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作品:于希宁玉兰图
大家好,书法中的节奏与韵律美「书法的格调」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娄晶舜/文
感人的歌声留给人的记忆是长远的,动人的书法呈现给人的乐律是隽永的。当人们欣赏书法艺术时,总感到字里行间有一种连绵不断,轻歌曼舞的乐符跳动在心间,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书法艺术有一种美妙而神秘的节奏与旋律,与欣赏者的情感发生了频频共振,这便是书法艺术的“乐律美”。
沈尹默先生讲:“世人公论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出惊人的奇迹。无色而具画图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1]这里,沈尹默先生把书法与音乐联系在一起,这在中国书法史上是颇难寻觅的。
宗白华先生曾说:“中国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这种“节奏化”说明书法艺术是与音乐相通的,是节奏化了的韵律的宣泄。
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历史,书法艺术与音乐艺术长存在一种共同关系中。然而书法和音乐的这种关系,却很少为历史上的书法家和书论家所发现和领悟,明代戏剧家汤显祖还是发现了中国书法“乐律美”学的奥秘。汤显祖在 《答刘子威伺御论乐》中认为:“凡物气儿生象,象而生画,画而生书,其嗷生乐。”这里的“物”“气”“象”是丰富鲜活的自然,“画”“书”“乐”是现实艺术的品类。“象而生画,画而生书,其嗷生乐”,就是让不断趋于抽象化的书法艺术离开物象而又步于音乐的意境。
在汤显祖看来,书法是界于绘画与音乐之间的,它走向音乐全靠抽象的线条来作为载体。在书法的结字行走中,人们在感官上总有一种串玉联珠的气脉,又有群弦急管的节奏,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书法艺术的音乐精神。在音乐欣赏组成的听觉环声中,强烈的节奏对比,或强或弱、或高或低;或长或短,或亢或沉;或和声相谐、或刚柔相济,使人的心灵深处引起的强烈震撼,不言而喻,是通过乐声的传导和延续而发生的,这也是音乐的书法性的同质美学所在。
李叔同书法
一书法艺术从音乐中汲取乐律感,获得流动的思维和贯注的气韵。
虞世南 《笔髓论·契妙》说:“假笔转心,同鼓瑟纶音,妙响随意而生。”
张怀瓘 《六体书论》也讲:“若钟、张为枝,二王为华叶,美则美矣,如彼桃李,戛兮铿兮,合于宫徵。”
这里的“纶音”“妙响”“宫徵”把书法同音乐捆绑起来,毫不夸张地将书法比作“纸上的音乐”。为什么能把书法与音乐联系起来呢?因为,音乐的节奏赋予了书法一种动态的美,这种意趣追求使得人们从中能够发现和感悟到书法的呼唤精神,借助线条的形式来传达“气韵”,借助“节奏”来传达“情感”,将书法艺术归入到形神合一、动静合一、时空合一的境界,无穷地调动了书法艺术的多重功能和深层文化心理。无疑,声音、节奏、旋律是音乐的三大基本要素,那么,书法艺术不仅以其运动的线条轨迹传达了节奏与旋律,更以其结体、章法的形式上的多重呼应构成了一幅幅多声部的灵动的大合唱场境。
看来书法艺术与音乐艺术息息相关。书法艺术与音乐艺术之间开放渗透交融,艺术表现力借翅增强,艺术包容性交相扩大。在流动一体的交融中,书法与音乐的界限自然而然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德国哲学家谢林这样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音乐是流动的建筑。”的确,作为纯粹的用点线来组成的艺术形象的书法艺术,实际上也同样与音乐有着不解之缘。如果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从而可以说,书法艺术既是“凝固的音乐”,又是“形象的音乐”。
音乐是由基本音符构成的。这些音符由低到高,呈现出色彩格律的变化。经过作曲家对基本音符进行有机的排列构合,形成一首首美妙动听的乐曲。而点线作为书法构成最基本的单位,跃然纸上,成为方、圆、长、短、曲、直等千变万化的形态。构成书法、音乐作品的基本单位——点画与音符都具有变化之美和丰富的表现能力,一者表形,一者表音,点线呈现着音符之美。
书法是线条的艺术,但也是节奏的艺术。节奏是一种有变化规律的音响,没有节奏就没有“乐律美”。线条有着丰富的审美感受,如线条的直与曲、粗与细、方与圆,通过墨法在线条中表现出来的浓与淡、枯与润、实与虚等,它们分别可以表现刚劲与轻柔,奔放与淡雅,苍老与娇嫩,沉着与苍茫、着实与飘渺等意象。一根根线条伴随各种变化,时而铿锵热烈,时而轻描淡写;时而昂扬激越,时而轻柔舒缓,具有如音乐般一样的丰富节奏。音乐本身是节奏的艺术,各种风格流派的音乐,各种富有情感的乐曲都是由一些基本的、固有的节奏与旋律构成。舒缓的或激昂的节奏都有相对固定的程式,音乐与书法艺术中的节奏都是最能引人共鸣,摄人心律的。书法与音乐中的节奏成为了固有的艺术要素。
音乐依靠各种旋律来展示音乐的魅力,或如泉水叮咚,云烟缭绕;或如江海澎湃,朔风咆哮等等。这些旋律也是由一定的音符按其相应规律构合而成的,这就有了音乐中丰富的旋律美。而书法中通过对汉字的线条布构、字的组合、行列谋篇的过程,书法家遵守各自律守的规则来进行组合,这就是书法的章法。中国书法艺术始终讲究章法布局,与音乐中对旋律的追求一样,都是艺术美的必然渴望。
中国哲学崇尚“天人合一”的高度,书法艺术是书者在“天人合一”的层面上对线条状态的创造和结体、章法法度的把握。“线条乐律”是书写过程中“线”思维的集中表现,它以线条散布先后的自然顺序,在尽情中制约和界定着书法。对线条发展历史的梳理可以看出,书法的线节奏与音乐的声旋律一样,同样具有超越语言层面而直通心灵感悟的穿透力。
草书,特别是狂草,用线条去经营,用线条去奔跑,传递着个体生命状态的情感信息。“草书”就是“线”的乐律的激荡呈现。“线条乐律”的书法实践铺展着抽象情感的艺术实践。书家挥毫泼墨时,与自然外界的所有联结点被减到最低程度,无形抽象的“巨剪”在这里毫不犹豫地剪去书写形式与生生事物的古老纽带。书法的言事功能被隐匿,传统形态的“文化书法”被现代形态的“人化书法”所取代,书法的“音乐”性,即线节奏、线韵律,呈现为书法的生命本体。同时,“线条乐律”的实践,也是书家由伦理本体向生命本体的一场革命性的还原。从现实自我到本能自我,从理性到直觉,在这个还原点上,书家充满世俗理性的自我在意态抽象中被搬走,在书写中获得真正的精神自由并表现出生命的意志。
书法无疑是一个美妙的音乐世界。笔触的提按、顿挫、速缓、使转让每根线条呈现出疾、驰,狂、雅,断、连,枯、润,腴、瘦等各种富有生命力的节奏形态,这种节奏形态奇妙、幽远,给人以悠扬或悲沉的空间想象。
音乐的本质是旋律,它的绝妙处是能把我们的情感组织成一种逻辑的秩序。其音调与色调,节奏与韵律不但能表述人的意志,更能唤起人们对自由空间的审美联想,使人的意志进入音乐的情感之中,获得生命境界的升华。所以,西方著名的音乐理论家曼弗雷德·克莱恩斯称这种秩序为“感情圈”。而书法的真谛是抒情,抒情的载体是旋律,旋律的表情是线条。人的情感、情绪、思维是一种细腻的精神活动,具有不可复现的线性特征,这种特征在视觉艺术中与书法线条的一次性连续运动的有序化形态最为契近,亦同抽象的音乐旋律的一次性流动形态不谋而合。
挖掘出书法艺术的抽象精神,即书法线条的“乐律性”,正象音乐往往会唤起书法家真正意义上的形式灵感与形式能力一样。抽象了的点、线、面被组合为一个音乐情绪化的表现世界,书写中的音乐情绪与音乐状态一旦被激发,书家具有哲学深度的艺术状态,就会插上理想的翅膀,走向升华的领地。
孟云飞书法
二南代音乐家姜夔以作“自度曲”而闻名,这位音乐家论起书法来,不但强调血脉要相贯穿,而且还总结出自己的欣赏经验:“关古之名书,无不点画振动,如见其挥运之时。”这实际上是把书法艺术的欣赏移植到“振动”的音乐艺术的欣赏上来了。沈尹默则把这一审美经验揭示得更加透辟。他说:“不论石刻或是墨迹,表现于外的,总是静的形势,而其说已能成就这样的形势,却是动的成果,动的势。”“动”留在“静”的形中,要使“静”复活为“动”,就得通过书法家想象的体会,方能浮现眼前,并在既定的形中看到自有来往的不定的势。这一瞬间,不但可以接触到五光十色的神采,而且会感觉到音乐般沉吟浅唱的节奏。凡是有生命力的字,都有这种魔力,使你越看越活。
书法艺术是书法家运用点线符号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甚至是表达生命意志的一种载体,一种被抽象化了的美的精神气质。音乐的再现对象也类似书法,它是通过歌唱与音乐演奏让听众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去品味,从而去领会歌唱家与演奏家的精神内涵。古代女书法家卫夫人在 《笔阵图》中说:“‘一’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这里把书法的抽象意态幻化为具象之形,让人们的精神气质有了“美”的寄托。二胡名曲 《二泉映月》中的月并非具象之月,而是借月抒情。“形似线而立,无线则无形,因此,一切物景皆可以线示之”,[2]而书法中的“线”与音乐中的“线”(旋律)以及人们精神意识的撼动,作为艺术形式表现的时候,它实际上已上升为人类高级思维的抽象的产物。正是由于“线”的朦胧、抽象与含蓄,所以昭示的魅力就给人们带来了神圣的理解的空间,一种自由放松的空间,一种美的充分享受的空间。在这里,书法的空间感觉与音乐所引起的律动的空间感觉是多么的一致,两者之间所共有的气势、结构与力度都是表达了一种空间的意境。同样,由于书法点画的轻重、疏密、急缓与音乐的强弱、高低、快慢的变化一样,自然地让人们在欣赏过程中形成一种内在的精神空间,令人陶醉、痴迷、遐想和回味。书法在时间的空间中凝固,音乐却在时间的空间中流动,但它们的目的朝向相同,让人们感受到无穷无尽的“乐律美”。
历代的书法家皆崇推气脉,本质上看无不是强调书法的线条性,强调在时间里振动而气韵一脉,精神一体的一条线。完成后的书法作品,虽然凝固为空间里绵延不绝的线,但人们在欣赏时仍可以窥见书法家在挥运之时线条在时间里流动的足迹,草书、行书尤其如此。
宗白华先生认为:中国的书画是一种类似音乐的节奏艺术,他具有形线之美,与感情,与人格的表现……是力“线”的空间构成。正是如此,音乐以“旋律”展开对“情绪”的描写,书法按文字的“构成”表述“意境”。虽然各有体系,但在时间和空间中完成造型表意是二者的共性。书法家通过方圆粗细,曲直疏密对比的线条,枯润浓淡的墨色变化,使转顿挫的用笔方法,纵情地打开“嘹亮的歌喉”,无羁地舒展“舞动的心灵”,尤其是狂草,更似喜庆欢快的秧歌。
书法艺术和音乐艺术具有如此共同的艺术美特征,但如何从书法艺术中感悟到音乐之美,或者说如何从音乐美的角度去认识中国书法艺术呢?
从书法与音乐的基本技法及其特征可以感受二者的共同魅力——造型与声音带给我们感官的愉悦。书法以线条质感来反映节奏,顿锐而有棱角的线条表现刚强,圆转而带润秀的线条表示柔俊,厚重而具滞涩的线条表示雄浑苍劲,细瘦而兼秉直的线条表示健朗爽利,饱满而又润泽的线条表示丰腴华滋等等。以线条的组合、章法的布局来呈现一种韵律,使之看到规整严谨的整饰之美,错落对比形成的幻化之美,连贯呼应展示出的一种时而波浪不惊,时而温柔入怀的律动美。所以,书写者的书写动态、习惯乃至下笔运行的或爽朗或舒缓的气势都可以从静态的点画、线条中来展示。同样,音乐通过音高的变化,乐曲的节拍,乐器的音色、乐曲的调式等因素,来展示人对大自然的各种感受以及内心的各种情感。
文征明书法
音乐最赋有抒情性,而书法艺术的造型性就直接渲染为抒情性。黑格尔认为:音乐的材料虽然仍是感性的,却发展到具有更深的主观性和特殊化,因为绘画对空间的绵延还保留全形,并且着意加以模仿;音乐则把这种空间的绵延取消或否定了,并且把它观念化为一个个别的孤立点。这就是说音乐把空间化为在时间里运动的点,也就是绵延着的一条线。黑格尔通过比较,揭示了音乐的持续性的特点:音乐每一刻所表现的乐声都只是这条线上一个个别的孤立点,而不是绘画中那种空间绵延的全形。音乐的美学特征中的可见性转化为可闻性,声音好像把内容从物质囚禁中解放出来。由此可见,音乐的美学特征主要在于时间上的绵延性和抒情上的自由性。书法在这方面,颇与音乐相接近。
由于书法艺术具有抒情性,往往使我们在欣赏书法艺术时能够感受到一种“乐律美”,进而称书法是“形象的音乐”,这只是描述,比喻性的。书法究竟怎样体现出音乐感,为什么书法通过一些线条的巧妙排列就会有“如清庙之瑟,朱弦疏越”的艺术感染力?采取比较、类推的方式把这两者的艺术语言、内涵及形态进行科学地分析,我们就有可能对书法艺术这种带有“乐律美”的特性,由表面感觉上升为理性的认知。
书法与音乐的抒情性,就是“以情感人”。任何艺术,没有了情,必定苍白无力,更没有什么美感而言。
当年,王羲之与友相聚,时值暮春三月,日朗气清,诗文相集,于流觞曲水,放浪形骸之际,在一种不激不厉的心绪下信笔游龙,释怀寄情写下了“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还有,你只要一翻开颜真卿的 《祭侄稿》,就会被那种强烈的韵律、节奏和情绪化了的线条所感染而激动泪盈。这种强烈的情感效果和被音乐所激起的精神震动都是相仿的。正如 《乐记》所言:“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3]书法的“线”和音乐的“声”,都在这里跳跃前行,从中体察到那一气呵成的韵味,以及在时间与空间上的非同小可的安排。
在书法与音乐的创作和欣赏过程中,离不开人的审美心理的参与。 《史记》云:“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行于声。”[4]造成一种或复杂或微妙的变化,令人联想、推理、回忆、对比……这就是书法与音乐的感情意义和思想意义之注脚。
音乐的抒情性在旋律,书法的抒情性在线条。怎样理解点画之间生命的表现会经过艺术家的匠心而完成。《乐论》认为,音乐的产生,是人宣泄情感的需要:“夫乐者乐也,人之情所必不免,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5]吕风子先生在 《中国画法研究》中说:“凡属于表示愉快情绪的线条,无论其形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湿浓淡,总是一往流畅,不作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圭角的;凡属于表示不愉快情感的线条,就一往停顿,显现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就显得焦灼和忧郁。有时作笔如 ‘凤趋电疾’,如 ‘兔起鹘落’,纵情挥洒,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热爱或绝望的线条。”由此可见,书法艺术的情感色彩是表现于线条的形态之上和构成关系之中。他将音乐的节奏,表情写意地赋予了笔墨线条的灵魂,是文学性,艺术性的绳结和统一。
书法是无声的音乐,音乐是无形的书法。“音乐所表现的内容既然是内心生活本身,即主题和情感的内在意义,而它所用的声音又是在艺术中最不便于造成空间形象的,在感情存在中随生随灭的,所以音乐凭声音的运动直接渗透到一切心灵运动的内在发源地。”[6]当你的耳畔有曾经熟悉的音乐响起,这时欣赏到书法中静态的点画线条表现出千变万化的律动美,书法中那看似寻常的点线立刻就会变得如此活泼而有趣。如果你正挥毫泼墨,当你听到乐曲中那变化有致而美妙丰富的旋律时,同样会联想到书法中的点线变化那美轮美奂的造型,你的感觉会变得更加精彩。打通二者门径,融汇二者的魅力,对于欣赏书法与音乐艺术来说,同样是那样的神奇。
对照书法艺术所具有的造型性和可见性,不难从音乐艺术中的可闻性和抒情性看到此二者间的模拟性,它们在精神上一脉相通。书法的线条,相通于音乐的旋律,二者都是在时间里绵延和抒情,都是偏于抽象而血脉相连不断的。如果说,音乐抒情的线条性主要表现为旋律,那么,书法抒情的旋律性则主要表现为线条。我们欣赏张旭的 《古诗四帖》和王羲之的 《兰亭序》,都会感到它们是一种旋律,一种无声有形的旋律,一种终于凝固在空间里的旋律。作为一个点、一条线、一个字定格在纸上,它是一种静止的状态,然而却给人以动的感悟。其原因就是由于如水、如云、如石、如山的点线形象,体现出客观物象“动”的因子,“长”的趋势,正恰如无数音的颤动,曲的连绵。
优美悦耳的音乐本身的妙构关系,其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有规律的形势呈现在直观的心灵面前,使之体验到美的愉悦。作为抽象艺术的书法,在表现形式上具有非现实特指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这种极大的宽泛性使书法艺术更加有效地放弃客观实在的约束,在精神的层次上驰聘翱翔,忘情歌唱。
董其昌书法
参考文献:
[1]沈尹默《现代书法文集》上海书画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123页。
[2]丁梦周《中国书法线条艺术》河南美术出版社2012年1月第11版第11页。
[3]秦序《中国音乐史》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54页。
[4]黑格尔《美学》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1版第3卷 (上)第349页。
[5]司马迁《史记》卷廿四乐书第二,中华书局出版1997年第1版第240页。
[6]《荀子集解》中华书局出版1954年第1版第25页。
(原载于《书法赏评》 2016年第2期)