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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报考志愿的注意事项「艺术生如何填志愿」

时间:2023-01-22 18:05:12 来源:一路阳光志愿资讯

大家好,艺术类考生报考志愿的注意事项「艺术生如何填志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省考试院有关规定,2021年甘肃省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中考生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分述如下:

一、 计划形式

1、招生计划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

2、在艺术类栏目下,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和使用校考成绩两部分院校(经

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院校不公布计划数)。

3、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的专业分别为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类别。

其中艺术类统考(器乐)分为区分乐器种类和不区分乐器种类两类,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区分乐器种类)且各类别有人数要求的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的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艺术类本科二批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投档,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器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能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

二、录取批次

共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其中,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录取,段次分别为T、U、V。

T段院校: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使用统考成绩,但不使用甘肃省投档规则的上述高校;使用甘肃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

U段院校: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甘肃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V段院校: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本科二批W段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在高职(专科)批X段录取。

三、成绩测算

1、美术、书法等类别排序成绩计算公式: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 专业课总分×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 专业课总分×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总分。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50% 专业课总分×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 “1”类考生按专业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2”、“4”类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3”类考生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四、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V段实行“1 1”顺序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五、填报时间

(一)分两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艺术类本科第一批T段、U段、V段和艺术类本科第二批W段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2.第二阶段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填报时间:8月5日20:00至8月7日14:00。

(二)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志愿对应文理科类批次的位置

1.艺术类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栏内填报。

2.艺术类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栏内填报。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 (专科)批栏内填报。

六、填报要求

1、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2、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只能在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的,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既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4、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八、录取办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甘肃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考生相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

2、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甘肃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甘肃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统考合格。

3、使用甘肃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U段、本科二批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附件: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

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单

(院校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参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所列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6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

一、以下29所高等学校按照关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原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等29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二、以下16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清华大学(下属美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哈尔滨音乐学院、东华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原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大学(下属上海美术学院、上海电影学院、音乐学院)、江南大学等9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艺术学院(原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本科专业),苏州大学(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4个专业),浙江传媒学院(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专业),浙江理工大学(限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5个专业),浙江音乐学院(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下属成龙影视传媒学院,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3个专业)等7所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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