粉琴

一些拍卖会上赝品高达50%

专家呼吁修改《拍卖法》

本报讯事实上,如今假货充斥书画拍卖市场早已不是新闻。据透露,我国每年约有1000场拍卖会,某些拍卖会上赝品比例竟高达50%,令无数买家叫苦不迭。

北京画院艺委会主席杨延文认为,拍卖会上假画不断,画家说了不算的原因是多方面造成的。“首先要完善司法。大家都知道卖假货是违法的要受罚,但艺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卖假却很难管。有人呼吁要成立专家鉴定机构,可是又有谁来审核这些专家的资质呢?还有就是作为画家要具有艺术良心。”

国外的拍卖公司拍卖赝品的情况很少,为何一些国内拍卖公司能如此明目张胆拍假?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因为《拍卖法》在“保护”他们。《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就意味着,拍卖公司没有义务保证所有拍品保真。

拍卖监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认为,目前的《拍卖法》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是冲突的。拍卖实质就是一种交易和售卖行为,特殊的拍品瑕疵免责权根本不合理,目前的《拍卖法》该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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