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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高中招生政策「第一批万人计划」

时间:2023-01-28 09:41:13 来源:惠州电视台HZTV

大家好,惠州市高中招生政策「第一批万人计划」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惠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惠州市2022年中职(技工)招生录取工作方案》2022年惠州共有45所普通高中学校(含公,民办)计划招生4.57万人。

今年普通高中比去年多招0.48万人

目前,全市中考报名考生约7万人,比2021年增加0.47万余人。全市共有45所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初三毕业生招录高一新生,招生计划共4.57万人,比2021年增加0.48万人,更好地满足群众希望子女入读普通高中的愿望。

调整志愿批次设六个志愿批次

今年和去年一样设六个志愿批次,将“普通高中提前批”调整为“普通高中第一批”(其他顺延)。六个志愿批次分别是:普通高中体育、艺术项目专项批(1个志愿栏)、普通高中第一批(3个志愿栏)、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公费生)音体美数特长批(1个志愿栏)、普通高中第二批(4个志愿栏)、普通高中第三批(8个志愿栏)、民办普通高中(民办收费)音体美特长批(1个志愿栏)。需注意的是,今年普通高中第一批中,除了惠州市第一中学“创新实验班”和惠州中学“鸿鹄班”必须填第一志愿外,其余惠州市第一中学、惠州中学、惠州市华罗庚中学国防班和惠州市综合高级中学华志班,均为平行志愿可以兼报,录取时按照中考分数高低、考生志愿先后的顺序进行录取。

全市45所普通高中学校由市、县(区)教育局统一划线录取,同步公布录取分数线。六个志愿批次将依次录取,被前面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面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2022年,惠州将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革命老区(苏区)初中倾斜的政策。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直接分配比例不低于50%。届时将根据直分的名额、考生的志愿和中考分数进行录取。需要提醒的是,直分名额按考生报考学校所在的第一志愿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指标减少

根据《“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要求,从2022年起,我市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逐步压减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指标,今年共减少380人的招生计划,2022年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比例要高于2021年招生比例,有利于促进县(区)普通高中提高办学质量。

地理、生物成绩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挂钩

在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及办理程序上,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022年,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教育局设置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普通高中第一批”“普通高中第二批”“普通高中第三批”(含补录)录取的普通文化考生分数需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线(含)以上,音体美特长生分数需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下30分(含)以上。

另外,地理、生物成绩将继续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考生地理、生物均达到C级(含)以上,作为省一级及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前置条件;其中一科达到C级(含)以上、另一科达到D级(含)以上,作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前置条件。音体美特长生及体育、艺术项目专项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地理、生物均需达到D级(含)以上。

需要提醒的是,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已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但成绩不达标的初三考生及社会考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否则将影响考生的录取。

中职(技工)院校统一纳入市中考招生平台

为规范我市中职(技工)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秩序,坚决杜绝有偿招生情形,营造风清气正的中职(技工)招生环境,从2022年起,全市中职(技工)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纳入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统一招生录取。

除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下达的接收外市生源任务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外招生任务外,全市中职(技工)院校原则上只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学生本人非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但父母其中一方在本市务工并购买社保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022年,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读本市中职(技工)院校均须在系统第四、第五批进行填报志愿。已报名参加中考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同时在“中考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中职(技工)志愿,可在第四批(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和技师学院五年一贯制专业)选择报读两所学校各两个专业;在第五批(本市中职、技工学校普通专业)选择报读4所学校各两个专业;未参加中考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使用市教育考试中心分发的“志愿填报号和密码”登录“中职(技工)院校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可在第五批次填报我市4所学校各两个专业志愿。全市中职(技工)招生宣传一律以《惠州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的宣传内容为准。

中职(技工)录取安排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届时将按学生的中考分数、中职(技工)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和志愿填报顺序,由“全市中考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统一择优录取(未报名参加中考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志愿填报顺序及学校招生计划依序择优录取)。凡是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除考生本人提出特别申请要求报读中职(技工),原则上不参加中职(技工)录取。

中职(技工)报名注册工作结束后,若尚有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技工)院校进行补录。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被中职(技工)学校录取后没有去学校报到,将不能参加后续的补录。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通知提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或招生宣传广告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各校不得在公告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之外另设收费项目,不得以“择校费”“赞助费”“助学金”等名义对学生额外收费,不得对同一年级的学生分段、分层收费。

市教育局强调,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下,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政策;严禁普通高中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跨地市招生,对招录不在惠州市参加中考的考生的,一律不予录入学籍;严禁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贬低他校等手段误导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以口头承诺、签订协议、减免费用、预收学费或定金等形式招揽生源;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有偿招生。否则,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提醒,凡是未列入系统,擅自招生的中职(技工)学校或机构均视为非法招生,学生、家长要擦亮眼睛,谨慎报读。全市中职(技工)院校一律不准入校宣传和派发招生宣传资料,各初中学校也一律不得同意或主动邀请市内外中职(技工)院校入校宣传和派发招生宣传资料,一经发现,视情况列入有偿招生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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