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艺术鉴藏:书画名家沙俊杰作品欣赏
大家好,中国书法的风格「中国艺术风格有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略谈中国书法艺术风格中国书法是中国独有的唯一侍统文化艺术,元和中国画一样,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宝贵文化艺术。研究中国书法,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书法家,必须研究书法艺术风格。
书法艺术风格简称书风,它是一个书法家成熟的标志,也是一个艺术家或一个艺术群体的一种相对稳定的恒常表现形式和审美特征。风格是书法艺术创作的灵魂,一幅书法作品能体现出作者所处的时代风貌,精神情操,气质性格,学识素养。所谓“见其书如见其人”,是见风格在艺术上的微妙之处。
中国书法艺术的风格,是书法艺术的审美范畴之一。作为一种表现形态,它具有整体上所表现出来的某些代表性的特征,这是一个书法家(或书法群体)区别于另一个书法家(或另一个书法群体)的标志。书法家怎样才能形成自己的书法艺术风格?由于书风是重点表现为书法家鲜明的艺术创作个性。因而,当一个书法家在他所创作的作品中形成了自己较为经常的强烈的个性特征,并表现出显著的艺术意味时,则可以说这个书法家已形成了自己的书法风格。如王羲之王献之的书风是秀逸,俊美;欧(阳询)体书风是严峻;颜(真卿)体书风是雄健……这些书法大家都形成了自己具有独创精神的艺术风格,并影响了同时代或后代的书法家,导致形成了一个个书法流派。
书风表现了时代的特征。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审美情趣审美标准,因而书风也就有了不同的时代趋向。书法史上通常所说的汉代崇尚气势、晋人崇尚神韵、唐人崇尚法度、宋人崇尚写意、元人崇尚意态、明人崇尚雅趣、清人崇尚朴质。这些都是对书法艺术在各个时代的主要风尚作出的最简明的总结。
古代之书风,如南北朝时代之碑帖,可概括为雄劲与妍秀两种;及至秦篆汉隶,晋草唐楷,则追求笔画的含蓄。唐书以端措和狂草呈现出光辉的特征;宋书则以意趣独树一帜。
书法是一种以汉字为物质载体而表现出情趣风彩的艺术形式,是故书家竭力提髙书法艺术的情趣风格,强化书法艺术素质的历史追向。唐代狂草耀目生辉,是这种历史追向的光辉典范;宋代行书的尚意书风的光彩夺目,也是这种历史风格追向的楷模。在唐、宋、元、明,清各代书法长河中,行书则始终占据重要地位,决非狂草之能及。此非在于狂草的粗犷豪放不易辨识,其主要原因在于书法潜在的变化能力的丰富性及它所呈现的书法美内涵的丰富性。正楷书体端庄严谨,严肃认真,美观亮眼,但缺乏活力,诱人气质;狂草的书体形式只单一地定位于纵横牵制,钩环盘纡,突现出其放浪形骸的品格,而内涵却较为浅薄;而行书从容闲适,平和简静,意境深远的形式及其涵包的空间与内容则茫茫无际,是故行书在书法历史的长河中始终占据着统治的地位。中国书法发展到今天,产生了一种行书与草书相结合的书体,称为行草。这种书体把行书和草书的特点两相结合起来,成为一种新的书体时尚。其既有行书的平和闲静,深远的意境空间,又有草书的豪情奔放,自由浪荡的特质,两者相济相合,其所形在的书风焕然一新。比之行书活泼生气浪漫,又比草书内涵充实平和,很是受人欢迎,在现实中也很有市场。笔者十分喜欢这种书体,这也是笔者主攻的书体之一。
书风还受时代政治背景和文化氛围、美学观念的影响。在阶级斗争,突出政治和“文革”时期的年代里,书画艺术作品大红大亮,古板平俗,足见一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的繁荣昌盛,人们的文化知识水平普遍提高,今天书法已逐步走向大众化,因而也就涌现出更多的书法家,因而,当代书法追求个性化的趋向也愈来愈众。秀色可人,妍媚怡趣,流韵自然,挥拳抱膝,放浪形骸,醉态百出的各种书风色彩缤纷,表现出当今多元化的历史趋向。应该指出的是:能真正独领风骚,形成髙风大格者却罕见。现代老书家强调功底,年轻书家则注重气质,而能两相结合者极少;有的现代书家通过广告式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形式传播出来,使鱼目混珠的情况大为发达,诚为可悲。而真正独具一格,卓然成体的书法艺术风格却不多见。由此足见现代书法艺术风格的创造,非下苦功不可。
时下也有一些书家,不知传统为何物,只凭意气挥写,聚墨成形;或凭人的地位名声论书,于是乎,虫成龙鱼成龙。高下不分,或下品当作上品,伪书作品与上档次上乘书法作品鱼龙混杂,让人眼花瞭乱。有的人因其地位居高,所写书法本是平平之品,但被人为抬高。也有的著名人物其书法水平本属普通之类,甚而只有普通中学生水平,但因其名气大,却被有钱人捧为上品,有的竟然被拍出数百万的高价。这种对人不对书的媚俗之风和阿谀奉承之状,实在可恶可悲!败坏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根基。鸣乎!此风不止,何谈深广博大书风?
书法风格作为形态评判,尚可说各有长短,但作为价值判断,则有格调高下的鉴定标准。书风的髙下受书家学识素养品格的高下所左右,有骄横跋扈之状,不学无术之格,弄虚作假之心者,其书法风格必然低劣。正气凛然,学识五车,虚怀若谷之人格者,其书风格调必然髙雅。是故时代,学识、品格、情操、风习、精神、气质都融入书家风格之中,这是书法艺术上—个值得我们共同探讨的历史课题。(作者:柯博元,本文为原作作品,未经作荐同意,不得转载或抄袭,否则,视作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