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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学的角度解读 专业摄影师对美的追求的理解「摄影与美学」

时间:2022-12-12 10:29:11 来源:广州千卫摄影

大家好,从美学的角度解读 专业摄影师对美的追求的理解「摄影与美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摄影虽然只有短短的100多年的时间,但是对于美的事物与作品大家还是有共同的追求,只是如何确定一张相片的美与不美还是应该有一个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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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艺术没有标准去衡量,不能像工程构件那样用一个标准的尺度去衡量,但是也不是无章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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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摄影美学研究的对象应该包含下面三个方面:

1、从摄影家和摄影作品的欣赏者角度来进行探讨,说明摄影美的最根本本质,以及摄影第一审美主体(专门从事摄影审美创造的摄影艺术人士)的审美意识、审美心里素质和审美标准

2、探讨第一审美客体(可供摄影创作的具有审美特征的一切自然原型或社会生活原型以及那些以视觉形式存在的艺术形式,病与摄影家这个审美主体构成审美关系的审美因素的总和)、第二审美客体(以摄影作品方式存在的审美对象),说明摄影艺术的美的本质,以及摄影艺术美的各种存在形式和摄影艺术美的范畴

3、从摄影艺术美的创造方面,研究摄影物化的表现形式,说明摄影艺术的各类题材,以及摄影艺术创造的各种流派的活动规律。

美的存在(自然美和社会美)、美的感受(摄影家和欣赏着)、没的创造(摄影艺术美),就是摄影美学所要研究的范围

中国东晋画家顾恺之就当时的绘画提出了“以形写神”的主张,要“形”、“神”并重,强调表现人物精神面貌时眼睛的处理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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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诗人画家王维也曾提出“凡画山水,意在笔先”的美学观点,在进行创作时,要先立意,要在心中先形成意象,然后才能一气呵成唐代另外一位诗人、诗论家司空图以诗歌为例,提出艺术作品要有意境,“意境”学说是我国美学中独有的审美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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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科学家、政治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提出精辟的“乐有志,声有容,其所以感人者深,不独出于器而已”,音乐之所以能够感动听众,不是因为乐器这些物件所至,而是因为音乐家所表达的审美情感,打动了人们的心灵。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摄影艺术也不应以器材的改进儿成为唯一的追求,当以摄影家能表达自己的审美情感去打动观众才行。他还在《梦溪笔谈》中提出“风停花犹落,鸟鸣山更幽”,以辩证的动静关系,描绘两种不同的美的形态,我们在摄影中不是也正式在动与静的互换中感动着欣赏者吗?

宋代文豪苏东坡也曾说过“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的美学观点,意思是说在审美时,人与物或人与作品不发生占有性的关系,保持一种“净化”的心理状态,一旦审美结束,人与物或人与作品的关系立即终止。那种“留意于物”以达到占有为审美的衡量标准的意识,则不是审美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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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以看出,美学虽然没有固定的尺度,但是从古至今对美的追求还是人类所共有的,而且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对美的诉求与欣赏美的途径。这些也是我们现在人在欣赏美的作品时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基础,如果我们摒弃这些,那我们又会以什么标准去欣赏美呢?

摄影艺术的美是摄影家在摄影艺术实践中将现实事物的自然性和社会性统一起来,并以人们可以感受得到的最佳方式展示出来的特征,摄影家的创作实践已经熔入了摄影家的多种审美心理、审美感情、审美认识、审美想象和审美理想等心灵化的过程,并且用可视形象的方式,入线条、形状、色彩、光影、时间、空间等事物的外在形象和内在形象展示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类自己的命运等人类生存的时空,并以可视的方式诉诸人类的感觉器官。

摄影艺术美的存在方式:

1、摄影艺术美是一种摄影语言的美。

摄影作品是摄影艺术美存在的方式和载体,就摄影作品而言,内容和形式是构成作品的两个主要元素。摄影艺术的语言是由摄影的器材以及被拍摄物体的形、线、光、色等造型元素和摄影家对摄影语言所特有的掌握、组织能力综合而形成的。各种再现于摄影作品中的美的信息,就是美的摄影艺术语言。

2、摄影艺术美最终是以物化的形态显现在审美主体面前。摄影是减法,要达到的目的是“照一个很美的人或物”而不是“很美的照一个人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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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摄影作品中可以直接表现“美”的事物,来达到欣赏美的境界与享受,也可以通过表现“丑”的瞬间,来唤起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与向往,摒弃那些丑陋的形态或者事物,是从反面来隐喻美,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表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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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直接来源于生活,但是不等同于现实生活的复印,而是加入摄影人对现实生活的感悟与审美观点,是经过摄影人酿造后的神没结果。这种审美思考,通过摄影人的取景、构图、用光、色彩的选择,、瞬间的选择等艺术处理将其审美态度凝固在摄影画面中。因此摄影的创作过程,就是摄影人审美实践和心路历程的过程,是摄影人审美趣味高低的标准,这个过程是收他自己审美心理的驱动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作品来看一个摄影人的个人修养与情趣的高低。对于那些给人带来压抑而不是美的享受或美的唤醒的摄影人来说,只能证明这个摄影人自身的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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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从以下角度和方面来欣赏摄影作品的美:

摄影美存在的形式可以从内容(包含题材、主题)和形式(形线美、影调美、色彩美、对称、均衡、整齐一律)来体现,而摄影美的内容存在的形式又分为反映自然美的景观美和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形象美两方面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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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题材不同于摄影素材,摄影素材可以是零散的,不典型的,是带有不确定性的。而题材是在素材提供的那些分散的不集中的现象中提炼出来的有审美价值的成分。题材虽然来源于现实存在,但不等同于现实存在,是摄影人有目的、有意识的选择、提炼、加工、予以表现的,是具有美的本质的生活材料。题材无所谓美与不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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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主题表达的是摄影人的审美情感、审美标准、审美态度、审美追求和审美评价的。是摄影人从长期积累的审美经验中产生,由自然美的原型和社会美的原型暗示给他的一种新的审美判断的结果。

摄影审美的内容的形式:

1、反映自然美的景观美(包括对自然景观美的反映:对完全天然的没有经过人工雕凿痕迹的自然界中的壮观、奇观和幽美的反映;对人文景观美的反映:对自然美经过人工艺术加工后表现出人类文明程度的景观的反映)。

2、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形象美(包括:摄影艺术形象的心灵美:艺术形象只要体现了人的心灵美,就会具有审美价值;摄影艺术形象的行为美:摄影艺术必须是借助原型原貌,再现出一个铭刻着摄影人审美个性印记的新形象,摄影人的审美行为实际上是靠“借影还魂”,直接把自己的审美愿望反映在摄影作品中,创作出新的作品;摄影艺术形象的伦理道德美:这是美的内容中相当重要的条件之一,不论摄影人持着什么心态去审美,只要审美态度与社会发展规律相违背,其作品的内容也不会是美的。摄影作品的艺术形象只有在反映了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伦理道德时,才会是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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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中形式美的表现途径:

1、形线美:客观存在的,依靠作者去发现、提炼、重新组合,获得对大自然形体的再现,成为作品视觉要素之一,与观者的心理相呼应引出观者的审美特征。

2、影调美:通过视觉刺激情绪的重要因素之一,进而结合具体的画面形象,直接影响审美主体的审美情感。

3、色彩美:色彩的审美表达十分明显,能向人们传达出一定的感情意味,传达着那些能牵动人们情感的各种信息。可以再人们的视觉中、感情中、意味中产生不同的审美效果。不同色彩在表达具体摄影作品时,人们会自觉地结合作品内容产生兴奋与沉静、冷与暖、开放与收缩、活泼与忧郁、华丽与朴素等意味。人们在审美时,会将摄影作品色彩与画面中具体艺术形态相结合,自觉地赋予各种色彩不同的含义。

4、对称:画面中布局合理、相互协调适应

5、均衡:摄影中的“一斤棉花和一斤铁”原理(一斤棉花和一斤铁的重量一样,但是体积就差别很大,在摄影作品布局中,如果一边是如同一斤棉花一样大体量的景物,另外一面就要有相当于一斤铁的景物相呼应,才能做到画面的均衡)

6、整齐一律:同类图形相同的排列或者不同图形错落排列,均要保证画面整体性的完整统一,不能破坏画面的均衡。摄影画面中形象大小,比例适中,满足视觉悦目的需求,保持形象之间的协调,于变化中求单纯,于变化中求愉悦,于秀美中求和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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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摄影作品首先要从内容上追求主题立意的美,在表现手法上通过上述六条刻画拍摄者心目中的审美情节,才能拍出真正大美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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