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脊梁(书画篇)·走向世界的共和国文化大使·张庆祥作品展
大家好,休谟的美学著作「休谟的观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卫休谟关于美学理论和艺术哲学的观点可以在他关于道德理论的著作和几篇论文中找到。尽管倾向于强调《论品味的标准》和《论悲剧》这两篇关于艺术的文章,但他对艺术和审美判断的看法与他的道德哲学以及人类思想和情感的理论密切相关。他的品味和美的理论并不完全是原创的,但他的论点通常显示出他对最好的作品典型的敏锐分析。休谟过时的术语有时会成为欣赏他的分析的障碍,引起对其立场的相互矛盾的解读。
1. 背景直到 20 世纪下半叶,休谟的美学理论才受到有限的关注,当时人们逐渐认识到他在用英语写作的哲学家中的重要性,从而激发了人们对休谟思想的全部兴趣。不幸的是,许多关于休谟美学的讨论都集中在一篇后期的文章“品味的标准”(1757 年)上。这种强调歪曲了休谟的美学理论融入他的哲学体系的程度。达布尼·汤森 (Dabney Townsend) (2001) 和蒂莫西·科斯特洛 (Timothy Costelloe) (2007) 最近出版的关于休谟一般美学理论的专着反驳了这种误解。
他的第一本书《人性论》的“广告”承诺,如果前两卷找到合适的“认可”,该项目将以“对道德、政治和批评的审查;这将完成这篇关于人性的论文”(T,Adv,xii)。可悲的是,该论文没有成功,休谟将第三卷也是最后一卷限制在“道德论”的主题上。他从来没有对政治和批评进行系统的处理,因此也没有完成他关于人性的新“科学”。这些主题将在几篇短文集中零散地处理,“礼貌”的写作使他获得了他所期望的出版成功。
休谟的批评概念不能与美学或艺术哲学互换。当休谟发表他的论文时,这些现在熟悉的标签对他来说是不可用的在 1739 年和 1740 年。直到 1746 年,Abbé Charles Batteux 才为将艺术组合在一起进行美术研究的想法辩护。然而,休谟知道并借鉴了导致 Batteux 作品的法国传统。在这种普遍影响下,他的文章偶尔会提到绘画、音乐、雕塑和诗歌的“艺术”(CL,158;SOT 278;OT,264;C,289)。没有直接证据表明休谟阅读了 Batteux,但他们同意将美术确定为主要是为了我们的享受而存在的模仿“奢侈品艺术”(C,289)。尽管亚历山大·杰拉德 (Alexander Gerard) 和卡姆斯勋爵 (亨利·霍姆 (Henry Home) 等同时代人都使用“美术”一词,但休谟的书籍和书信从未使用过这种表达方式。休谟可能不知道亚历山大鲍姆加滕的诗歌反思1735 年,这项工作引入了“美学”一词。美学判断与道德判断完全不同的论点直到1776 年休谟去世后伊曼纽尔·康德的《判断力批判》(1790 年)才得到现代表述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对独立审美判断 的辩护——这种辩护显然受到康德对休谟散文的阅读和道德原则的调查的影响。
休谟的理论最牢固地植根于约瑟夫·艾迪生、弗朗西斯·哈奇森和沙夫茨伯里(安东尼·阿什利·库珀饰)的工作,在较小程度上也是如此。Kivy (2003)、Townsend (2001) 和 Costelloe (2007) 中详细介绍了具体的联系。休谟在 1709 年至 1715 年间由艾迪生在众多文章中优雅地阐述了旧传统,认为批评范围内的价值观本质上是人类想象的乐趣。尽管休谟承认美似乎只是一种感官愉悦,但他强调美的地位是一种认知愉悦。休谟将美作为这种价值的范式案例,将艾迪生的味觉理论与哈奇森的“情感是道德判断的基础”相结合。阐述“内感”理论,休谟赞同哈奇森在道德和审美价值的本质这一一般问题上的立场。价值判断是品味的表达,而不是理性的分析。除非在关于我们共同人性的一般理论的背景下,否则无法解决价值观。尽管对审美和道德美的认可是品味的一种表现(也许它们最终无法相互区分),但不应将品味视为主观的、特殊的偏好。
诚然,休谟还有许多其他影响。他借鉴了包括西塞罗在内的经典资料。他著名的品味论文大量借鉴了法国思想,尤其是让-巴蒂斯特·杜博斯 (Abbé Jean-Baptiste Dubos) 神父 (1748) 的思想。(请参阅 下面的第 4 节。)关于悲剧的文章也是如此。(见 下文第 5 节。)琼斯(2009 年)和汤森德(2011 年,第 76-85 页)提供了休谟对杜博斯的债务的详细说明。
在这个关注和影响的框架内,休谟既对制定艺术理论(对艺术哲学做出贡献)也不感兴趣(对艺术哲学的贡献),也不对分析美学特性(做美学)感兴趣。尽管他知道关于崇高本质的争论,并将其视为一种艺术成就(SOT,281),但他没有提供关于崇高的理论。Hipple (1967, pp. 42–44) 试图将休谟的解释结合起来。由于休谟在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之间建立的无缝联系,他对美学的许多技术性讨论只是作为他的道德理论的一个例证。休谟美学的其他细节出现在他阐述他的想象联想理论(EHUa,102-7),阐述品味(DOT)价值的背景下,并否认他对情感的诉求会导致对价值差异的怀疑(S,217-19)。因此,一种强调“符合品味的标准”而牺牲了伤寒和 咨询shortchanges理论的复杂性。
因此,似乎总结休谟美学的两篇文章最好被理解为对人类本性(包括我们的社会本性)的更大哲学解释的应用。每篇文章的结构都表明了一个目的,即面对明显的反例,找出更大项目的细节。这些反例是品味的相对性 (SOT) 和我们在悲剧小说 (OT) 中的乐趣。然而,它们有限的用途并没有减损它们的持续重要性。它们提供了对长期存在的问题的洞察力,因此为后来捍卫主观主义美学理论的尝试奠定了历史基础。
不幸的是,休谟散布的陈述、他的参考文献范围以及他 18 世纪对艺术的假设产生了许多解释上的挑战。像他同时代的许多人一样,休谟将“诗歌和有礼貌的作家”视为最重要的艺术(PW 3, 19)。Timothy Costelloe(2018 年,第 4 章)因此通过细读休谟对诗人和诗歌的全方位评论,构建了对休谟美学的出色调查。然而,诗歌与更实用的艺术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主要目的是给人带来快乐(SOT,277)。当使用“艺术”和“艺术家”这两个术语时,休谟有时意味着任何人类技巧和任何熟练的设计师(在一种情况下,“艺术家”是指修理时钟的人(EHU,87))。在他只能被认为对更狭窄的美术类别感兴趣的情况下,休谟多次提到绘画、雕像、建筑、舞蹈、诗歌和音乐。但他将诗歌置于雄辩的公共话语艺术之中。口才包括布道、散文、议论文和其他类别,我们今天认为这些类别过于公开说教而不能成为艺术 (E)。
休谟假设人类劳动的每一种产品都有一定的目的,只有有限的艺术子集是为了快乐而生产的。(他对诉诸于自然中的目的论或最终原因持怀疑态度。)房屋的设计和建造将与满足我们对美的品味的任何需求分开,并且将产生具有代表性的艺术以提供视觉信息。有趣的问题是为什么房屋和视觉表现也吸引人的品味,以及这种吸引力告诉我们关于人性和教育作为对我们周围环境做出适当反应的条件的相对贡献的什么。
那么什么标签最能概括休谟的道德和审美趣味理论呢?指定哪些标签不符合他的理论可能比附加一个标签更容易。他拒绝规范现实主义。(关于休谟在事实问题上是否是现实主义者的问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他清楚地否认规范判断具有与事实问题相同的客观程度。)休谟同样处于竭力否认理性为品味判断提供了充分的基础。因此,他是一个主观主义者吗?如果主观主义暗示这种判断是任意的,则不会。他不是一个相对主义者,因为关于品味的文章的主要观点是某些品味的判断优于其他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也不是对美学特性和价值判断的怀疑论者。尽管他的哲学观点认为美不是事物的真实属性,但休谟从不质疑做出审美判断的一般实践的意义。因为品味的判断是情感,缺乏真值,理性的冲突和失败没有机会引起哲学怀疑。
休谟是一位内在感官理论家,他将审美愉悦视为人类本能和自然的反应。成功的艺术通过采用适当的构图和设计来利用我们的自然情感。只有经验探究才能建立可靠的方法来引起品味的认可。
2. 休谟的术语休谟认为品味的自然能力是人类做出道德和审美判断能力的基础。像他的前辈一样,休谟认为美的“内在感觉”与食物和饮料的味觉之间存在类比。自然的、一般的规律指导着两者。两者都允许教育和改进,从而更好或更坏的反应。两者都会产生赞同和反对的情绪或感觉。但只有“精神”品味,在道德和审美判断中所涉及的实践,才承认通过思想的“插入”进行改进(T, 275)。
休谟 18 世纪的术语包括一对不再普遍使用的术语。在他的基本术语中,“品味道德、口才或美”将“认可”或“不认可”(或两者的某种组合)分配给品味对象(T,547n)。认可是“一种特殊的喜悦”(T, 298)和“特殊的一种快乐”(T,472)。感觉和其他的快乐不一样。他以不同的方式将认可描述为一种认可、喜欢或喜爱的感觉。一个美丽的物体或动作让我们觉得和蔼可亲,令人愉快,令人向往。然而,道德和审美反应并不相同,因为“满足感是不同的,[这] 使我们对它们的情绪不会被混淆”(T, 472)。休谟将不赞成的感觉描述为一种不赞成、不喜欢和蔑视的感觉。丑陋的物体或恶毒的行为让人感到可憎、不愉快和不受欢迎。
在 18 世纪的道德理论背景下,“情感”是情感的通用标签。(休谟的理论有时被认定为“多愁善感”,但该术语具有不幸的现代含义——尽管参见道德多愁善感的条目 。)在休谟的技术词汇中,所有情感都是印象,而不是想法。与美和丑相关的情感是反思性的印象。它们不是“感官的印象”。相反,它们是对感官印象的反应 (T, 276)。
美是一种被认可的感觉,是一种原始的、简单的心灵印象。印象与想法形成对比,他也称之为“想法”。想法是印象的“副本”,很少有它们所复制的经验的力量或清晰性。对休谟来说,体验一种特定的认同是思考美的必要条件。一个人不能从其他观念中建构美的观念,这相当于说观念来自正确的认同感(T,469)。在完全没有味觉运作的情况下,就不会产生关于美的想法。
品味是对认可和不认可做出反应的能力。但是,品味如何与休谟关于美的“感知”和“辨别”、我们“判断”作品以及“给出判断”和“给出”或“宣布”“判决”或“判决”的评论家的各种评论相关联? “推荐”(SOT,passim)?休谟似乎将美的感知等同于情感的体验。(这个等式是所有口味是否平等的问题的基础)。他是否区分了评论家的情绪体验与判断或判决?如果一个物体美的口头声明只不过是说话者情感的表达或报告,那么休谟面临的困难是,评论家的判断并不是真正对物体的推荐。如果你说一首音乐很美只是意味着你听到它时感到某种愉悦,那么你的判决表达了你的愉悦,而没有提及音乐取悦他人的能力。因此,尽管批评家根据自己的情绪做出品味判断,但对品味的判断必须涉及的不仅仅是愉悦或不愉悦的情绪。
休谟观察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做出道德区分之间存在差异。当有人说另一个人的行为是“恶毒的 、可憎的或堕落的”时,他会说另一种语言,表达情感,他希望所有听众都同意他的观点(EPM,272)。道德和审美判断需要“稳定和普遍的观点”(T, 581-82;另见 SOT, 276),这与其他观点相同(EPM, 272)。休谟对这一观点的各种描述引起了相互矛盾的解释。然而,它显然要求评论家反思情感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
无论我们称它们为“审美判断”还是“品味判断”,审美判断都不同于对事实问题的普通判断。事实是相关的事态,它使复杂的想法或真或假。对于品味的运作所产生的判断,则不能这样说。情感,单是情感,就决定了一个特定的物体是美还是不美。
真理是有争议的;不是品味:事物的本质是我们判断的标准;每个人内心的感受是情感的标准。几何中的命题可以被证明,物理学中的系统可以被反驳;但诗句的和谐、激情的温柔、机智的才华,必须立即带来愉悦(EPM,171)。
我们不推断日落是美丽的,因此值得赞许。我们看到日落,视觉印象让我们满意。如果我们有正确的观点,我们就有理由说日落很美。这个判决不仅仅是一种情绪的报告或表达,但情绪是判断中不可替代的元素。道德歧视也提出了类似的主张。“快乐和痛苦,”他坚持认为,是美与畸形的“本质”(T, 299)。但是,文学作品如何“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呢?
休谟最令人费解的说法之一是,味觉是一种“即时”反应。在他对论文中激情和情感的扩展处理中,休谟说“直接”的感觉是不涉及思想“插入”的感觉(T,275)。有些快乐和痛苦是“即时的”,因为它们是直接伴随其他印象的印象(例如,非常热的火焰的体验伴随着痛苦的体验)。文学作品如何“立竿见影”?从字面上看,该论文似乎让休谟相信,文学作品是美丽的,与观众为文字赋予思想或意义的能力无关。正如 James Grant (2014, p. 368) 所指出的,论文有时会在美(即作用于我们的物体的品质)与它引起的愉悦之间做出区分。但是这些建议在休谟后来的著作中没有重复,对独立于观察者的美的承诺当然不是休谟的成熟立场。他的官方理论是“有精神的,也有身体的品味”(SOT,274),道德和审美歧视都取决于精神品味。必要的情绪是头脑的自发产物,但它们并不是不知情的反应。
心理品味通常需要一些干预的思维过程。因此,审美判断的快乐和痛苦并不是对其他印象的直接反应。
有些美,尤其是自然美,一出现就赢得我们的喜爱和赞许;如果它们没有达到这种效果,任何推理都不可能纠正它们的影响,或者使它们更好地适应我们的品味和情感。但是在许多美的层次上,尤其是在美术的层次上,需要运用大量的推理,才能感受到正确的情感;错误的嗜好常常可以通过争论和反思来纠正。有理由得出结论,道德美在后一种类型中占很大比例,需要我们智力的帮助,以便对人类心灵产生适当的影响(EPM,173)。
心理品味产生于对印象产生的想法的反应(例如,查看照片会引起对所描绘地方的想法,导致对自己在那里或可能在那里的经历的想法,并且在这个想象过程中产生的想法是愉快的或痛苦的)。休谟认为这种品味的“直接性”与智力和想象力的影响完全兼容。
味觉是直接和自发的,但“理智”和“理性”的应用会改善它(SOT,277)。根据先验的规范原则进行推理并不能改善品味。道德和审美歧视“不是理性的结论”(T,457)。两者都不是仅仅来自“思想比较”(T, 463)。然而,品味可能会受到“一般艺术规则”或“仅基于经验和观察”的“规则”的咨询(SOT,270)的影响。有关这些规则或原则内容的不同观点,请参见 Hester (1979)、Dickie (1996, pp. 126–131)、Shelley (2002)、Dickie (2003) 和 Shelley (2004)。心理品味涉及“合理理解”意义上的理性,最终取决于想法的想象联想。因此,正如艾迪生所提议的那样,味觉包括想象的愉悦。
概括休谟对品味、审美和道德反应的“直接”,因为任何人只要做出习惯性的想象联想,这种感觉就会自发地发生。休谟想强调批评家并不推断美的存在。然而,他也承认声音理解与品味的相关性。这种学说的组合对证明品味判断的实践有影响,并成为“品味标准”一文的重点。知道一首十四行诗与第二首诗具有相同的形式,美丽的十四行诗不会提供任何理由认为它们是同样优秀的诗。只有阅读十四行诗才能证明其美丽。然而,在休谟关于道德和审美差异的其他主张的背景下,应该谨慎解释休谟的理论。一般,品味的自然原则得到习得规则的补充,因此其他十四行诗的知识有助于对特定十四行诗的优缺点进行更准确或更精细的评估。他的主观主义不会导致相对主义。不是每一种情绪都一样好。
三、休谟道德理论中的美与趣味3.1 主观主义休谟提出是感觉,而不是思想,告诉我们一个物体是美还是丑,或者一个行为表现出美德或恶习:“正是这种感觉构成了我们的赞美或钦佩”(T,471)。感觉或情绪本身就是一种审美或道德歧视。它是任何随后的赞美或钦佩表达的先决条件和基础。情感 是对象的美,它是可取的人类行为的美德。情感是支配人类活动的价值观的唯一来源。味觉是一种“生产能力,用颜色对所有自然物体进行镀金或染色,借用内在情感,以某种方式产生新的创造。” 那个新创造是“美与残,美与恶”(EPM,294)。然而,情绪是平静的而不是暴力的,因此非哲学的观点将其视为“对象”的属性(S,218)。
这种道德和审美主观主义吸引休谟的原因与吸引哈奇森的原因相同。对情感的诉求在英文信件中的两种流行理论、霍布斯利己主义和伦理理性主义之间提供了一个中间位置。哈奇森认为,美德和美不是赋予它们的人和事物的品质。我们可能会说对象和人似乎具有道德和审美属性,但相关属性只是“我们产生的想法”。休谟通过强加他自己的哲学词汇来改变哈奇森的理论,使美成为一种印象而不是一种想法。但他们一致认为,将一个人描述为有德性或一个对象为美,就是声称他们倾向于引起某种反应。休谟问哈奇森是不是轻率和“太强了”,用以下术语总结论文 (HL, I, 39–40)?“[W]当你宣布任何行为或性格是恶毒的时,你没有任何意义,但从你的本性构成来看,你会因为沉思而产生一种责备的感觉或情绪。因此,恶和德可以比作声音、颜色、热和冷,根据现代哲学,它们不是物体的品质,而是心灵中的知觉”(T, 469)。Kivy (2003, pp. 307–310) 强调休谟对哈奇森的亏欠,认为休谟非常理解颜色模型上的美。虽然它们是次要的品质,因此不直接揭示引发对象的属性,但某些颜色感知是“真实的”(SOT,272),因此对于休谟而言,它同样具有美感。然而,美德和美并不严格类似于次要品质,例如热和冷,因为评论家声称一件作品是美的包含了一种认可元素,而这种认可元素不会出现在冰是冷的观察中。Shiner (1996) 和 Taylor (2011) 提供了反对在次要品质观念模型上阅读休谟美的案例。
休谟用以下推理为情感的中心性辩护。对美德和美的认识需要人类观察者的特殊情感。如果在没有这些情感的情况下发生品味歧视,我们将缺乏做我们认为道德的事情的动力。道德和审美判断具有纯粹理性所缺乏的实际后果。因此,品味不同于表征理解或推理的同意(T,458;EPM,172;S,219)。虽然味觉对物体的真实品质有反应,但我们不能用理性的同意来代替味觉的练习。在很多情况下,美与优雅(无论是审美还是道德)都是莫名其妙的;他们拒绝我们解释的努力,我们必须相信“品味和情感的可靠证据”(EPM,267)。
在认知上,品味仍然是美丽和畸形的错误指标。潜在的情绪永远不会“提及”其事业中的任何东西(SOT,268)。感觉不代表其偶发对象的任何方面,并且它们很容易依附于其原因以外的对象(T,280)。(对于任何因果关系,例如烟和火之间的因果关系,孤立的结果不会回溯其原因,也不会向我们提供有关导致它的对象或事件的性质的信息。如果我们经历过烟,但从未经历过火,烟不会告诉我们火的本质。)作为我们与世界互动的结果,情绪不能可靠地告诉我们其原因的本质。在仔细关注和反思之前,它并不总是很清楚,艺术作品的哪些特征导致了我们的认可和不认可情绪。在休谟的分析中,从因果到结果的链条极其复杂,因为这种关系是间接的,而且“人体是一个强大的复杂机器”,具有许多“秘密力量”(EHU,87;另见 SOT,270 )。知道这一点,好的评论家只有在他们澄清他们自己的情绪与被评估的对象之间的关系后才会宣布他们的判断(SOT,270-71)。
然而,休谟的一些批评家认为,他的主观主义与他对好坏批评家之间的区别或对好坏品味的拥有之间存在根本矛盾。这种批评最常被用来反对休谟对伦理评价的平行讨论。Philippa Foot (1966) 提供了一个特别有力的反对意见。休谟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个普遍问题,这也是“关于品味的标准”一文的出发点。(见 下文第 4 节。)
3.2 性格分析我们的情感服从支配我们物种的一般原则。然而,我们必须能够立即对品味做出判断,而不必了解支配它们的法则。
休谟承认道德和审美情感的规律性、可预测的原因有时被视为表明休谟不是真正的主观主义者。在这种解读中,他将美和美德等同于外部物体的性格属性。对对象的道德和审美属性的属性表明说话者承认对象产生情感的倾向。有一些段落建议这样解读:“美是部分的秩序和构成,因为……适合给灵魂带来愉悦和满足”(T,299;参见 SOT,273)。Savile (1982, p. 161)、Mothersill (1984, pp. 205–206) 和 Levinson (2002) 对美的性格分析归功于休谟。Baxter (1990) 提供了认为它是错误的理由。性格分析不应与对象的特征引起必要情绪的位置相混淆。将品味的因果理论归因于休谟的案例由 Shiner (1996) 提供
尽管有这样的段落,休谟是否真的提供了性格分析是值得怀疑的。性格分析告诉我们,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哪些属性会存在。一个简化的倾向分析将“软木塞有浮力”视为等同于“如果一块软木塞放在水中,它会漂浮”。对美的一种简化的气质分析将“这个对象是美的”视为等同于“如果任何人在理想条件下感知这个对象,认可的情绪伴随着感知”。因此,美与认同感是不同的。情绪被纳入分析,但情绪本身并不是一种性格属性。
假设休谟将美视为一种性格属性。就像性格术语“浮”和“脆”一样,“美”可以用来形容物体,对不同物体产生真假判断。即使适当的条件永远不会得到满足,将处置属性归因于对象的陈述也是正确的(例如,“这个花瓶很脆”可能是真的,尽管花瓶永远不会被打破)。然而,休谟明确否认品味判断是有价值的,他否认在必要的情感之前对物体的美进行推断是有意义的(S,219)。
休谟著名地认为,为了澄清任何想法,“我们只需要询问,这个假设的想法来自什么印象”(EHU,22)。如果美是一种性格属性,那么通过将特定原因与特定条件下的特定结果联系起来,就可以得出美的概念。在休谟的术语中,美的气质观念是复杂的因果关系观念。这将是一个因果原则,我们不能在制定这样一个原则之前采用这个想法。然而,休谟再一次否认了性格分析的含义。认可的情绪是我们对美的看法的唯一来源,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在对美的对象进行任何推理之前就认识到美(EPM,173)。
此外,如果休谟将美视为一种性格属性,那么在哈奇森的分析中,他手头有一个模型。但休谟避免提供任何此类帐户。除了愿意确定艺术作品不能满足高雅品味的几种方式之外,休谟几乎没有推动传统和熟悉的批评项目,即成功艺术的规则规定。诚然,他赞同此类规则的存在 (SOT, 269–273) 并临时建议 (SOT, 273) 它们作为我们的品味标准,这是 Brown (1938)、Jones (1976, 2009)、Shelley 探讨的观点(1994 年)和 Costelloe(2007 年,第 3-17 页)。然而,他没有对经常引起认可情绪的对象的属性进行有组织的或专门的介绍。科斯特洛 (2018, pp. 161-170)仍然从休谟关于诗歌的讨论中提取了三个这样的原则。首先,艺术描绘必须基于熟悉的东西,或者至少是可信的。其次,艺术作品必须受到其想象力关联的连贯性的约束。第三,简单优于“过度装饰和技巧”(Costelloe 2018, 167)。同时,休谟认识到,我们遇到的下一个例子(SOT,270)可能会破坏情感和客观属性之间任何既定的相关性。尽管存在“认可或责备的一般原则”,品味取决于太多变量(“事件和情况”),无法提供详细的倾向分析(SOT,271)。至少,是可信的。其次,艺术作品必须受到其想象力关联的连贯性的约束。第三,简单优于“过度装饰和技巧”(Costelloe 2018, 167)。同时,休谟认识到,我们遇到的下一个例子(SOT,270)可能会破坏情感和客观属性之间建立的任何相关性。尽管存在“认可或责备的一般原则”,品味取决于太多变量(“事件和情况”),无法提供详细的倾向分析(SOT,271)。至少,是可信的。其次,艺术作品必须受到其想象力关联的连贯性的约束。第三,简单优于“过度装饰和技巧”(Costelloe 2018, 167)。同时,休谟认识到,我们遇到的下一个例子(SOT,270)可能会破坏情感和客观属性之间任何既定的相关性。尽管存在“认可或责备的一般原则”,品味取决于太多变量(“事件和情况”),无法提供详细的倾向分析(SOT,271)。休谟认识到,我们遇到的下一个例子(SOT,270)可能会破坏情绪和客观属性之间任何已建立的相关性。尽管存在“认可或责备的一般原则”,品味取决于太多变量(“事件和情况”),无法提供详细的倾向分析(SOT,271)。休谟认识到,我们遇到的下一个例子(SOT,270)可能会破坏情感和客观属性之间任何已建立的相关性。尽管存在“认可或责备的一般原则”,品味取决于太多变量(“事件和情况”),无法提供详细的倾向分析(SOT,271)。
支持性格描述的段落可能是笔误。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休谟不相信定义评价性术语是可能的。它们是无法定义的原始术语。休谟强调,“对象的某些品质”是我们产生认可和不认可情绪的机会(SOT,273)。正式设计就是这样一种品质 (SOT 271; T, 299, 364)。场合特质的存在为精致品味的融合提供了理论支持。所以我们的原始评价术语不是任意应用的。尽管如此,在无偏见的品味判决之前认可任何特定的事情或行动是不负责任的。
3.3 想象与观点知情理解对大多数审美和道德判断做出了重要贡献(EPM,173;SOT,277)。对于休谟来说,通过在对象之间进行“比较”的实践(SOT,275)和使用“良好的感觉”(SOT,277)来提高品味。
休谟模糊了思考和想象之间的传统区别。如果不是由于重复或“习惯”的力量所建立的富有想象力的联想,则思想不会超出我们的实际经验(T,170;EHU,43)。习得的联想鼓励我们以可理解的模式重新排列我们的想法,允许我们对从未真正经历过的事物(例如,虚构的生物或遥远的地方)产生想法。想象力还创造了一系列相关的想法,鼓励想法从一个想法迅速转移到另一个想法。
因此,良好的品味以积极的想象力为前提。假设一个人早上醒来,闻到咖啡特有的香味,这种体验是愉快的。这种欣赏取决于一种博学的、富有想象力的联想:气味让人想起它的原因,冲泡咖啡,以及它的目的,咖啡的消费。令人愉快的情绪是对印象和想法的这种复杂关联的反应,而不仅仅是对气味的反应。因此,批判性评价是高度情境化的:“激情在宣布其判决时,不是简单地考虑对象,因为它本身就是对象,而是用所有伴随它的环境来调查它”(S,224)。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休谟的想象力不是一种自由和不受约束的活动。它受到一组相对较小的想象联想永久原则的约束(T, 10, 225; EHU, 24)。尽管诗人可能“自称含蓄地遵循他们幻想的建议”(T,225),但如果他们的“幻想”或想象采用不规则的联想,他们的诗歌几乎没有机会取悦他人。想象力联想的普遍原则使艺术家能够预测他们的代表性和叙事设计将如何打动观众。对于艺术作品,必须考虑艺术家的意图,Jones (1976, pp. 55–56) 和 Jones (2009) 强调了这一点。
休谟识别出极少数情况下不需要想象的联想来识别美。在这些情况下,对物质对象的单纯“形式”的初步印象会产生认可(T, 364)。这种情况比艺术更能体现自然美(EPM,173)。因此,发现美并不总是需要想象力。令人愉悦的形式有时就足够了。然而,“我们很少在那里休息”(T, 363)。
所以休谟并不提倡形式和情感之间存在简单的因果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对物体的信念会改变我们的情绪。当“部分的顺序和结构”(T,299)暗示对人类的相应效用或表达令人愉快的情绪时,形式通常是最令人愉悦的。这些建议不一定要准确才能引发赞同和反对。尽管我们知道它的效用有限(T,584),但一个特定的物体可能看起来平衡、优雅和美丽。尽管它们真正有用,但对象可能会令人不快。
一所房子为了业主的方便而设计不当,可能会令我不悦;然而,我可能拒绝为重建它付出一先令。情感必须触动心灵,使它们控制我们的激情:但它们不必超出想象,使它们影响我们的品味。当建筑物在眼睛上看起来笨拙和摇摇欲坠时,它是丑陋的和令人不快的;虽然我们完全保证做工的坚固性。'这是一种恐惧,导致这种不以为然;但是当我们被迫站在墙下时,我们真正认为摇摇欲坠和不安全时,这种热情与我们所感受到的不一样。对象的 表象倾向影响心智:它们激发的情绪与那些源自对象的真实后果,但它们的感觉是不同的。不,这些情绪的感觉是如此不同,以至于它们常常是相反的,而不会相互摧毁;就像一个敌人的城市的防御工事因其强大的力量而被认为是美丽的,尽管我们希望它们被完全摧毁。想象力坚持对 事物的一般看法,并将它们产生的感觉与我们特定和瞬间情况产生的感觉区分开来(T,586-87)。
Carolyn Korsmeyer (1976) 探讨了休谟关于形式和效用的美学相关性的观点,而 Taylor (2011) 则强调效用。考虑到休谟对哈奇森的亏欠,科斯迈尔指出,阅读这些段落作为预示随后的审美反应理论是“无私的”快乐是很有诱惑力的。但是,在这里我们应该小心。休谟使用“无兴趣”一词作为“自爱”的对立面(EPM,296),但他没有将这个词用于与审美情操相关的内容。休谟的“共同的”、“普遍的”或“对事物的一般看法”是一个更简单的提议。他想提醒我们,如果我们从有限和有偏见的角度判断事情,就不能指望别人的同意(EPM,272)。
形式和功能的关系可以在一个极其抽象的层次上运作:“一栋建筑,其门窗是精确的正方形,会以相当大的比例伤害眼睛:因为它不适合人类的形象,织物为人类服务是有意的”(EPM,212-13)。那些以情绪回应的人会被“想象的”和一般后果所感动,而不仅仅是对做出判断的人的效用(EPM,217-18)。此外,形式设计本身可以传达影响审美反应的情感:“在绘画或雕像中,没有比平衡人物并将它们最准确地放置在适当的重心上更不可或缺的规则了。不平衡的身材是丑陋的;因为它传达了跌倒、伤害和痛苦等令人不快的想法”(EPM,245)。
因此,休谟通过区分我们可以对任何人、对象或行动采取的两种观点来阻止所有品味都是平等的结论。我们可以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做出回应。但这种反应是有偏见的,常常会产生“虚假的兴趣”(EPM,173)。或者我们可以从一般的角度来回应,一种不受自身利益驱动的反思性评价。一般观点受到关于对象及其上下文的无数信念的影响。例如,相信某些东西是稀有的会极大地放大我们的快乐(S,224)。在自我利益可能会让我嫉妒你的新家并会干扰美感的地方,反思的反应会让我欣赏它的构造和设计。
对于休谟来说,规范冲突只能通过转向适当知情的一般视角来解决,即“得出公正的结论,形成遥远的比较,审查复杂的关系,确定和确定一般事实”(EPM,173)。关于品味的文章捍卫了这一立场,并概述了评论家如何将自己置于这种立场的理论:
当任何作品面向公众时,尽管我应该与作者有友谊或敌意,但我必须远离这种情况;并认为自己是一个大体上的男人,如果可能的话,忘记我的个体存在和我的特殊情况。受偏见影响的人不遵守此条件;但顽固地保持他的自然位置,没有将自己置于表演假设的那个角度(SOT,276-77)。
休谟还援引了同情情绪的运作。由于同情在他的道德理论(T,577;EPM,225)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他要维持他在道德和美学之间建立的密切联系,他就必须将它包含在他的美学理论中。一般的观点都注意到该物体适合带给其他人的快乐。他们的利益的想法产生了同情的快乐,增加了认可的情绪(T,364-65)。
然而,休谟声称对美的大多数判断都需要某种同情元素 (T, 363) 在美术案例中变得更难维持。尚不清楚对十四行诗或旋律的欣赏如何涉及对其他人价值的看法。休谟偶尔会说,好像艺术美完全是一个形式设计的问题。他似乎认为某些艺术的实用性和价值在于它提供的乐趣(例如,诗歌),好像他提倡早期为艺术而艺术的立场。这种解释是任何让休谟说对象提供快乐的能力耗尽其审美价值的解释的明显结果。(这种解读得到了莱文森 (2002) 的认可,并受到雪莱 (Shelley) (2011, 2013) 的挑战。)
仔细阅读表明,休谟既没有将美术与其他艺术分开,也没有将同情置于审美反应的中心。从一开始,他就认识到获得认可的多种原因。他假设人工和自然形式与效用的出现之间存在普遍但不普遍的联系(T,195)。他提供了绘画中的基本设计(T,364-65)和“不和谐”文学(EPM,224)的例子。诗歌具有明显的形式元素。阅读从在白页上排列成行的黑色形状的印象开始。读者默默地将印刷文本与听觉想法(人类说话者的声音)联系起来。通过富有想象力的联想,文学形式具有富有表现力的人物性格,可以引起同情的快乐和痛苦。然而,没有被主题所吸引的读者仍然可以从“作品的风格和独创性”中找到价值 (T, 98)。因为休谟没有对美术的独特性做出假设,所以他的理论跨越了美术和修辞学之间的区别。良好的设计和口才在所有人工制品和言语中都是美丽而令人向往的,而不仅仅是在美术中(E)。
在适当的情况下,一个好的评论家的精致品味会权衡品味对象各个方面的相对贡献。正式设计是卓越的贡献,而不是审美歧视的唯一焦点。要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必须事先了解所有情况和关系;而心灵,从整体的观照中,会感受到某种新的喜爱或厌恶、尊重或蔑视、认可或责备的印象”(EPM,290)。审美歧视以同样的方式起作用(EPM,291)。在某些情况下,一个不和谐的元素会破坏整体的美感。休谟在《论品味的标准》中讨论了这种情况。但是悲剧文学呢,哪种同情会导致持续的不安?一部悲剧剧怎么会有认可的印象呢?休谟在“悲剧”中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读者回应批评之后,休谟经常受到质疑,因为他没有充分考虑读者对同一篇文章带来的合理差异。没有两个读者会以相同的联想来回应。那么休谟如何假设批判反应的收敛呢?作为对休谟的批评,这个答复适得其反。休谟承认,“每个心灵都能感知到不同的美”(SOT,268)。但他认识到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他承认,每一个稳定的物体,都是由想象和情感的运作而构成的“虚构”。我们总是“赋予物体比我们仅仅在感知中观察到的更大的规律性”(T,197)。然而,这种对情况的哲学把握并没有使任何人怀疑房屋、树木和书籍的存在的实际效果。它不会减损我们通常对它们所说的话的真实性和虚假性。小说、戏剧和绘画都不是特例。承认它们需要复杂的想象操作并不能将它们与其他对象区分开来,也不应计入批判性判断的可能性。
问题的关键在于说哈姆雷特是威廉·莎士比亚的戏剧和说 哈姆雷特是一部有缺陷的戏剧之间的区别 。前一种说法表达了一个事实;后者表达了规范判断。这两种判断都源于复杂的想象联想。想象性思维的存在对评价性歧视的收敛没有特别的问题。休谟的主要问题是解释作为价值判断的基本来源的情感是如何受到原则性争议的。休谟在《论品味的标准》中直接面对了这个问题。
4. 休谟的味觉散文休谟告诉我们,“品味的标准”是匆忙写成的,它的存在只是为了允许发表其他论文(HL 2, 253)。在菲利普·斯坦霍普 (Philip Stanhope) 的建议下,休谟从计划中的新散文集中删除了“灵魂不朽”和“自杀”。他的出版商告诉他,这本书太薄了,无法印刷、装订和出售。休谟随后撰写了一篇新文章“关于品味的标准”,从而使这本书达到了可接受的长度。在随后的 20 年中,休谟进行了近 200 次编辑更正,并进行了多次修订,其中大部分都涉及标点符号。他从未改变他的论点。这篇文章是他关于“批评”中任何主题的最后一句话。除了作为对休谟观点的阐述的重要性之外, 纯粹理性批判。Kulenkampff (1990)、Savile (1993, pp. 81–84) 和 Costelloe (2007, pp. 45–52) 对他们的对比立场进行了简洁的分析。
休谟提醒我们,事实问题与情感声明之间在种类上存在根本差异。情感判断缺乏真值。因此,令人惊讶的是,他赞同许多品味判断“荒谬可笑”的立场(SOT,269)。细微的差异会影响味道,但大多数人只注意到“物体更粗糙、更明显的特性”(SOT,278)。只有品位更高尚的评委,才会对卓越艺术的“普世”诉求做出回应。因为细化需要大量的实践,所以这样的批评者数量很少。
人们很容易将休谟的论点解读为从他标志性的主观主义转向某种规范现实主义。但是仔细阅读文本会发现,没有什么可以否认他早先对主观主义的支持,也没有对现实主义的直接认可。品味标准应该提供“确认一种情绪,谴责另一种情绪”的规则(SOT,268)。关于这个主题,请参见 Brown (1938)、Jones (1976, 1984)、Shelley (1994) 和 Costelloe (2007, pp. 3–17)。然而,标准是规范的:它必须解释为什么一些评论家的情绪好坏。这并不意味着情感在任何绝对意义上都是真实的和虚假的。这些反思使休谟提出了五个识别好的或“真正”批评家的标准:
在多次尝试确定品味标准之后,休谟将其确定为“真正批评家”的共识或“联合裁决”(SOT,278-79)。然而,这样的评论家是“罕见的”(SOT,280),并且“很少有资格对任何艺术作品做出判断”(SOT,278)。因此,构成标准的不是当代评论家的裁决,而是来自不同文化的合格法官的共识(SOT,271;SOT,280)。Savile (1982) 和 Levinson (2002) 强调了所谓“时间检验”的重要性。无论哪种方式,该提案都受到批评,理由是它对审美价值进行了恶性循环分析:美学上优秀的艺术品是那些得到真正评论家认可的艺术品,而真正的评论家则通过他们对最佳艺术的认可来识别。较早的评论者倾向于看到循环,就像 Brown (1938) 和 Noxon (1961) 一样,最近的解释遵循 Kivy (1967) 并看到回归问题。通过识别满足五个标准的优秀评论家来避免循环,但这会产生新的评估问题,因为我们必须确定他们的回答是否符合足够细腻,以 正确的比较为基础,等等。如需进一步讨论,请参阅 Carroll (1984, pp. 189–191)、Gracyk (1994, pp. 175–177) 和 Baceski (2013)。基于这些问题,该文的一些读物拒绝将批评家的共同判断作为休谟的标准。例如,Costelloe (2007, pp. 2-14) 认为“艺术的一般规则”是他的实际标准。
此外,对于休谟是否认为这些真正的批评家的判决是一致的,也存在分歧。对休谟立场的解释是复杂的,因为他始终如一地肯定了他从哈奇森那里借来的激励洞察力,即情感是评价的本质。即使是最糟糕的评论家,愚蠢地说一部作品比另一部作品好,无论他们的情绪如何被误导,这都不是错误的。Wieand (1984)、Savile (1993, pp. 70–71) 和 Mothersill (1997) 强调了即使是最好的评论家也会在他们的评估中产生分歧的段落。最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批评家都有“无辜且不可避免”的偏好(SOT,281),因此他们在评估不同类别的艺术时或好或坏。此外,这些偏好在每个评论家的一生中都会发生变化。最后,一些评论家的批判性判断会与其他高素质评论家的判断不同。但是,当批评家的分歧源于不可避免和“无可指责”的偏好时,就没有偏见的干扰(SOT,280)。简而言之,寻找品味标准的问题将休谟引向了决定哪些分歧是无可指责的问题,以便将它们与使某种情绪失去公开推荐资格的偏见区分开来。
对休谟的这种解读受到了一种将品味标准与理想批评家相结合的解释的挑战。(这句话在休谟中没有出现。)也就是说,休谟真正的批评者是理想的或完美的评价者,而不是那些尽管存在不可避免和顽固的偏见却可以指导我们的真实人物。休谟的批评家是从不反对的理想批评家的案例是由雪莱 (1994, 2003) 和科斯特洛 (2007, pp. 17–18) 提出的,并被盖尔 (2005)、罗斯 (2008)、加尔古特 ( 2012) 和 Durà-Vilà (2015)。
休谟仅强调了导致“无可指责”的两个来源,即合格评论家之间的情感差异:性格的基本倾向,以及由文化差异引起的道德差异(SOT,280)。今天,我们更有可能注意到第三个分歧来源,休谟承认不同的物体反映了不同种类的美。成为合格的史诗评委并不能成为合格的建筑评委。艾迪生是比约翰洛克更好的作家,但比较假设他们都在写作哲学(EHU,7)。我们可以比较约翰米尔顿和约翰奥吉尔比,只有错误的评论家才会将奥吉尔比排在米尔顿之上(SOT,269)。但是比较弥尔顿和艾迪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弥尔顿是诗人,而不是哲学家。
此外,不同的文化在处理相同的艺术媒介时会采用不同的习俗。“你永远无法说服一个不习惯意大利音乐,也没有耳朵听它复杂的人,苏格兰曲调是不可取的”(S,217)。所以好的批评家必须克服文化偏见的挑战。“一个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批评家,要细读这个话语,必须把所有这些情况都放在眼里,必须把自己置于与观众相同的境地,才能对演说形成真正的判断”(SOT , 276)。休谟强调克服一个人的时间和地点的偏见所涉及的巨大困难(SOT,281-82)。
在认可艺术自主性的后康德传统之后,许多读者对休谟对审美评价的相关性道德判断的强烈认可感到犹豫(SOT,283-84)。休谟讨论了几部戏剧(SOT,284)和被视为文学“表演”(SOT,267)的古兰经的道德失败。休谟如何将这一立场与他对 Batteux 有影响力的论文的认可相协调,其中机械艺术与美术的区别在于后者的存在只是为了提供乐趣?(“悲剧论”似乎文学的存在仅仅是为了提供体验的乐趣。)但休谟也有拒绝区分文学和其他“实用”写作的一面。每件艺术作品都根据其独特的目的进行评估,仅将诗歌选为具有“取悦”想象力的目的(SOT,277)。归根结底,很少有艺术可以被休谟视为为艺术而艺术。
休谟坚持道德判断有时必须进入我们的审美评价,这应该不足为奇。(梅森(2001 年)、达德勒兹(2002 年)和温格(2011 年)对休谟的观点进行了很好的介绍。)休谟没有对道德品味和审美品味进行明确区分。对休谟而言,随后的美学理论视为纯粹美学的评价是在对贡献优势和劣势的众多观察之后得出的结论性观点。当一件艺术作品代表人类活动时,休谟对道德评价的说明要求道德情感伴随着对行为的理解。作品的虚构地位削弱了我们的同情反应,但是,仅仅一连串的想法就足以产生人们在面对实际事件时会产生的情绪的较弱版本。鉴于休谟的道德理论,我们不可能暂停道德反应。道德情感是自然而直接的。充其量,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负责工作的文化背景,这样一个人的道德情绪就不会因为偏见而消极。休谟的情感理论要求,如果我们要对戏剧的情节和语言进行审美评价,那么我们也将对其美德和恶习的表现做出道德反应。两者都必须进入我们最终的认可或不认可情绪。道德情感是自然而直接的。充其量,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负责工作的文化背景,这样一个人的道德情绪就不会因为偏见而消极。休谟的情感理论要求,如果我们要对戏剧的情节和语言进行审美评价,那么我们也将对其美德和恶习的表现做出道德反应。两者都必须进入我们最终的认可或不认可情绪。道德情感是自然而直接的。充其量,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负责工作的文化背景,这样一个人的道德情绪就不会因为偏见而消极。休谟的情感理论要求,如果我们要对戏剧的情节和语言进行审美评价,那么我们也将对其美德和恶习的表现做出道德反应。两者都必须进入我们最终的认可或不认可情绪。那么我们也会对它的美德和恶习做出道德反应。两者都必须进入我们最终的认可或不认可情绪。那么我们也会对它的美德和恶习做出道德反应。两者都必须进入我们最终的认可或不认可情绪。
尽管休谟强调了不同群体和个人对相同作品的不同反应,但某些偏好来源是“无可指责的”(SOT,280)和“无辜的”(SOT,281)。尽管千差万别,但有两种基本类型的味道:粗俗的味道和精致的味道。鉴于他对价值的彻底反现实主义,休谟不能将庸俗品味视为主观和错误的。休谟有一个不同的策略来推荐精致的品味作为这对更客观的东西。低俗的味道更怪异和反复无常。精致的味道更受规则控制和稳定。两者同样受制于“规则”,但品味高雅的人更了解材料。
休谟对粗俗和精致品味的对比与他对粗俗和智者的信念立场的一般处理相似(T,150;EHU,110)。庸俗的思想受“一般规则的第一次影响”对思想的支配。这些规则是本能的,但“草率地形成”来规范想象力。如果让这些规则在没有进一步反思和完善的情况下支配思想,结果是偏见而不是智慧。(T, 146,150) 相比之下,智者注意调查尽可能广泛的经验,允许“一般规则的第二影响”取代第一影响。以这种方式,庸俗的“反复无常和不确定”的想法让位于“更普遍和真实的理解操作”和智者的优越判断(T,150)。
休谟认为我们可以克服偏见,对普通的事实做出更好的评估,并将他对粗俗和智慧的对比引入他的美学理论。合理的理解会做出推论并得出信念。信念影响品味。尽管品味的判断终止于反思的激情,而不是具有真值的信念,但品味运用想象的运作,服从于判断主体内化的规则。因此,一般规则的第一和第二影响之间的对比既适用于品味,也适用于“智慧”。庸俗的品味应该与庸俗的推理一样,背叛同样程度的反复无常和偏见。相比之下,好的品味应该更稳定,因为它会展示适合其对象的“某种观点”(SOT,276)。精致的品味反映了休谟在别处所说的“更一般”的观点。与道德反应一样,良好的品味会得到认可,而有偏见的品味“会失去所有信誉和权威”(SOT,277)。然而,作为一种解释,休谟提到了一个必要的“精致的想象”(SOT,272)和复杂掩盖了帐户,因为目前尚不清楚这一美味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它有助于建立一个较为稳定,普遍的看法。最近对这个问题的探索包括 Townsend (2001, pp. 204–206) 和 Gracyk (2011)。
那么,除了涉及对品味对象的合理判断的任何规则或原则之外,品味的规则是什么?令人惊讶的是,休谟从未提供一个明确的案例。至少可以从休谟关于桑乔的亲属和酒的猪头的例子中提取关于这些规则的至少两个建议,休谟的“证据”表明存在一般的品味规则(SOT,272-73)。一方面,人们很容易将规则解读为与论文和第一次探究中讨论的经验法则严格平行。 . 如果是这样,它们就是因果律,规定了哪些属性和属性组合会导致何种类型和程度的愉悦。一个例子可能是,“铁或皮革的余味会降低对其他好酒的愉悦感。” 不幸的是,此类规则似乎仅适用于得出饮用此类酒可能产生的影响的概率。应用这样的规则可能会导致对葡萄酒的信任,但了解该规则不会鼓励必要的情绪。在我们可以找到它们的地方,这种规则有助于区分真实的和假装的批评者,只要允许我们指出批评反应中的不一致(SOT 273-74)。
但品味的一般规则还有第二个功能。即使规则“从未被方法化”(SOT,273),它们的存在也支持了实践和比较可以提高品味的观点(SOT,275)。那些对特定艺术形式有足够经验的人会更准确地感知案例。规则的存在让我们有理由同意,实践提高了受试者对破坏性印象(铁的味道)和缺失印象(没有果味花束)的意识,从而对整个体验进行了更深思熟虑的判断。他们还将根据人们对它是一种特定类型的事物的认识,引导想象力去期待各种性质的组合。适当修改以反映精神而不是身体品味,桑乔亲属的故事成为“品味标准”的整个论点的基础。” 即使规则没有正式化,品酒师也会像根据规则推理一样操作(例如,“因为这是红葡萄酒,它会有果香,但没有皮革或铁的味道”)。有经验的读者或观众会以“同样卓越的能力来促进理性的提高”(SOT,278),在“呈现它们的无序”中发现对象的真实特征(SOT, 273)。
5. 休谟的悲剧散文“悲剧”解决了一系列与“品味标准”截然不同的问题。“悲剧”中的激励问题是将不愉快的情绪作为作品的积极特征。休谟建议解释当“写得很好的悲剧”似乎取决于“悲伤、恐惧、焦虑”和其他自然不愉快的情绪时,它是如何令人愉悦的(OT,258)。休谟之前曾在《论文》中讨论过这个话题,在那里他对悲剧乐趣的描述唤起了怜悯和同情 (T, 369)。“悲剧”用一个复杂的提议取代了之前的叙述,关于想象的心理运作与我们的消极激情有关。
最初发表在四篇论文中的“品味的标准”旁边 ,“悲剧”是一篇奇特的文章。它与 Bernard de Fontenelle 和 Abbé Jean-Baptiste Dubos 的直接接触证实了休谟对法国美学的了解。休谟在提到“宣泄他们的悲伤”(旧约,258)的观众哭泣和啜泣时顺便提到了宣泄,但没有证据表明他熟悉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总的来说,这篇文章对悲剧的本质几乎没有提及,而且它所说的内容与情节剧和历史写作的讨论相结合。它的真正主题是矛盾的情感体验,在一个单一的对象同时引导,在治疗的话题 伤寒. 由于悲剧和情节剧所提供的乐趣取决于它们引起悲伤、恐惧和其他不愉快激情的能力,并且与其成正比,休谟以文学和戏剧为契机来阐述他的混合情绪理论。正如休谟所阐述的那样,问题是要解释我们令人愉悦的认可与“悲伤、恐惧、焦虑”和其他自然不愉快的情绪之间的关系的本质(OT,258)。休谟声称,解决办法是,任何“伴随着激情而来的情感,很容易转化为激情,尽管它们的本性本来就不同,甚至相互矛盾”(T, 419)。
尽管并排出版,“悲剧”和“品味标准”可能提供相互矛盾的学说。在关于品味的文章中,不经挑战的恶习被视为缺陷,不愉快的情绪被视为缺陷。但是当“悲剧”发现尼古拉斯·罗的《雄心勃勃的继母》中的一个缺陷时 ,该剧的缺陷不是代言的恶习。相反,它的缺陷是“过于血腥和残暴”的行动(OT,264)。但为什么“令人震惊”的奇观是一个导致普遍反对的缺陷?仅仅是震惊程度的问题吗?但是,为什么这会阻止观众将震惊“转化”为“相反的”和愉快的体验,正如休谟所说的那样伴随着恐惧和焦虑?障碍似乎不是本质上的道德障碍,就像在“品味的标准”中探讨的那种,休谟讨论了一部作品未能以恶毒的方式引导适当的反对。关于品味的文章表明,如果进行适当的调整,相同的内容不会成为缺陷。但“悲剧”并没有引起人们对罗剧中道德层面的关注。所以“悲剧”是关于人类心理的一个有趣谜题的论述,即不愉快的元素可以是优势,也可以是毁灭性的缺陷。《悲剧》没有提及道德主义和艺术。
休谟对悲剧快感的描述有两个组成部分。首先,作品的不同特征必须引起观众的愉快和不愉快的反应。令人不快的方面有助于我们的普遍认可,因为这些特性与自然令人愉快的特性相平衡。其次,一般心理学原理解释了相互竞争的情绪如何产生复杂的、令人愉悦的情绪。从论文中借用 (T, 419),该原则认为,当同一对象产生不同的激情时,即使是那些“性质相反”的激情,从属激情可以“转换”为主要激情(OT, 262)。“悲剧”结合了这两个想法。我们对“模仿”的天生喜好提供了一种强烈而占主导地位的热情。由情节引发的自然不愉快的情绪提供了一种从属和对立的情绪,其“运动”“强化”了主导的激情。除非负面情绪占主导地位,否则一部写得很好的悲剧的整体效果将是“在他们受到折磨时按比例高兴”(OT 258)。Cohen (1962)、Budd (1991)、Neill (1992, 1999) 和 Dadlez (2004, 2016) 探索了休谟理论的细节。
尽管休谟用大量例子说明了他的一般原则,但他的同时代人或现代解释者很少支持他的理论。一个罕见的例外是 Galgut (2001)。众所周知,该理论面临多种反对意见。它没有提供悲剧的有效定义,而且它的例子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真正的悲剧,Neil (1999) 指出的观点。休谟例子的细节引发了进一步的问题。例如,Hume 认为 Rowe 的表演显然是由于其血腥和令人震惊的场面而失败,这将平衡推向了错误的方向。但显而易见的回答是,许多观众喜欢暴力的场面。休谟基本上是这样说的:“英国剧院充斥着如此令人震惊的图像”(OT,265)。当这么多观众喜欢这部剧时,休谟怎么能说这部剧毁了呢?因为除了感情之外,别无他物。
或许休谟认为,震撼的奇观满足的是庸俗的品味,而不是高雅的品味。“品味的标准”假设观众成员之间存在差异以解释不同的反应。休谟在“悲剧”中的粗略理论与大多数人喜欢审美无趣的作品是兼容的,因为常规设计很容易让大多数人感到高兴(SOT,276)。但精致的品味对作品的所有方面都同样敏感,包括正式的设计。就像桑乔的亲戚们觉得这种酒的味道很有趣一样 (SOT, 272–73),普通的作品也让真正的评论家“感到痛苦”(SOT, 276)。只有最优秀的评论家才会担心天才的缺乏。
“品味标准”中认可的品味规则促进了基于以往类似艺术经验的习惯性期望。审美愉悦通常取决于“习惯”(T,299)以及目标受众的生活经历所形成的联想和期望。如果过度的暴力违反了观众的期望,并且如果将其纳入其中没有补偿性奖励,那么该作品就是为目标观众不当上演的。但是,仅仅满足期望的作品会取悦不那么挑剔的评论家。因此,在英国戏剧中司空见惯的“令人震惊的画面”会取悦观众。同样的血腥奇观和“惨淡”的故事,如果没有被天才和口才充分“软化”,会令高雅的品味不悦(OT,265)。
不幸的是,这种解释只会加剧问题。是什么奖励粗俗的品味?为什么暴力奇观会吸引任何人使用常规的、可预测的锅具?血腥的场面,自然的同情应该引起不安,而庸俗的人却得不到补偿。华丽的语言无疑是莎士比亚的奥赛罗的魅力所在,但在大多数能够可靠地取悦观众的流行小说中都找不到这样的成就。休谟甚至暗示粗俗的人不关心“口才”和类似的正式成就。然而,仅仅“模仿”这一事实似乎不足以解释面对这种材料时的主要乐趣。是景观的“模仿的精确性”(SOT,276)吗?但这似乎是除了最无能的作品之外的所有作品的一种补偿性乐趣,并且会导致我们期望粗俗的观众会对几乎所有符合他们期望的劣质作品做出同样的反应。但事实并非如此。《悲剧》不符合休谟对美学的其他贡献所设定的论证和洞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