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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环时深度」从“马面裙争议”看文化挪用与尊重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编者的话:近日,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迪奥一件标价2.9万元人民币的半身长裙,设计与中国传统服装马面裙高度相似,迪奥并没有在产品介绍中表明其设计灵感来源。7月23日,50余名中国在法留学生在巴黎香榭丽舍大街的迪奥旗舰店附近,抗议迪奥的文化挪用行为,为中国传统文化发声。国外多地华人纷纷组织起和平请愿活动:停止文化挪用!虽然网友强烈呼吁迪奥回应舆论关切,但品牌方至今未做任何表示。迪奥此前也曾使用旗袍、双鱼纹样等中国元素,但公开承认灵感来源于中国传统服饰文化。而此次迪奥字里行间宣扬原创、独创,激起众怒,被认为是“文化傲慢”的表现。为此,本报邀请文化学者陶短房、中国国家博物馆前副馆长陈履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谈谈文化的挪用与尊重。
马面裙的前世今生
所谓“马面裙”,指一种用带褶皱的布连缀三块长方形无褶布片,形成的一种外观三片、实为单片式的半身女装,由于三块长方形布片形似马脸,且正中的一片应正对前方,故而得到“马面裙”的俗称。大多数文献更习惯用古老的泛称“襦裙”或“襦”。
裙服之所以要设置褶皱,是为了兼顾遮蔽下身和保持下身线条流畅的需要;用折叠内收的褶皱“收身”,避免裙服下摆过大不便;之所以要设置“光面”,最初是考虑女装常用的纹饰、图案需要保持完整,如果全是褶皱则会破碎难以分辨。因此不论古今中外,褶皱和光面都是裙袍类服饰的常见“设计语言”。
中国传统服饰起源很早,商代中晚期成书的《易经·系辞下》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衣”就是上衣,“裳”就是裙服,当时的“裳”男女都穿,就是一种带褶的服饰。战国末年,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为了军事需要让男性改穿方便骑马的裤装,在此后漫长岁月里,中国男性服饰历经螺旋式上升,形成了“上衣下裤”和“上下一体袍服”两大系列,这两大系列直到近代还分别以“中山装”和“中式对襟长袍”两种特色鲜明的服饰风靡一时。
中国女性服饰经历唐代、元代外来文化元素冲击后,至明代形成“上身比甲(对襟无袖半臂短衫),下身裙服”的“两截穿衣”着装规范,“马面裙”,正是从明代开始流行的。清代“马面裙”继续流行,直到上世纪50年代才被从苏联传入的“布拉吉”(连衣裙)抢去风头。所谓“汉服马面裙”或带有“马面裙”特点的“时装化古装”,则不过是“现代马面裙式裙装”的一个分支。中国古装在马面裙之前就流行的百褶裙、褶裥裙,马面裙之后流行的“国服裙”、超短裙,都不同程度采用了褶皱 光面的设计元素。而在国外,韩服中的经典服装“赤古里裙”,虽然是长上衣形制的袍装,却同样采用了褶皱 光面,用折叠内收褶皱“收身”的设计元素。而“赤古里”这一词的外来词特性(从元代保留下来的蒙古语发音),则生动表明其同样借鉴了外来元素。
客观上,迪奥在设计这款中长半身裙时是否借鉴了“明代百褶裙”,确实很难说清楚:迪奥裙的确有褶皱,但“马面”并不十分明显(其实只是相对平缓的细纹褶皱),且全黑无花,和传统明代百褶裙“在光面安排纹饰”的传统大相径庭。
更显著的区别是裙服的穿法:明代马面裙是“单片裙”,裙上自带系带,像围裙一样将中间一块“马面”正对两腿之间,然后在背后或侧面系上;“迪奥裙”则是典型的直筒裙,系带“抽口”的整体式裙身。 正如一些服饰爱好者在风波发生后所指出的,类似形制的、带褶皱和光面的裙式“女洋装”早已有之,已故英国戴安娜王妃就曾在几十年前穿过。更早几十年,中国著名建筑学家林徽因女士在少女时代也有身着类似款式“洋裙装”的留影。姑且不论引起风波的“迪奥裙”在设计时是否借鉴了中国“明代马面裙”的元素,即便借鉴了,设计师主观上是否意识到这是对中国古代传统服饰文化元素的借鉴,都是难以考证的事。
“明代百褶裙”是无明确发明人、更无明确“专利受益人”的服饰文化元素,是几百年前开始出现、传承流行几百年之久的一种“广谱大众性”服饰,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当然可以将“明代百褶裙”视作自己文化传承的一个元素。
“明代百褶裙”本身就是多种文化杂糅演化的结果。其最流行的面料是提花棉纱,而棉布是南北朝时期从印度经中亚传入,提花技术则是宋末元初自南亚经“海上丝绸之路”传至中国海南岛黎族。人类文化史,原本就是相互学习、借鉴、汲取的历史,语言、文字、服饰、饮食等“无专利、无专属”的文化元素,相互尊重、相互学习是必须、必然、必要的。(陶短房)
品牌傲慢引发反感
马面裙在中国宋元时期形成,明清时期发扬光大,是非常重要的典范式的中国服饰,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迪奥这款裙装对采用中国马面裙元素,未加说明,而是强调属于品牌的原创性,这其实不是知识产权直接抄袭问题,而是涉及文化上的尊重。过去,有不少国际品牌认为采用了中国文化元素,客观上为中国文化做了宣传,似乎抱着一种态度:“中国人得感谢我使用了你们的文化元素,得感谢我给你们扬名了,不表态,你又能怎么样?”而现在中国人对自己的传统文化更加珍视和珍爱,对这种文化上的挪用非常关注,你不表达你的尊重和敬意,就是文化傲慢,年轻人就不答应。
这件事其实迪奥品牌方从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但这对品牌形象没什么好处。这件事引发了一部分中国人的异见。我个人认为,品牌方完全可以借此拉近与中国消费者的距离,采用中国元素,中国人会很喜欢。这样拒绝承认,反倒激发了反感和矛盾。(张颐武,钟玉华采访整理)
文明的交流互鉴
说某一款裙子像某种裙子,如果涉及新型的服饰材料、新型的织造或印染的技术,某种经过专利注册的图案设计,是受到著作权、专利法保护的。如果抛开裙子的具体材质、制作以及具体的设计去谈“像”与“不像”,就是说二者文化或艺术上的“像”与“不像”。包括服饰在内的文化独享方式和知识产权有很大不同,因为前者没有创造人和知识产权拥有者主体,是文化发展的自然结果。中国服饰历经各朝各代的发展,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织造、印染的方式。进入文化交流频繁的时代,你学我,我学你,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常态。
中国人今天穿的衣服都不是中国历代传统的样式,也不是晚清至近代以来流行的长袍马褂。近代中国的社会发展,吸收了与时代发展相应的外国服饰而有了普遍性的变化。而外国人的服饰、器物,包括生活方式也融合了一些中国元素,不仅表现出对中国文化或东方艺术的特别偏好,也在一定程度上传播了中国文化或东方艺术。这是交流互鉴的必然产物。这些文化现象中,所谓的抄袭与学习、借鉴、模仿以及吸收、融合等,并没有明确的界限。
自从人类有了审美感知以及表现之后,人类文明发展史就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并成为原始人类走向文明的标志。所以,在地球的各个角落,新石器时代的人类用同样的方式来创造自己的文明,都是从火的发现,从陶器的烧制,从美化自己,开始了文明的进程。其中陶器制作的一些基本方法和形制大致相同,这就是审美共同性的表现,这在许多博物馆的新石器时代展厅中都可以一眼看出。
在审美大致完善的过程中,人们对于圆形、三角形、方形、旋涡形等形象,关于点、线、面等形式的广泛运用,包括图案中的连续、对称、均衡的方式等形式法则都是共同的创造。审美反映到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之中,此后的服饰,包括纺织的方式方法等,也逐渐表现出文化的差异和地域的特色。
自从中国“丝绸之路”开通,欧洲大航海时代开启,就出现了文化交流互鉴。在交流互鉴过程中,世界各国文明在共同的审美基础上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和借鉴。在景德镇生产、卖到欧洲的纯正中国造型的瓷器上,往往画有欧洲人喜欢的人物、动物、植物等。当然,在地球上还有一些没受到中国文化影响的属于本民族原创的制瓷方式。这都是文明多样性的表现。
通过交流互鉴,中国有了在东汉之前没有的佛教,同时吸收了外来佛教的艺术形式,创造了融于中国文化中的佛教艺术,这就是学习、模仿、借鉴。
应该如何看待这种交流互鉴,如何看待审美的一些共同的原则以及相似性,这是一个历史观和艺术观的问题,不能把这种相似性看成是抄袭或者模仿。在交流互鉴中,彼此的学习、吸收和影响,是普遍存在的,不同文明中也客观存在一些共性的东西。我们今天应该站在文明发展的高度来看待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在交流互鉴过程中的学习和模仿。(陈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