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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判词是曹雪芹写的吗「红楼梦第七集」

时间:2022-12-25 14:29:06 来源:随风起舞竹蜻蜓

大家好,红楼梦判词是曹雪芹写的吗「红楼梦第七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红楼梦》第七十回中,作者曹雪芹用小半回的篇幅描绘了贾宝玉同姐妹们放风筝的情景。这段故事不仅生动展现了清代初年中国人放风筝的种种习俗,也流露出韶华苦短、美景易逝的淡淡悲凉。贾宝玉这个所谓“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贵公子,如他的表妹湘云所说,喜欢混迹于女孩队里,是之前的中国文学史上从未有过的一个男性形象。

朱嘉雯说,风筝放到顶之后,要剪,然后一剪呢,就看到剩下一个鸡蛋那么小,最后剩下一个豆子这么小,不见了。这个时候,接下来展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你必须看早期抄本的时候才看得到,他说这个风筝不晓得会落到哪里去,如果是在大街上,有孩子捡去玩的话,那就没关系;如果是落到那个荒郊野岭,没有人陪伴它的话,我替它寂寞。接下来他告诉林黛玉说,须得再放一个上去陪它,这就是贾宝玉。那我从某种角度上面相信,这是曹雪芹的一种个性的演化,也就是说他是非常温暖的非常付出感情的。

远远的一只风筝,既连着贾宝玉,也连着曹雪芹,那是曹雪芹在北京香山脚下,撰写《红楼梦》的日子里。隆冬的一天,老友于景廉蹒跚着来到他的小院,于景廉之前随清军征战伤了腿,回到北京的家,本人劳作已成难题。为了供养一家老小,他只得以卖画为业,可是他的画作根本卖不出价钱。于景廉哽咽着告诉雪芹,年根下,家中断炊三天了,“小儿女辈,牵衣绕膝,啼饥号寒”,于景廉七尺汉子一筹莫展,生不如死。虽然曹雪芹生活并不宽裕,但面对困境中的老友,他立即拿出了家中全部的余钱和一些粮食交给来客。如此仍觉得帮不到老友,于是恳请他留宿一晚,准备天明,再亲自出门为老友借贷。当夜无法入睡的于景廉,又向雪芹倾倒苦水,说起了京城某位公子,为买一只精美的风筝,一掷好几十两银子,这几十两银子,够于家老小吃一年的了。不料,闻听此话,雪芹兴奋地叫道,“有了,我来教你做风筝”。恰好,雪芹简陋的茅舍中,既有竹枝,又有纸张,加之他一向擅长丹青,一夜间,连画带扎,连做带教,天亮时,几只漂亮的大风筝已然完备,似乎振翅欲飞。略有些疑惑的于景廉,带着雪芹给他的少量钱粮和几只风筝回家了。哪知腊月二十三,兴高采烈的于景廉牵着一头毛驴,踏雪而来,毛驴上载满了鸡鸭菜蔬,还有一坛子美酒。于景廉告诉雪芹,那天夜里做的几只风筝,都卖出了好价钱,雪芹自是第一功臣,两家人都可以过个“肥年”了。之后几年,于景廉在北京以制卖风筝为业,居然成了风筝名家。感恩曹雪芹之余,他还常常登门,请雪芹为他绘制新的风筝图样。

胡德平说,曹雪芹一看到这个非常高兴,这就是今天说的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技,教他手艺了,他能谋生了。所以他说,“将以为今之有废疾而无告者,谋其有以自养之道也”,就是说让残疾人、有病的人,而且,无门申诉的人,有自养之道。这种思想萌发了他,要写《废艺斋集稿》。

曹雪芹写的《废艺斋集稿》分为八卷,详细讲述了八种技艺,分别是金石篆刻、风筝制作、编织工艺、脱胎技艺、织补、印染、园林设计和烹调。在清代,即便是所谓的“康乾盛世”,统治者也完全没有保障残疾人生活的意识。一部《废艺斋集稿》,不仅体现了曹雪芹如海般广博的学养,也昭示了他悲天悯人之心。《废艺斋集稿》抄本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出现在北京,当时北平国立艺专的学生孔祥泽先生被允许抄录了数十页,原抄本被一位日本人带回日本,之后不知所踪。

黄一农说,曹雪芹在我们的心目中,他是一个第一流的小说家,但是这套书让我们看到另一面相,他帮助弱势族群,是一个人道主义者。

今天,在北京植物园的一隅,有一座“门前古槐歪脖树”的小院,传说这就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时的故居。上个世纪,人们在这座小院的书房里,发现了一首题壁诗,“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少;疏亲慢友,因财而散世间多。”这是曹雪芹在香山一带的朋友鄂比题赠给主人的。由此间接证实了流传北京西山近三个世纪的传说,曹雪芹就是在这样一片灵秀之地,写作了《红楼梦》这部巨著。

严宽说,这棵树在这个地区,是很有名的一棵树,人们都管它叫歪脖树。1984年四王府村,有个老太太叫任淑珍,亲自跟我说,1937年她的奶奶跟她说,贾宝玉就住在村西边正白旗的歪脖树那儿。我问贾宝玉是谁?她说贾宝玉就是曹雪芹。她这个说法很符合传说。

今天,从曹雪芹故居进山的一条小路,已被定名为“曹雪芹小道”。当年,曹雪芹经常走在这条小道上,有时背着药箱,行色匆匆,那是去给村民看病。有时也会漫无目的,那是他在默默构思《红楼梦》的写作。而小道边的风景,往往也给他以启迪与滋养。这块千百年来一直静卧于道边的硕大“元宝石”,据说便是“补天顽石”和“通灵宝玉”的灵感之源。而这一块巨石上长出的侧柏又让曹雪芹想到了“三生石”畔的“木石前盟”。

曹雪芹夫妇有过一段快乐的日子,那是他们两人的爱情结晶诞生之后,小院里间或会传出婴儿宏亮的哭声,虽然新生儿的到来,让一家三口的生活捉襟见肘,但中年得子的曹雪芹终于感受到了人生的美好之处。虽然这段美好的时光注定短暂。

作为《红楼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虽然淘气异常,但聪明乖觉,百个不及他一个”。

张庆善说,有人说,你能用最简洁的语言评价贾宝玉吗?我说,很难用最简洁的语言评价。因为这个人物,太丰满了。但你一定要我回答,我就两个词,情真、率真。那么在贾宝玉身上,表现出的那种真善美,是非常令人感动过的。

一天,香菱与大观园的戏班的几个小姑娘“斗草”,被无意推到了泥水里,把一条簇新的石榴裙染坏了,刚刚赶来斗草的宝玉,看到了香菱的窘境,“跌脚叹道,若你们家一日糟蹋这么一件也不值什么,只是,姨妈老人家的嘴碎,饶这么着,我还听见常说你们不知过日子,只会糟蹋东西,不知惜福。这叫姨妈看见了,又说个不清。香菱听了这话,却碰在心坎儿上,反倒喜欢起来”。于是,在征得香菱同意后,宝玉回怡红院,找到自己的大丫鬟袭人,袭人用自己一条同样的裙子,回来帮香菱换上。分手时,香菱道,“裙子的事,可别和你哥哥(薛蟠)说”。说毕,即转身走了。宝玉笑道,“可不是我疯了,往虎口里探头儿去呢”。

还有一次,贾母携刘姥姥到大观园里的栊翠庵喝茶,之后,妙玉“忙命将那成窑的茶杯别收了,搁在外头去罢。”宝玉会意,知为刘姥姥吃了,他嫌腌臜,不要了。宝玉和妙玉陪笑说道,“依我说,不如就给了那贫婆子罢,他卖了也可以度日。你说使得么?”妙玉听了,想了一想,点头说道,“这也罢了,幸而那杯子是我没吃过的,若是我吃过的,我就砸碎了也不能给他。”宝玉道,“自然如此。说着,便袖着那杯递给贾母屋里的小丫头子拿着,明日,刘姥姥家去,给他带去罢” 。

叶朗说,比如怡红院给贾宝玉祝寿,他们都是一些丫头,而贾宝玉是主子,她们出钱给贾宝玉祝寿,然后大家在一起喝酒,什么猜拳,唱小曲,然后最后横七竖八睡在一地。这完全是违反了当时的规矩,这就是西方讲的狂欢节。狂欢节是什么意思呢?没有等级的差别,大家都是平等的。

《红楼梦》韩文译者崔溶澈说,儒家思想比较强的时候,男人们都是为了社会、为了家庭、为了父母、为了他们的妻小,为他们自己努力下来,然后拿到一个好的官,这样的话就生活好。宝玉是偏偏不要功名的,他要的是真情,这在当年可以说是叛逆的性格。所以就中国文艺发展史上的也是贾宝玉的出现,可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标志。

吴漠汀说,他这种不因社会阶层妨碍交友的思想和行为,恰恰与欧洲同时期兴起的启蒙运动相吻合。《红楼梦》很好地表达了这种启蒙思想。

《红楼梦》第三十三回,贾宝玉因“调戏母婢,结交优伶”,被激愤的父亲贾政暴打,面对试图劝解的门客,贾政喊道,“到这步田地,还来劝解,明日酿到他弑父弑君,你们才不劝不成。”所幸宝玉的母亲和祖母,相继赶到,奋力拦阻,否则这个离经叛道的贵族少年,真是生死未卜。当晚,黛玉悄悄前来看望宝玉,黛玉“抽抽噎噎道,你可都改了罢。” 宝玉听说,便长叹一声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终于,晴雯被贾府扼杀,宝玉又被胁迫迎娶宝钗,从而直接导致了黛玉泪尽而逝。悲愤的宝玉如其家族所愿,考取了功名,之后便毅然出走。

白先勇说,宝玉对他父母呢,他还他们一个功名,考了举人,中举了。对他的妻子,他留给他一个儿子,在腹中,宝钗怀了他的儿子,以后叫贾桂。要他儿子,以后要贾家整个要兴起来,是宝钗要担负的。袭人呢,跟他俗缘最深的人,留给他一个丈夫蒋玉菡。别忘了这个蒋玉菡是演员,所以他在俗世里边替宝玉演完了这出戏。

叶朗说,这从古至今的哲学家、文学家都在思考的问题,就是人生终极意义,人活在世上有什么意义,那么一部《石头记》(《红楼梦》),我认为它的价值就在于用这块石头“亲见亲闻”,说明在现实人生中确实存在着“有情之天下”。即便是短暂的,即便是悲剧,但是这说明人生是有价值的。这个是我认为《红楼梦》根本价值所在。人生是有意义的。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送贾母、黛玉等人的灵柩去江南安葬,回程间,“乍寒,下雪,泊在一个清净去处。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尚未认清,急忙出船,欲待扶住问他是谁,那人已拜了四拜,站起来打了个问讯。贾政才要还揖,迎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贾政吃一大惊,忙问道,可是宝玉么。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只见船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说着,三个人飘然登岸而去。贾政不顾地滑,疾忙来赶,见那三人在前,那里赶得上。只听得他们三人口中,不知是那个作歌曰: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1761年秋天的一个晌午,正在冥思的曹雪芹,被来客的喧闹声打断了写作。原来,他的学生敦敏敦诚兄弟起了个大早,特地来西山看望老师。敦敏敦诚兄弟对这位一身傲骨的老师,一向是满怀钦敬的。敦诚曾赋诗,“劝君莫弹食客铗,不如著书黄叶村。”“黄叶村”是对北京香山秋天的诗意表达。郑板桥就有描写香山秋景的诗句,“匹马寻径黄叶寺,雨晴稻熟早秋天。”主客寒暄之后,话题又落在了老师的大作《红楼梦》上面。大家侃起了贾宝玉还有他的众姐妹。此时,《红楼梦》手稿已开始断断续续在京城文人间流传。每每有好友前来借阅文稿,曹雪芹总是说,“好啊,先请我喝酒,我就借给你看。”这样一来,曹雪芹的《红楼梦》虽然已经基本完稿,处于不断修改之中,但“黄叶村”的小宅子里,却很少有文稿齐全的日子。不是前二十回借给了张家,便是后三十回借给了李家。直到太阳偏西,喝得半醉的兄弟俩才向主人告别,踏着铺满红黄两色落叶的小径,一步三回头地向京城走去了。敦诚曾为这次访问特意写下一首《赠曹雪芹》,“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衡门僻苍愁今雨,废馆颓楼梦旧家。司业青钱留客醉,日望西山餐暮霞。”

传说,西山有一位姓白的孤寡老妇人,曹雪芹尽管自家生活窘迫,但时常接济她,还为她看病采药。这位饱经沧桑、睿智开朗的平民老太太,曹雪芹经常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后人推测,《红楼梦》里那位聪明过人的刘姥姥,一定有着白姓老妇人的影子。在相邻们的眼里,这位学问大、会看病的曹先生是全村的大恩人。请他看病不要钱,而且按他的指点,只要山上采几味草药,煎了服下便可以痊愈。对于曹雪芹来说,了解到相邻们的喜怒哀乐,也让他的《红楼梦》获得了非常宝贵的“草根”视角。

严宽说,香山地区的老百姓,对雪芹有着许多的美妙的传说。比如说香山正白旗再早有位教育家叫赵冬华,他是光绪年间的人,他曾经向他的儿子赵思诚讲过,说曹雪芹在正白旗种芹菜,干吗呢,当药材。芹菜这种药材治什么?治股胀(肝病),也就是大肚子症。曹雪芹用芹菜做药材,去救治当地有病的贫穷的老百姓。

作者本人在《红楼梦》中坦承,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实际上,他的初稿仅用三年左右便完成了,之后的漫长岁月,便是对这部巨著的修改和打磨。这个过程是异常痛苦的,但后世也由此见证了一位天才的诞生。

朱嘉雯说,后来看张爱玲等等的这些专家学者,他们指出《红楼梦》里面的这些人物是不断地演绎出来的,就是说不断地发展出来的,各种版本又多一点再多一点,前面那个版本还没看到晴雯,晴雯就出来在下一个版本。金钏,都是在后边的版本加进来的。可能说,他的生活越来越丰富,思考越来越多,生活中还有谁,他把它写进来。

命运似乎对曹雪芹是不公的,却又无比厚爱。当他舞动如椽之笔书写宏篇巨著《红楼梦》时,最真实的十八世纪中国已跃然纸上。一部《红楼梦》不仅仅是东方文学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也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和思想史上的最高成就。

白先勇说,他是汉人,也是满人。汉文化、满文化,他都有;他是南方人,他也在北方写成的书。金陵姑苏,江南的那种婉约缠绵的那种风格美学,他有;北京那种辽阔苍茫的景象,他也有。所以他的文化构成很复杂的。

叶朗说,汤显祖追求有情之天下。曹雪芹有一点跟汤显祖不一样,汤显祖认为现实世界里头没有有情之天下,没有有法之天下;而曹雪芹认为,在现实世界里头,存在着有情之天下。曹雪芹这个“情”的思想,继承了、发扬了汤显祖的“情”的思想。我认为在文学史上、在思想史上也很有价值。

1762年深秋的一个清晨,敦诚来到宣武门内的太平湖,找哥哥敦敏,走进敦敏的四合院,竟然看到院里站着老师曹雪芹。曹雪芹告诉惊喜的敦诚,前一天晚上他就到了,同敦敏喝了一顿大酒,早上敦敏宿醉未醒,客人倒是先起来了,还不断大叫“酒渴”。敦诚连忙拉着老师,来到了街边的小酒馆,敲开酒馆的门,两人才意识到身上都没带银钱。于是,敦诚毅然解下腰间的佩刀,押给店主,请雪芹喝个够。雪芹当仁不让,一边大口喝酒,一边大喊“快哉”。酒足之后,曹雪芹作长歌以谢敦诚,可惜这首长歌后来遗失。好在敦诚的和诗今日犹存,让我们今天仍可以想象这位大文豪痛饮的盛况,和诗写道,“我今此刀空作佩,,岂是吕虔遗王祥。未若一斗复一斗,令此肝胆生角芒。曹子大笑称快哉,堪与刀颖交寒光。”

1763年秋天,曹雪芹的幼子突然染上了流行病,作为父亲的曹雪芹,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医治,很快,幼子便夭折了。巨大的不幸,猝然间击垮了曹雪芹,他不明白,为什么在他短暂的春秋中,厄运总是降临在他的家族、他的亲人和他本人的身上。多年来拮据的生活和繁重颇耗心力的写作,早已吞噬了他的健康,此时情绪化的曹雪芹更是不顾一切地以村酿浇愁,而寒冬冷酒终于使他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也许他如宝玉出走时那般“似喜似悲”,也许他的心中回响起了宝玉离家时的仰天大笑,“我自己也知道该走了,走了,走了,不用胡闹了,完了事了。”这一年的除夕,北京西山,大雪在纷纷扬扬地飘落,在江南出生和长大的曹雪芹,一向非常喜爱北方的皑皑白雪,此时他终于随着那飘向天边的雪花,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享年四十八岁。他抛下了泪流满面的妻子,留下了一部让中国人永远为之自豪的千古绝唱。

曹雪芹生于康熙末年,卒于乾隆中叶,近五十年的生命,均处在所谓的“康乾盛世”,也就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的回光返照之中。他目睹了繁华,也经历了苦难,而最终他以自己的旷世才华,让繁华与苦难伴着理想的光芒,化作了最为凄婉与美好的语言,成为送走封建制的多情挽歌。

胡德平说,难道我们阅读《红楼梦》,自己流下来的眼泪,曹雪芹留下来的眼泪,难道仅仅是一首悼红的挽歌吗?也不是。就是说《红楼梦》的艺术产生于封建社会的末期,但它对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中,所有的风云人物,比如说蔡元培、胡适,还有旗帜性的人物,比如说陈独秀、鲁迅,他们都对这部世界名著非常熟悉。而毛泽东同志终其一生都在阅读这部文学巨作。

据记载,《红楼梦》前八十回,也就是带有脂砚斋点评的《石头记》手抄本在曹雪芹去世前,便可以在集市中买到。价格高至数十两银子一部。

1791年,文人高鹗和程伟元首次将《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的抄本集齐,在完成“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的编辑工作后,用木活字印刷出版,史称“程甲本”《红楼梦》。第二年,也就是1792年,针对“程甲本”存在的一些谬误,程伟元和高鹗又出版了“程乙本”,“程甲本”“程乙本”也通称“程高本”,成为后世流传最广的读本。“程高本”出版前后,《红楼梦》已凭借其内容上的巨大魅力,在文人学子间一度达到“开卷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的地步。

二十世纪初,胡适等学者曾提出,《红楼梦》后四十回由高鹗续写。随着海内外对《红楼梦》研究的广泛和深入,更多的权威专家推翻了这一论断,他们认为,全书一百二十回实际上均由曹雪芹完成,程伟元和高鹗所做的,是编辑和必要的修补,所谓“《红楼梦》未完”的遗憾并不存在。

白先勇说,世界上的那些有名的经典,还没有一本书是两个作者以上的。因为两个作者才气都那么高,那么了不得,怎么可能他们的风格一样。如果一个高一个低,低的那个一定学不来才高的那个。后四十回写得非常好,很重要的两根柱子,一个是黛玉之死,一个是宝玉出家,前面八十回写得再好,也是为这两个东西最后准备的。

王蒙说,续书是不可能的。不但给别人续书是不可能的,给自己续书也是不可能的。我也写过各种各样的长篇小说,你不要说续四十回,你让我续半回也不可能啊。你写过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心情,你如果这书的原稿丢了,你自己再写一遍也不可能。除非你存盘了。

1793年,也就是《红楼梦》“程乙本”出版的第二年,一艘海船,从浙江嘉兴的平湖起航,前往日本,船上载着一百二十回版《红楼梦》九套,半个多月后,这艘船抵达日本,这是《红楼梦》海外传播的最早记载。

早在十九世纪初,便有马礼逊等欧洲人,将《红楼梦》的片段译成外语介绍到海外。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和霍克斯、闵福德翁婿翻译的英文全译本《红楼梦》几乎同时分别在中国和欧美出版,引起了西方学术界的轰动。

1981年,汉学家李治华和夫人用了二十七年时间翻译的法译本《红楼梦》在法国出版。法国文学界评论说,《红楼梦》全译本的出版填补了长达两个世纪令人痛心的空白。

我们似乎发现,法国古典作家普鲁斯特、马里沃和司汤达由于厌倦于各自苦心运笔,因而决定合力创作完成了这样一部天才的宏篇巨著《红楼梦》。

至二十世纪末,世界各主要语言几乎都有了《红楼梦》的全译本,进一步奠定了这部巨著在世界文学宝库中的骄人地位。

朱嘉雯说,我常常讲这一段,僧是僧,道是道,儒是儒。一个和尚跟一个道士两个人手牵手在一起,这是曹雪芹设计的一个很美的贯穿,它融到了我们生命底蕴里来。

张庆善说,如果说地球上的书都没有了,突然发现某个角落还有一本《红楼梦》,那么中国人可以放心了。为什么呢?有《红楼梦》在,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就不会毁灭掉。

崔溶澈说,大概我五十岁到六十几岁这个时间内,我翻译了《红楼梦》。我跟《红楼梦》在一起,在我自己的人生当中,是非常高兴的。我的人生之书就是《红楼梦》。

白先勇说,我自己是学西方文学的,《红楼梦》看了一辈子。我就宣称它是天下第一书。曹雪芹最后是以天眼看红尘。

闵福德说,霍克斯先生和我从1970年到1986年一起翻译了《红楼梦》,到今天几乎五十年过去了,当我重新捧起这本书,仍是回家的感觉。

王蒙说,要说和《红楼梦》比肩的作品是没有的。这么大的影响,留下的这么多的话题,留下的这门非常引人注目的学问。前八十回是天才之作,后四十回是天才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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