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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绘画怎么才算抄袭「绘画作品抄袭的定义是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指责中国艺术家叶永青“抄袭”
日前,中国当代艺术家叶永青被比利时画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指责抄袭,西尔万认为叶永青抄袭了他30年前的一批作品。
比利时画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
一位是中国当代艺术圈赫赫有名的“叶帅”——这个称谓显然也是成就和地位的象征:著名画家、策划人、名牌高校教授,还有“现代艺术的云南总舵主”。
一位是不太见经传的比利时画家、雕塑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vain)。即使在国际市场的舞台上,他们的咖位和市场价格也相差悬殊。
西尔万作品
叶永青作品,创作时间比西尔万晚5年
叶永青,四川美术学院教授;在北京,重庆、昆明、大理和伦敦、清迈建立工作室。以创作者、策展人、艺术组织者和评论人的身份活跃于艺术界。他曾在世界各地举办个艺术展和艺术群展。获得过国际奖项和国内学术奖。曾在云南昆明创办和发起“上河会馆”与“创库”艺术主题社区。“到现在我已经游览了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在英国、新加坡、德国、美国等国家举办了多次个人画展。我的《鸟》也因此被全世界多家美术馆收藏。”叶永青透露,他1990年在美国西雅图举办了“叶永青作品展”,其中展出的一幅油画《鸟》就被比尔·盖茨收藏。
叶永青
叶永青作品《鸟》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1950年生于比利时奧伊彭市,是一个自学成才的艺术家,早期受到同为比利时人的超现实主义艺术家保罗·德尔沃(Paul Delvaux)的影响,之后,他一直以超现实主义作为其创作的风格。1980年代,他开始了解那些由精神病人(包括成人和儿童)创作的素描和油画,并深受这些画作的启发。除了比利时的几家画廊,西尔万在美国纽约、法国巴黎、德国科隆举办过展览,并参加过几次欧美的艺术博览会。
而现在,后者向前者发起了挑战。西尔万向媒体表示,自己的一幅画最多能出售6000欧元,“但是抄袭后的作品会是100倍以上的价格。最近一次叶永青在克里斯拍卖行上的画作最终以60万欧元成交。”西尔万的指控,就像那些“在考试时被别人抄了、却比自己分数高”的“好学生”。据Hi艺术调查,在过去的近20年中,叶永青二级市场共成交391次,其中涉事风格作品成交72次,总价值达到740万美元。排名前十的共九张作品中,涉嫌抄袭的作品有三件,最高成交43万美元。
左为叶永青作品,右为西尔万作品
左为叶永青作品,右为西尔万作品
左为叶永青作品,右为西尔万作品
对此,叶永青在事发后表示,“西尔万是对自己有深刻影响的画家。”“我们正在争取与这位艺术家取得联系。”至于他何时接触到克里斯蒂安·希尔文的作品,以及如何解释二人风格的相似等问题,叶永青表示暂不回应。
抄袭爆出后,曾经手他作品的拍卖行被列为质询对象。至于如何处理这件事,比利时媒体RTBF采访了佳士得拍卖行的相关人员,对方表示,“我们卖过叶永青的作品,但销售主要发生在香港、伦敦……而且是在很久以前。”佳士得表示,如果没有投诉或法律程序,就不能对艺术家采取某些‘额外的’措施。“我们理解这位比利时艺术家,他觉得自己是剽窃的受害者,但我们必须证明这一点。”按照佳士得的说辞,西尔万需要寻求警察的帮助,或者走法律程序。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表示,自己并不打算走法律程序,来中国打官司在他看来“很麻烦”,“我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原则。”克里斯蒂安·西尔万说道。
对于艺术作品“借鉴”与“抄袭”之间该做何种区分?西尔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艺术家创作的灵感是由灵魂生发而出的,也有许多艺术家会受到同行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受影响”的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有人不断以高昂价格出售自己的作品,而这些作品都是抄来的——他的行为就不再是为艺术增值,而是变成了纯粹的商业贩售。叶永青通过抄袭我赚了太多钱,这在我看来,是绝对的道德问题。
也有艺术品经纪人为叶永青站台,表示不能简单认定叶永青抄袭,而这位不如叶永青名气大的比利时艺术家“跳出来的理由或者为钱”,是在蹭叶永青的热度。
著名收藏家余德耀认为,这些应该是临摹作品。当时艺术家都是很穷也没机会时常出国看展览。临摹是唯一能接触与感受西方艺术。也许是一本画册已经让众多艺术家爱不释手。也因为穷当有藏家要买作品的时候在当时也许没觉得有何不妥就卖了。90年代艺术市场还处于启蒙阶段,卖不了多少钱的。几百几千块也是好的。以后的几十万元拍卖价就与艺术家没啥关系了。看看叶永青的其它系列作品我们应该客观评价这次事件:我觉得不是恶意的抄袭事件!因为这系列是艺术家数量不多的作品。也很肯定不是为了市场需求而恶意抄袭,因为当时没什么艺术市场。我了解叶永青为人,不要因这次事件对他有所怀疑。但也希望我们的艺术家们能警醒自己,为中国当代文化艺术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
如何看待艺术作品的“借鉴”与“抄袭”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次事件,引发艺术行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那么如何看待艺术作品的借鉴和抄袭呢?事实上,关于艺术的抄袭、复制以及如何去界定等问题,一直都存在各种讨论和争议。抄袭、借鉴、挪用,这些词语的语义之间存在一部分的共同点,却有褒贬之分。
了解美术行业的人都知道,一个艺术家要形成自己的风格,必然要学习古人或是同时代的人,在此基础上,锤炼出自己的艺术语言,进而形成独特的风格。中西方艺术家无不如此。通常情况下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临摹古人,称之为学习传承。这里没有抄袭问题,只有风格相近或是没有创新的判断。中国历代艺术家在成名后,其画风往往会延续好多年,被无数后人临习,甚至很多后代画家以模仿前代名家为荣、为谋生手段,以至于最后形成了一种画派;
二是学习同时代的人,称之为借鉴。这里可分为多种情况:
1、学生学老师、弟子学师父。很多老师或师父喜欢学生或弟子学自己,并以此为荣。因为有人学习,说明自己的影响很大,还有利于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影响。当然好的老师或师父是不希望学生像老师的。但学生弟子的作品要做到不像老师和师父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子女学长辈。艺坛名门之后,他们往往会主动模仿其父辈的画风,亦步亦趋,成为拷贝不走样的二代、三代。但也没有谁会认为他们是在抄袭,顶多说“一代不如一代”。
3、当代不相识艺术家的学习。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当代人相互学习,当然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学习的方法和目的。照搬照抄、大同小异,肯定为人所不齿。如果能通过学习而能创出自己的面貌,显然是受人尊敬并能流传后世的。
20世纪初,吴昌硕大胆使用“红花墨叶”加上以书法手法入画,形成了一种新的画风,而北方人齐白石为了尽快打开市场,受吴昌硕学生陈师曾的启发,开始学习吴昌硕的画风,还托人请吴昌硕为他定画价呢。只是后来,齐白石的作品在日本突然蹿红,价钱一下子超过了吴昌硕,才让吴昌硕感觉非常不快,公开说:“北方有人学我皮毛,竟成大名。”齐白石后来一路变法,最终形成自己的面貌,得以流芳千古。
吴昌硕与齐白石
4、为了利益有目的地学习、抄袭。在艺术市场繁荣的今天,很多艺术家自己的作品不值钱,便大肆仿冒价高艺术家的作品,要么甘当赝品的制造者;要么甘作金钱的奴隶,做一辈子的仿冒者;还有些艺术家,一种风格被市场认可后,生怕风格改变市场不认可,便不断重复自己,自己抄袭自己;也有艺术家妙用信息不对称,仿冒一些风格独特、名气不大的艺术家作品,以图瞒天过海。
在艺术品是商品的当今,艺术界的抄袭已经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但是,国内对此的官司却很少。一些人认为,主要在于艺术作品的“抄袭”难以认证。
著名雕塑家泰勒作品。伦敦塔桥旁的雕塑Timepiece
上海黄浦江畔的雕塑
如何制止艺术作品的抄袭
一位艺术圈的资深人士认为:“当代艺术允许这种学习,这不犯法,也无可挑剔,中国人就是这样学习和创作的。当代艺术创作方法允许使用已有的图像,譬如当代艺术家张晓刚,使用的是上世纪60年代的家庭合照,这就是挪用,比如周春芽或其他艺术家,也是这样的。但他们挪用已有的图像创造了新的意义。”
张晓刚作品
有市场人士认为,抄袭者能够在市场“吃得开”,也有收藏者普遍水平不高、无法判断有一定的关系。对此,北京拍卖协会会长甘学军认为收藏者、消费者确实应该具备一定的鉴别和消费艺术品的能力,但是归根结底,原因不在收藏者身上,收藏者不可能了解所有的艺术家和艺术品,只有制定法律,创作者即生产者不能抄袭杜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对“抄袭”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实务中通常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抄袭本身带有参考的含义,但依据“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可知,单纯对于思想的参考是合法的。因此,美术作品侵权案件中所说的“抄袭”是指不法抄袭,即将他人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过度引用而到达实质性相似的程度,也就是著作权法第47条所称“剽窃”。中国的著作权(版权)法规定,每件被侵权的作品现在最高可赔付50万人民币的版权费!
有专家认为,判断一件美术作品是否剽窃:一是是否合理使用;二是对方是否接触过被抄袭者的作品;三是是否有实质性的相似。这三者有递进关系,缺一不可。如果符合这三个要件,通过专业化的认证,便可诉诸法庭,一见分晓,逐步杜绝美术行业的剽窃和抄袭现象!
当然,抄袭被暴露出来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也会发挥重要作用,毕竟谁也不愿花钱去买有剽窃嫌疑的作品。
叶永青和他的作品《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